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卫生局、稀土高新区社管局,各大厂矿企业医院,包头医学院第一、第二附属医院,局直属各单位 :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08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妇幼卫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妇字〔2009〕58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的组织、管理、监督和评估工作,保障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决定成立包头市妇幼卫生项目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辉(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成 员:薛 峰(市卫生局妇社科副科长)
万寒冰(市卫生局疾控科科长)
刘险峰(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安凤岐(市卫生局法监科科长)
陈永华(市卫生局农卫科科长)
张 丽(市卫生局规财科科长)
宋明刚(市妇幼保健所所长)
闫春梅(市健康教育所所长)
靳 虹(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妇社科,办公室主任由薛峰兼任,办公室人员名单如下:
胡 洁(市卫生局疾控科副科长)
李 梅(市卫生局规财科副科长)
武 丽(市妇幼保健所副所长)
刘俊俊(市健康教育所副所长)
许云霞(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调度科科长)
李占纲(市卫生局医政科科员)
李 燚(市卫生局农卫科科员)
白友荣(市卫生局法监科科员)
高玉骞(市卫生局妇幼科科员)
李 坤(市卫生局妇幼科科员)
二○○九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