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卫生局:
按照国家逐步建立健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目标,近年来,我市已有部分乡镇卫生院列入国家建设计划,并已完成建设任务。还有部分乡镇卫生院未列入国家建设项目,急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为配合做好下一批国家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1.全市所有中心卫生院;
2.2003年以来未列入国家建设项目的乡镇卫生院。
二、有关要求
1.认真填报调查表,努力做好前期工作。凡规划中的建设项目,其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均不得变更修改。
2.努力做好在建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目前,自治区已分三批下达我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各旗县区应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按承诺配套建设资金,解决各种实际问题,所有下达计划项目务必在8月中旬开工,否则,将不再安排当地下一批建设项目。
3.各旗县区卫生局接到通知后,请认真组织开展调查工作,并如实填报调查表(详见附表)。
三、报送时间
请于7月1日前将调查表报市卫生局农卫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冯文廉 联系电话:2529987
电子邮箱:btfwl@126。com
附件:包头市乡镇卫生院现状及需求调查表(在表格下载区下载)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