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卫生院:
接市爱卫办[2012]15号文通知,市爱卫办将于10月中下旬对2012年申报的市级卫生乡镇进行考核检查。现将《十堰市卫生乡镇考核办法与评分标准》及《十堰市卫生村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转发给你们,请相关乡镇卫生院迅速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对照考核标准,认真准备,完善档案资料,加强卫生管理,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附:1、十堰市卫生乡镇考核办法与评分标准.doc
2、十堰市卫生村检查考核评分标准.doc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