东台市卫生局文件
东卫〔2010〕61号
转发《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谷饶中心卫生院剖宫产患者
手术切口感染事件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谷饶中心卫生院剖宫产患者手术切口感染事件通报的通知》(苏卫办医〔2010〕1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重视院感工作。潮阳区谷饶中心卫生院出现手术切口感染事件,暴露出该院领导医院感染管理意识淡薄、相关制度执行不力、督导检查不实等一系列问题。全市各医疗机构要引以为戒,把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当着医疗安全管理头等大事来抓,要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都要成立医院感染管理科,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要有专(兼)职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切实加强人员培训,医院感染管理知识要实行全员培训,一个不漏,重点岗位人员要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且每年都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院感知识专业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
二、严格规范管理。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消毒供应室、手术室、血透室等重点科室的管理,尤其是消毒供应室,要按照《江苏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室)验收标准(2010版)》设置、建设和管理,凡开展手术的医疗机构必须在2010年底前通过验收,不合格的单位禁止开展手术。
三、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所属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从3月份起,各单位每月都要对消毒供应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器械清洗、包装、消毒、监测等各个环节,检查结果于下月2日前上报市卫生局医政科统计汇总(传真和电子版),我局将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成绩。
联系人:崔道钊,联系电话:85212783,电子邮箱:dtyzk@qq。com。
附件:1、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谷饶中心卫生院剖宫产患者手术切口感染事件通报的通知
2、医疗机构消毒供应情况检查表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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