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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要点的通知
来源:韩城市 更新:2013/7/19 字体: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卫办发〔2013〕42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韩城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3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2013年全省卫生工作要点
2013年全省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及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深化医改的部署和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强化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加快发展中医药事业,统筹做好各项卫生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便民惠民服务措施
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政策,建立投入补偿长效机制,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化解县级公立医院历史债务,2013年起,县级公立医院不得产生新的负债。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县级医院编制标准,全面推行岗位聘用制,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妥善安置未聘人员。深化绩效工资管理,适当拉开收入差距,调动人员积极性。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一步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及检验价格,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按照“三个统一、三个不变”原则,在全省100个重点镇全面推行县镇一体化管理。
探索市级公立医院改革。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与非营利分开的具体实现途径。制定市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鼓励城市二级以下医院逐步转型为社区服务中心(站),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开展城市医院与县级公立医院组建紧密型医疗集团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城市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鼓励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生等组建全科医生团队,划片为居民提供服务。探索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继续推行预约诊疗、无假日门诊、便民门诊、同级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等便民惠民措施。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病房创建工作。探索建立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工作模式,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
二、继续完善新农合制度,推进基层综合改革
全省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人均筹资标准达到365元。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含400元),不设起付线,补助比例为65%,400元以上者起付线150元,补助比例不突破90%(含中医药提高补助,下同);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三级医疗机构提高到55%-60%,省三级医疗机构提高到55%。扩增特殊慢病病种15%。开展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试点,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探索新农合大病保障机制,大病保障试点市新农合正常补助后大病补助比例不低于50%。扩大大病保障病种,未开展大病保险试点市,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由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补助力争达到70%。统筹区域内全面推行住院患者人次总额预付制、门诊患者诊次总额预付制、单病种定额付费、即时结报等支付方式改革。强化新农合基金监管,继续开展“三合理”检查,将检查结果与医疗机构定点资质挂钩,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在全省所有乡镇卫生院和各市遴选的1-2个县级医院开展“先住院、后结算”模式试点。
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力度,解决基层综合改革中出现的效率不高问题。继续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万名医生培训和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开展乡镇卫生院技术等级评审。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通过考试补充招录乡村医生。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落实各级政府对村医的专项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分配比例村卫生室原则不低于40%。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
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形象。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运行机制,推广全科医生团队服务模式,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绩效考核,调动人员积极性。继续开展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
三、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确保群众基本用药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加大村卫生室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力度,实现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探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高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修订完善我省基本药物目录,规范增补药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采购新机制,坚持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落实招采合一、带量采购、量价挂钩、集中支付、全程监管等采购政策。完善基本药物使用政策,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以提高基本药物配送、配备、使用率和药款统一结算工作为目标,开展绩效考核。深入开展基本药物宣传、培训活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逐步将村卫生室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纳入监测评价范围。加快建设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认真做好卫生应急、重大疾病防控和妇幼卫生工作
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30元,推进项目服务精细化管理。强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和规范化电子建档率分别达到80%和70%,对65岁以上老人、孕产妇和0-6岁儿童实施规范化健康管理,为全省适龄儿童(含流动人口)免费接种11种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加强高血压、2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管理。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适龄妇女补服叶酸、白内障患者免费接受复明手术、妇女免费“两癌”检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试点和无害化厕所建设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卫生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推动市(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独立编制的卫生应急办公室,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省级卫生应急医疗救援队装备配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启动市级传染病控制队伍建设,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加快市级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和指挥平台建设,初步实现与卫生部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互联互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和监测预警机制,开展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准备、处置以及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继续推进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
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强化省、市、县三级疾控机构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疾控卫士”培训项目。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维持无脊灰状态,推进消除麻疹工作。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和预警预报工作,预防控制聚集性疫情。落实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和社区药物维持治疗措施。实施民生工程结核病防治项目,以地市为单位耐多药肺结核规范化诊治覆盖率达到30%,新涂阳肺结核患者的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认真落实防鼠灭鼠、疫苗接种、宣传教育等出血热综合防治措施,开展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疫苗接种,遏制高发态势。加大手足口病、狂犬病、布病、霍乱麻风病、流感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力度,推进消除疟疾工作。开展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重点癌症早诊早治及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普及慢性病防控和营养知识。继续开展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推进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以县区为单位,管理治疗网络覆盖率达到65%以上。继续推进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卫生镇村创建工作,建成一批省级卫生城市(县城)、省级卫生镇村、单位。认真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县城)、省级卫生城市(县城)复审。开展以农村为重点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改善人居环境。
加大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力度。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妇女常见病筛查管理。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继续实施“降消”项目,加大产儿科适宜技术培训力度,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水平。加强母婴保健服务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继续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推进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开展全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示范县创建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巩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成果,推进戒烟服务。
五、加强医疗服务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加强医疗服务和质量管理。实施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推进临床药师制度建设。继续开展“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指导各级医院严格执行诊疗核心制度和诊疗规范。扩大临床路径管理试点范围,增加试点专业和病种数。实施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重点提升县级医院对20种重大疾病的救治能力。继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强化院前急救管理。做好省内省际对口支援工作。加强血液管理,全省自愿无偿献血率达到95%以上。开展护士岗位管理和电子病历分级评估试点,年底前所有三级医院和大部分二级医院使用标准化电子病历。落实医疗机构不良行为积分管理和诫勉谈话制度。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开展平安医院示范地区(单位)创建活动。
六、强化卫生监督执法,维护医疗市场秩序
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推进97家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基本建设,年内全部开工,做好省市级机构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准备。规范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运行机制,推动卫生监督协管覆盖率扩大到100%。继续实施重大医改专项卫生监督人员培训项目。落实首席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紧缺人才以及基层复合型人才等培养工作。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提高卫生监督信息报告质量,开展卫生监督移动执法试点。
实施2013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至少覆盖50%的县级行政区域。做好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及跟踪评价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职业病诊断机构市级覆盖率达到100%,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县级覆盖率达到80%以上、省级监督抽查率15%以上。强化重点职业病监测哨点、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病报告工作。修订《陕西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放射诊疗防护工作。实施2013年国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方案,完成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任务。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确保实现量化分级管理率住宿场所和游泳场所达到100%、美容美发场所达到50%以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50%以上。加强学校卫生监督,中小学校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80%以上。做好以医疗废物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七、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快省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力争年底前投入使用。加强省级中医药临床教学基地、2所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做好14个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示范单位管理工作,鼓励培育有条件的综合医院申报创建国家和省级示范单位。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振兴陕西中医药事业的实施意见》,召开全省发展中医药大会。启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年底前,70%县级中医院达到二级中医院水平,85%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6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中医科,50%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继续开展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建成国家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5个、省级中医药工作达标县5个。开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加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和重点学科建设,力争建成10个省级重点学科。做好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专科培育工作。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和重大传染病中医药防治工作。抓好8个国家级中医药防治重大传染病临床研究基地建设,继续开展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评选第二批省级名中医,开展名(老)中医工作室达标验收,加强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督导管理。培训基层中医临床技术骨干、中医类别全科医师400人。建设药王山孙思邈中医药文化教育基地,办好孙思邈中医药文化节,弘扬《大医精诚》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和中医药知识宣传、义诊巡诊活动。
八、加强医学科技教育和卫生信息化建设,为医改提供支撑
继续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万名医生培训项目,培训学员1500名。实施县级医疗机构技术人员培训项目,培训学科带头人和医疗技术骨干600名。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在具备条件的设区市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试点。做好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加强病原微生物运输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强化卫生信息化建设。完成省、市、县、乡四级远程会诊系统建设任务。实施5个县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试点县项目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全省三分之一以上县区建设任务。开展榆林市、安塞、子长县居民健康卡发卡试点。遴选5家医院实施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对接,促进电子健康档案活用。筹建省级区域卫生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与国家级卫生信息平台互联互通,选择2个市开展市级区域卫生信息管理综合平台建设试点。
九、加强作风建设,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开展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宣传教育活动。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严格落实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改进会风文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推进卫生系统惩防体系建设。推进卫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完善医德考评制度。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深化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治理工作,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十、统筹推进各项卫生工作
加强卫生政策研究和卫生法制建设,修订《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开展《陕西省中医发展条例》修订调研。全面推进卫生系统依法行政,做好卫生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强化医改监测与评估,做好第五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
加快省政府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西北妇女儿童医院、省人民医院项目住院楼完成水电安装、室内外装饰装修,基础建设基本完工。省中医医院综合住院楼项目和省肿瘤医院住院科研楼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省第四人民医院住院楼项目完成主体封顶。继续开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农村急救体系、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等建设,力争启动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和妇幼保健体系建设。强化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完成新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及价格改革工作。抓好横山“两联一包”和吕梁山片区扶贫攻坚工作。
加强和改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健全新闻宣传工作机制,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发言人队伍建设。持续推出卫生系统重大先进典型。做好突发事件风险沟通,推动健康传播。
抓好卫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开通运行省“12320”卫生热线,加强“陕西卫生”政务博客的运用和管理。做好医疗卫生服务单位院务、食品安全标准等信息公开。加强卫生信访,推进纠纷排查化解和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机制。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继续加强与日本、泰国等医学交流,做好援苏丹、瓦努阿图和马拉维医疗队换队交接工作。积极争取国际组织合作项目。实施世界卫生组织“西部卫生行动”合作计划。
认真做好干部保健工作。加强保健基地业务指导,做好保健对象、“两院”院士的健康体检、日常医疗服务和大型活动、重要会议医疗保障工作。进一步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加强学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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