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财政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泰安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泰山景区卫生环保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发〔2009〕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09〕16号)、省政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鲁政发〔2009〕90号)和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结合省卫生厅、财政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的《山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特制定《泰安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安市卫生局
二OO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泰安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做好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和《山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政府责任,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09年,巩固和提高城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做好为农村地区居民提供服务的准备工作并逐步展开,城乡居民的建档率不低于40%。到2010年,全市省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普及,城乡居民免费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和地区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明显缩小。农村居民建档率达到80%以上,实施项目标准按照《山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执行。到2011年,农村居民建档率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二、主要任务各相关部门根据省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规范,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主要公共卫生问题和干预措施效果开展实施,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适时增加服务内容。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根据当地公共卫生问题、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在省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础上增加服务内容。现阶段,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见附件1)。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由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要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院对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建立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优化公共卫生资源配置,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二)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大力培养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强化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和农村卫生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切实提高其理论水平和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处置能力,促进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各县(市、区)要进一步调整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等预防保健机构的职能,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深入家庭,全面掌握辖区居民主要健康问题,主动采取有效的健康干预措施,实行团队服务和责任医师制度,将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强化对居民的健康管理,有效控制主要健康危险因素的危害,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各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转变公共卫生服务模式,定期深入工作场所、学校、社区和家庭,开展卫生学监测评价,研究制定公共卫生防治策略,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继续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主要包括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宣传,避孕方法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实施避孕节育和恢复生育力手术,随访服务,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及避孕药具不良反应诊治等。(三)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按照省卫生厅、财政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见附件2), 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在泰安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当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内容、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为居民提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各县(市、区)要以泰安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基础,认真梳理,周密组织,做好对接,确保全面涵盖,并全力做好其它应开展的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四)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根据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目标,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机制,逐步增加公共卫生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经费标准按单位服务综合成本核定,所需经费由政府预算安排。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要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和完成项目数量、质量以及单位服务综合成本项目补助定额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核定。单位服务综合成本及项目补助定额,由财政、卫生主管部门在合理分摊有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本的基础上,按照合理弥补人工、耗材等成本的原则确定。其中,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所需经费,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考核以考定补的原则,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五)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按照省、市、县(市、区)三级绩效考核机制,省级相关部门按照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原则,负责对项目全面督查和年度考核,我市依据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标准,制定泰安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标准(见附件3),每半年组织对所辖县(市、区)进行一次考核评估。各县(市、区)相关部门每季度对所辖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自查自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情况、项目实施效果等。其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考核工作纳入全市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参照相关的考核标准和流程进行。经市确认的各县(市、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结果作为拨付市以上财政补助资金的主要参考依据。考核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全额拨付;80(含80分)-90分之间的,拨付70%;60(含60分)-80分之间的,拨付50%;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予拨付。各县(市、区)要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要求,逐步增加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拓展服务内容,实现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体化考核。要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在激励、监督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的作用,将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以及单位主要领导的年度考核和任免挂钩,作为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要注重群众参与考核评价,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将政府考核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四、项目进度 (一)2009年12月上旬(摸底准备阶段):认真学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文件,制定全市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标准;部署项目工作,分解安排工作任务,落实项目补助经费;建立专门组织机构,摸清各种底数,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相关政策,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顺利开展奠定基础。(二)2009年12月中旬(全面实施阶段):全面启动实施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所实施项目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标准执行,居民建档率不低于40%。各级定期指导检查项目执行情况,组织基层卫生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三)2009年12月下旬(检查总结阶段):组织专家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总结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对项目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进行修改和补充。五、加强组织领导(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各级政府要把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和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地政府的年度考核目标,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任务的落实,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增强全民健康素质。各县(市、区)卫生、财政、计生等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做好调查研究,制定当地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要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确保财政投入足额按时到位,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二)统筹规划,科学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医改全局中的重要地位,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人民群众健康需要,科学规划、合理确定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做好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尽快建立健全一整套长效管理机制。(三)扩大宣传,督导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对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具有重要影响的项目,涉及面广,任务重,政策性强,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让广大城乡居民了解自身能够免费享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提高群众的知晓率,鼓励群众参与。要建立督查机制,加强督查考核,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作为重大民生问题纳入政府任期考核目标。在省卫生、财政部门每年组织对各地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的基础上 ,我市将实行月报、季度调度、半年一次评估制度,对于工作进展缓慢,影响我市工作整体进度的县(市、区),实行通报制度,逐步使城乡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切实提高全市居民健康水平。附件:1.泰安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山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试行)3.泰安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试行)
附件1:
泰安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并逐步实行信息化管理。二、健康教育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三、预防接种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四、传染病防治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五、儿童保健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六、孕产妇保健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七、老年人保健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八、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 九、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附件3:
泰安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试行)
考核分类 | 服务项目 | 分值 | 服务内容 | 实 施 标 准 | 考 核 指 标 |
项目工作 完成 |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12 分 | 8 | 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开展服务,及时更新居民健康档案 | 主要信息包括:居民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管理记录及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等。通过多种形式的服务,对辖区居民尤其是0-3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各类重点人群进行随访和管理,并根据其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更新健康档案;重点人群健康信息每年至少更新4次。 | 本项考核得分=健康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人数*100%)*4+健康档案合格率(填写合格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4。 |
4 | 实施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管理 | 安装并使用居民健康电子档案软件,实施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管理。 | 本项考核得分=居民健康电子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4。 | ||
健康教育 10分 | 1 | 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干预策略 | 确定开展每次健康教育活动的内容、形式、时间、实施质量控制的方法、组织实施过程、工作人员和设备;配备专(兼)职人员;具备开展健康教育的场地、设备,并保证设备完好,正常使用。 | 无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干预策略不得分;工作计划和干预策略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内容全面得0.2分;有专(兼)职人员得0.2分;场地、设备、设施落实到位得0.6分,各项如有不规范,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
2 | 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 | 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健康手册和医学科普读物等。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 | 本项考核得分=健康教育印刷材料发放率(每年发放健康教育印刷材料种类/12*100%)*2。 | ||
1 | 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 | 音像资料包括录像带、VCD、DVD等视听传播资料,每个机构每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 | 本项考核得分=健康教育音像材料播放率(每年播放健康教育音像材料种类/6*100%)*1。 | ||
2 | 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宣传栏不少于2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每年更新12次。 | 无宣传栏不得分;宣传栏面积少于2平方米不得分;更新少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 ||
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居)卫生室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每年更新6次。 | 无宣传栏不得分;宣传栏面积少于2平方米不得分;更新少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 ||||
2 | 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 利用各种世界健康主题日或节假日,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每个机构每年至少开展6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 本项考核得分=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完成率(每年组织公共健康教育活动次数/6*100%)*2。 | ||
2 | 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 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精神分裂症患者或家属、孕产妇、0-36个月儿童家长等,定期举办健康讲座,每个机构每月至少需要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 本项考核得分=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完成率(每年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次数/12 *100%)*2。 | ||
项目工作 完成 | 预防接种 3分 | 1 | 为0-6岁儿童建卡建证 | 为辖区所有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每半年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证)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 | 本项考核得分=预防接种建证(卡)率〔年度辖区内建立预防接种证(卡)人数/年度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证(卡)人数*100%〕*1。 |
1 | 为适龄儿童按规定全程接种疫苗 | 为适龄儿童按规定全程接种疫苗,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流脑疫苗、甲肝疫苗等疫苗,并定期组织开展补种工作。及时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专业机构完成现场调查和处理。 | 本项考核得分=疫苗接种率(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年度实种人数/某种疫苗年度应种人数*100%)*1; 不能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不得分;未定期开展查漏补种工作扣0.5分;不能协助专业机构完成现场调查和处理扣0.5分,扣完为止。 | ||
1 | 为15岁以下儿童补种乙肝疫苗 | 为适龄儿童补种乙肝疫苗 | 本项考核得分=乙肝疫苗补种率(年度辖区内乙肝疫苗年度实补种人数/乙肝疫苗年度应补种人数*100%)*1。 | ||
传染病防治 2分 | 2 | 对辖区发现的传染病进行登记并及时报告,参与现场疫点处理 | 建立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法定报告传染病无漏报;能够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疫点处理,排查密切接触者,留观随访,指导落实消毒预防等措施。结合本地区人群特点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的健康知识宣传,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开展咨询服务。 | 未建立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不得分;不能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扣0.5分;不能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疫点处理扣0.5分;未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扣0.5分。扣完为止。 | |
儿童保健 7分 | 3 | 开展新生儿访视 | 为辖区内新生儿开展新生儿访视3次,包括新生儿健康检查、指导母乳喂养、新生儿护理等。 | 本项考核得分=新生儿访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内登记的活产数*100%)*3。 | |
2 | 为辖区内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掌握辖区儿童数量及分布 | 设立儿童保健科,配备专职儿童保健人员;为辖区内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掌握辖区儿童数量及分布。 | 本项考核得分=0-36个月儿童保健建册率(建册人数/辖区内应建册总人数*100%)*2; | ||
2 | 对辖区内0-36个月婴幼儿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包括体弱儿筛查及专案管理工作 | 对辖区内0-36个月儿童进行系统管理,1岁以内婴儿每年健康检查4次,第2年和第3年幼儿每年健康检查2次,包括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辅食添加指导、心理行为发育咨询指导、出生缺陷的发现及转诊、婴幼儿常见疾病的防治、意外伤害预防等,对体弱儿、高危婴幼儿进行转诊及管理。 | 本项考核得分=儿童系统保健管理率(年度辖区按要求频次管理的儿童数/年度辖区内登记全部儿童数*100%)*2; | ||
项目工作 完成 | 孕产妇保健 7分 | 3 | 为辖区内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掌握孕产妇数量及分布 | 设立妇女保健科,配备专职妇女保健人员;为辖区内孕产妇免费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掌握孕产妇数量及分布;对孕产妇死亡进行监测。 | 本项考核得分=早孕建册率(辖区内怀孕12周之前建册的人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3; 未设立妇女保健科不得分,未配备专职妇女保健人员扣1.5分;未开展孕产妇死亡监测扣1.5分,监测漏报率不高于5%,每上升1个百分点扣0.6分,扣完为止。 |
2 | 开展孕期系统保健管理 | 对每个孕产妇至少进行5次孕期指导,包括体格检查和产科检查(体重、血压、宫高、胎心、胎位等)、孕期心理、孕期营养等指导。 | 本项考核得分=合格产前检查率(辖区内按照要求在孕期接受5次产前保健服务的人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2。 | ||
2 | 开展产后访视 | 对辖区内产妇进行至少2次产后访视和1次产后健康检查,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卫生保健和母乳喂养方面的指导和咨询。 | 本项考核得分=产妇产后访视率(辖区内产后28天内接受一次及以上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2;计划生育、卫生保健和母乳喂养知识知晓率不低于95%,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
老年人保健 4分 | 2 | 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实行健康管理 | 掌握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和有关情况,建立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 本项考核得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接受管理的人数/年内辖区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2。 | |
1 | 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体格检查 | 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包括健康危险因素调查、一般体格检查等。 | 本项考核得分=健康检查表完整率(填写完整的健康检查表数/抽样的健康检查表数*100%)*1。 | ||
1 | 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健康指导 | 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健康指导,包括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 | 本项考核得分=健康指导覆盖率(接受健康指导人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1。 | ||
慢性病管理 11分 | 3 | 对所辖高血压患者进行筛查 | 建立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血压制度,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在其第一次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为其测量血压。对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纳入高血压患者管理。 | 本项考核得分=35岁以上首诊患者测血压率(35岁以上首诊患者测血压人数/35岁以上首诊患者总人数*100%)*3; 未建立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血压制度不得分。 | |
2 | 实行高血压患者管理 | 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每年提供至少4次随访。每次随访包括进行健康评估、病情监测、行为干预、用药指导、健康教育、效果评价等,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 | 本项考核得分=高血压患者的规范化管理率(按照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管理的人数/年内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100%)*3*(辖区管理率/全市平均管理率)。 | ||
项目工作 完成 | 慢性病管理 11分 | 1 | 对所辖高血压患者进行健康检查 | 高血压患者每年至少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血压、体重、随机血糖(指血),一般体格检查和视力、听力、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 | 本项考核得分=高血压患者健康体检率(高血压患者健康体检人数/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100%)*1*(辖区管理率/全市平均管理率)。 |
2 | 实施糖尿病患者管理 | 对糖尿病患者进行每年至少4次的面对面随访管理。每次随访包括:测量空腹血糖和血压、询问上次就诊到此次就诊期间的症状、询问患者生活方式、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及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等,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 | 本项考核得分=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按照要求进行糖尿病患者管理的人数/年内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100%)*3*(辖区管理率/全市平均管理率)。 | ||
1 | 对所辖糖尿病患者进行健康检查 | 每年至少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血压、体重、空腹血糖(指血)测量,一般体格检查和视力、听力、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 | 本项考核得分=糖尿病患者健康体检率(糖尿病患者健康体检人数/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100%)*1*(辖区管理率/全市平均管理率)。 | ||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4分 | 2 | 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 | 辖区重性精神疾病病人登记率≥60%。 | 辖区重性精神疾病病人的登记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
2 | 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居家的重性精神病人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 在专业机构指导下管理居家的重性精神病人,每年至少随访4次,做好康复指导,并进行1次综合评估。 | 本项考核分值=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每年完成4次随访的患者/辖区内所有登记在册的居家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100%)*2;未进行康复指导工作扣2分,扣完为止。 | ||
项目实施 效果 | 居民、患者 测评 30分 | 10 | 居民、患者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情况 | 居民、患者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知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的人数/调查人数(不少于30人)*100%≥95% | 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居民、患者对健康知识的掌握情况 | 居民、患者对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知识问卷答对题数/问卷题数*调查人数(不少于30人)*100%≥95% | 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10 | 居民、患者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满意情况 | 居民、患者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满意率=对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感到满意的人数/调查人数(不少于30人)*100%≥95% | 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
项目组织 管理 | 加强组织管理,推动项目有序开展 10分 | 4 |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 | 健全项目管理办法,完善问责制度和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 未建立项目管理办法的扣1分;未建立问责制度扣1分;未建立日常督导检查制度扣2分,扣完为止。 |
4 | 严格项目资金管理 | 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实行项目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账册清晰,原始凭证真实,资料符合规定。 | 未建立资金管理制度扣1分;未实行专账管理扣1分;其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 ||
2 | 项目正常有序开展 | 年内未发生上访、投诉、举报及重大纠纷等恶性事件。 | 发生一起扣0.5分,扣完为止。 | ||
— | 无违规违纪情况 | 经有关部门检查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 如有发现,扣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