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自治区卫生重点
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各地、州、市卫生局,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厅直属各单位、新疆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厅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3年全国和自治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3年自治区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新卫办发〔2013〕10号)要求,卫生厅研究制定了《2013年自治区卫生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单位、各处室要充分认识做好2013年卫生工作的重要性,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施“机关效能建设”和“民生建设年”的要求,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根据本方案,制定工作进度表,细化量化各项任务,扎实推进,确保2013年自治区卫生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2013年3月19 日
2013年自治区卫生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一、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
(一)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保证时间,保证效果,切实将学习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承办处室: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曹都兴 | 电话:8568965 |
责任领导:朱 烜 | 电话:8566639 |
(二)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搞好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实现卫生事业深化改革和科学发展的新突破。
承办处室:各单位、各处室 | |
责任领导:卫生厅厅级领导 |
二、继续完善新农合制度,推进基层综合改革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一)持续巩固发展新农合制度
1.参合率继续保持在99%以上,年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50元。
承办处室:农卫处处长 阿依夏木·玉努斯 | 电话:8558905 |
责任领导:彭 永 | 电话:8567261 |
2.进一步优化新农合补偿方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5个百分点,平均达到60%,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8万元。
承办处室:农卫处处长 阿依夏木·玉努斯 | 电话:8558905 |
责任领导:彭 永 | 电话:8567261 |
3.提高门诊报销水平,逐步降低个人自负费用比例。
承办处室:农卫处处长 阿依夏木·玉努斯 | 电话:8558905 |
责任领导:彭 永 | 电话:8567261 |
4.进一步建立健全大病统筹机制,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肺癌等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病种纳入试点范围。继续实施“春苗工程”,力争完成1000例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免费救治任务。
承办处室:农卫处处长 阿依夏木·玉努斯 | 电话:8558905 |
医政医管处处长 李怀海 | 电话:8565997 |
责任领导:王小燕 | 电话:8568561 |
彭 永 | 电话:8567261 |
5.在认真做好新农合“门诊统筹+住院统筹+大病统筹”补偿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地市级大病统筹试点工作,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开展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试点。
承办处室:农卫处处长 阿依夏木·玉努斯 | 电话:8558905 |
责任领导:彭 永 | 电话:8567261 |
6.规范推进多种支付方式改革,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受益水平。
承办处室:农卫处处长 阿依夏木·玉努斯 | 电话:8558905 |
医政医管处处长 李怀海 | 电话:8565997 |
责任领导:王小燕 | 电话:8568561 |
彭 永 | 电话:8567261 |
7.强化新农合基金监管。开展先诊疗后付费模式试点、即时结报等便民服务。
承办处室:农卫处处长 阿依夏木·玉努斯 | 电话:8558905 |
责任领导:彭 永 | 电话:8567261 |
8.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条例》立法项目的论证调研工作,争取尽快出台。
承办处室:农卫处处长 阿依夏木·玉努斯 | 电话:8558905 |
政法处处长 张桂梅 | 电话:8561109 |
责任领导:彭 永 | 电话:8567261 |
(二)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1.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逐步建立稳定长效的财政补助机制。
承办处室:农卫处处长 阿依夏木·玉努斯 | 电话:8558905 |
妇社处处长 张 伟 | 电话:8565519 |
药政处处长 艾麦尔江·吐尼牙孜 | 电话:8561206 |
政法处处长 张桂梅 | 电话:8561109 |
责任领导:殷宇霖 | 电话:8561683 |
彭 永 | 电话:8567261 |
李新华 | 电话:8561446 |
伊尔扎提·扎达 | 电话:8565951 |
2.巩固和完善乡镇卫生院上划管理体制,进一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一体化管理率达到95%以上。
承办处室:农卫处处长 阿依夏木·玉努斯 | 电话:8558905 |
人事处处长 梁 枫 | 电话:8561309 |
责任领导:殷宇霖 | 电话:8561683 |
彭 永 | 电话:8567261 |
3.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
承办处室:农卫处处长 阿依夏木·玉努斯 | 电话:8558905 |
妇社处处长 张 伟 | 电话:8565519 |
人事处处长 梁 枫 | 电话:8561309 |
政法处处长 张桂梅 | 电话:8561109 |
责任领导:殷宇霖 | 电话:8561683 |
彭 永 | 电话:8567261 |
李新华 | 电话:8561446 |
4.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基层首诊制。
承办处室:农卫处处长 阿依夏木·玉努斯 | 电话:8558905 |
责任领导:彭 永 | 电话:8567261 |
5.继续做好农村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和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工作。
承办处室:农卫处处长 阿依夏木·玉努斯 | 电话:8558905 |
责任领导:彭 永 | 电话:8567261 |
6.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落实各级政府对村医的专项补助,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待遇,不断巩固农牧区卫生网底建设。
承办处室:农卫处处长 阿依夏木·玉努斯 | 电话:8558905 |
责任领导:彭 永 | 电话:8567261 |
7.建立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新机制,健全管理体制,推进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加强分类指导,开展绩效考核,调动人员积极性。
承办处室:妇社处处长 张 伟 | 电话:8565519 |
责任领导:李新华 | 电话:8561446 |
8.以创建3个国家级、6个自治区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为抓手,加快全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
承办处室:妇社处处长 张 伟 | 电话:8565519 |
责任领导:李新华 | 电话:8561446 |
9.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家庭医生责任制试点工作,逐步推行全科医生与居民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完善健康管理模式。
承办处室:妇社处处长 张 伟 | 电话:8565519 |
责任领导:李新华 | 电话:8561446 |
10.继续做好社区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建设培训和社区管理人员培训项目。
承办处室:妇社处处长 张 伟 | 电话:8565519 |
责任领导:李新华 | 电话:8561446 |
(三)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30元。
承办处室:妇社处处长 张 伟 | 电话:8565519 |
规财处处长 陈景春 | 电话:8561834 |
责任领导:李新华 | 电话:8561446 |
2.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加大绩效考核力度,首先保证免疫规划、预防接种、重点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工作,重点抓好“健康档案专项整治”、“资金管理专项整治”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参与”三项行动,巩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成效。
承办处室:妇社处处长 张 伟 | 电话:8565519 |
疾控处处长 马明辉 | 电话:8561833 |
农卫处处长 阿依夏木·玉努斯 | 电话:8558905 |
应急办主任 杨 波 | 电话:8565511 |
监督处处长 匡 谊 | 电话:8565933 |
规财处处长 陈景春 | 电话:8561834 |
责任领导:王小燕 | 电话:8568561 |
彭 永 | 电话:8567261 |
李新华 | 电话:8561446 |
3.提高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工作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所占权重系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分配比例村卫生室原则不低于40%。
承办处室:妇社处处长 张 伟 | 电话:8565519 |
疾控处处长 马明辉 | 电话:8561833 |
农卫处处长 阿依夏木·玉努斯 | 电话:8558905 |
应急办主任 杨 波 | 电话:8565511 |
规财处处长 陈景春 | 电话:8561834 |
责任领导:彭 永 | 电话:8567261 |
李新华 | 电话:8561446 |
三、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
(一)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逐步向村卫生室、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序推进,完成乡村一体化村卫生室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物零差率的补偿力度。
承办处室:药政处处长 艾麦尔江·吐尼牙孜 | 电话:8561206 |
农卫处处长 阿依夏木·玉努斯 | 电话:8558905 |
责任领导:彭 永 | 电话:8567261 |
伊尔扎提·扎达 | 电话:8565951 |
2.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逐步在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承办处室:药政处处长 艾麦尔江·吐尼牙孜 | 电话:8561206 |
责任领导:伊尔扎提·扎达 | 电话:8565951 |
3.结合公立医院改革,积极落实补偿政策,全区县级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承办处室:药政处处长 艾麦尔江·吐尼牙孜 | 电话:8561206 |
医政医管处处长 李怀海 | 电话:8565997 |
责任领导:王小燕 | 电话:8568561 |
伊尔扎提·扎达 | 电话:8565951 |
4.积极推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承办处室:药政处处长 艾麦尔江·吐尼牙孜 | 电话:8561206 |
医政医管处处长 李怀海 | 电话:8565997 |
农卫处处长 阿依夏木·玉努斯 | 电话:8558905 |
妇社处处长 张 伟 | 电话:8565519 |
责任领导:王小燕 | 电话:8568561 |
彭 永 | 电话:8567261 |
李新华 | 电话:8561446 |
伊尔扎提·扎达 | 电话:8565951 |
5.完善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逐步健全基本药物遴选调整机制。
6.规范药品增补。
承办处室:药政处处长 艾麦尔江·吐尼牙孜 | 电话:8561206 |
责任领导:伊尔扎提·扎达 | 电话:8565951 |
7.加强药物政策研究。加强医务人员用药培训和考核。
承办处室:药政处处长 艾麦尔江·吐尼牙孜 | 电话:8561206 |
医政医管处处长 李怀海 | 电话:8565997 |
农卫处处长 阿依夏木·玉努斯 | 电话:8558905 |
妇社处处长 张 伟 | 电话:8565519 |
责任领导:王小燕 | 电话:8568561 |
彭 永 | 电话:8567261 |
李新华 | 电话:8561446 |
伊尔扎提·扎达 | 电话:8565951 |
8.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监管。
承办处室:药政处处长 艾麦尔江·吐尼牙孜 | 电话:8561206 |
医政医管处处长 李怀海 | 电话:8565997 |
责任领导:王小燕 | 电话:8568561 |
伊尔扎提·扎达 | 电话:8565951 |
9.积极推动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工作。
承办处室:药政处处长 艾麦尔江·吐尼牙孜 | 电话:8561206 |
卫生统计信息中心主任 居来提·克里木 | 电话:8561996 |
责任领导:伊尔扎提·扎达 | 电话:8565951 |
(二)深入推进网上集中采购工作
1.稳固基本药物采购新机制,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和供应保障。
承办处室:药品采购中心主任 徐建国 | 电话:8521730 |
药政处处长 艾麦尔江·吐尼牙孜 | 电话:8561206 |
责任领导:伊尔扎提·扎达 | 电话:8565951 |
2.逐步探索建立“招采合一”的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模式。
3.分批进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承办处室:药品采购中心主任 徐建国 | 电话:8521730 |
药政处处长 艾麦尔江·吐尼牙孜 | 电话:8561206 |
责任领导:伊尔扎提·扎达 | 电话:8565951 |
四、继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落实便民惠民服务措施
(一)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1.加快两个自治区级医改试点城市的重大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进度,力争在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取得突破,为全区公立医院改革提供经验和借鉴。
2.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为切入点,重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到2013年年底前,全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扩大到30个试点县(市、区)。
3.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
4.其它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重点加强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逐步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完善人事分配制度,提高医院人员经费占业务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待遇。
承办处室:医政医管处处长 李怀海 | 电话:8565997 |
责任领导:王小燕 | 电话:8568561 |
5.每个县基本建成1所二级甲等公立医院。
6.加强县级医疗急救体系建设。
7.深化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
8.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工作,营造良好的医疗执业环境,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9.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承办处室:医政医管处处长 李怀海 | 电话:8565997 |
责任领导:王小燕 | 电话:8568561 |
(二)开展各项便民惠民举措
1.继续加强预约诊疗服务管理,深入开展医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
2.进一步改善医院门、急诊设施和条件,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承办处室:医政医管处处长 李怀海 | 电话:8565997 |
责任领导:王小燕 | 电话:8568561 |
五、认真做好疾病防控、卫生应急、妇幼卫生和爱国卫生工作
(一)加强疾病防控工作
1.加快《卫生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进新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合作协议》实施进程,争取国家、自治区和对口援疆省市的支持,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力争使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装备和服务能力达到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
2.以消灭脊灰、消除麻疹、控制肝炎为抓手,把预防接种工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首要任务,切实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3.通过建立健全预防接种信息平台共享机制和加强免疫冷链设备运转管理,不断巩固和完善免疫规划工作长效机制,确保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含麻疹类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较上年明显下降。
承办处室:疾控处处长 马明辉 | 电话:8561833 |
责任领导:彭 永 | 电话:8567261 |
4.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全面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结核病专业防治机构“三位一体”防治模式,建立与国家结核病防治策略相适应的医药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强结核菌耐药监测实验室建设和结核艾滋病双重感染防治工作,每年新发现、管理和治疗活动性肺结核病人2.8万例以上,新发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保持在90%以上。
承办处室:疾控处处长 马明辉 | 电话:8561833 |
农卫处处长 阿依夏木·玉努斯 | 电话:8558905 |
责任领导:彭 永 | 电话:8567261 |
5.进一步巩固以碘缺乏病为重点的地方病防治工作成果,强化加碘盐推广食用工作力度,推进重点地区和重点县市实现碘缺乏病消除或控制目标,杜绝地方性克汀病新发病例和对儿童的智力损伤。
6.认真做好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监测工作,持续保证监测系统的高度灵敏和有效运转,高质量做好两轮脊灰疫苗强化免疫和一轮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及查漏补种活动,持续维持无脊灰状态,加快消除麻疹工作进程。
7.不断加强和完善霍乱、伤寒、流感、手足口病、布病等重点传染病监测系统,做好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防止出现重大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8.加强医防合作的包虫病综合防治模式,将符合手术或药物治疗标准的包虫病患者纳入项目减免救助体系,继续执行包虫病患者手术费用零负担的政策。
9.建立基层慢性病防治工作网络和伤害综合监测系统,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继续推进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试点活动,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10.以贯彻实施《精神卫生法》为契机,加快地县两级精神卫生专科人员培训工作进程,加强重性精神病监测救治和服务管理。
11.继续以整县或整校为单位推进儿童窝沟封闭工作,开展儿童口腔疾病综合防治试点工作。
承办处室:疾控处处长 马明辉 | 电话:8561833 |
责任领导:彭 永 | 电话:8567261 |
(二)加大艾滋病防控工作
1.认真落实自治区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以“五扩大、六加强”为抓手,全面推进艾滋病预防控制各项工作。
2.开展HIV检测300万人次、艾滋病抗病毒治疗9800人;免费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与梅毒检测,有效阻断母婴传播。
承办处室:艾防委办主任 地力夏提·亚克甫 | 电话:8569879 |
医政医管处处长 李怀海 | 电话:8565997 |
妇社处处长 张 伟 | 电话:8565519 |
责任领导:买买提·牙森 | 电话:8565108 |
王小燕 | 电话:8568581 |
李新华 | 电话:8561446 |
王绍华 | 电话:8569159 |
(三)加快推进卫生应急组织管理体系建设
1.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地(州、市)、县级“有形”的常态化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2.加大卫生应急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投入,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储备金,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
3.筹划建立卫生应急培训基地,加强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完善卫生应急队伍日常管理和应急调用机制,建立专家参与卫生应急工作的长效机制。
4.继续推进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加强基层卫生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水平。
5.建立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系统,建立全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网络,健全地区间、部门间、军地间、兵地间和卫生系统内部卫生应急物资调用机制。
6.继续加强鼠疫防控工作,确保自治区20年无人间鼠疫成果。
承办处室:应急办主任 杨 波 | 电话:8565511 |
医政医管处处长 李怀海 | 电话:8565997 |
监督处处长 匡 谊 | 电话:8556270 |
责任领导:买买提·牙森 | 电话:8565108 |
王小燕 | 电话:8568561 |
(四)全面加强妇幼卫生工作
1.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产、儿科建设,培养和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围绕妇女、儿童生命健康开展服务。
2.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专职妇幼保健人员配备工作,做好基层妇幼保健服务。
3.推进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继续保持在98%以上。组织实施农村妇女孕前、孕早期免费补服叶酸、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和农村新生儿疾病筛查补助项目及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试点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4.继续做好“降消”项目、妇幼卫生监测、消除婴幼儿贫血、儿基会母子保健等妇幼卫生项目。
5.加快推行婚前医学检查和产前(筛查)诊断工作,进一步提高婚检率。
6.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持续下降。
7.继续做好县(市、区)级妇幼卫生绩效考核工作。
承办处室:妇社处处长 张 伟 | 电话:8565519 |
责任领导:李新华 | 电话:8561446 |
(五)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以卫生创建为载体,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2.全面实施农村改厕、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农村环境卫生监测项目工作。
3.扎实推进创建无烟医疗卫生单位活动和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4.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承办处室:爱卫办主任 道尔吉 | 电话:8565494 |
责任领导:李新华 | 电话:8561446 |
六、加强医疗服务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一)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制定、落实。
(二)推动国家和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
(三)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
(四)继续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
(五)进一步加大临床路径管理推行力度,全区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全部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
(六)以医院评审工作为抓手,强化医院内涵建设,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力争2013年内完成全区二级以上(含二级)综合医疗机构和三级专科医疗机构的评审工作。
(七)继续做好百万贫困白内障复明项目。
(八)推动无偿献血、采供血服务体系建设。
(九)加强康复医疗管理工作。
(十)强化院前急救管理与建设。
(十一)继续组织实施万名护理人才培训项目。
(十二)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项目,重点提升县级医院对20种重大疾病的救治能力。
承办处室:医政医管处处长 李怀海 | 电话:8565997 |
责任领导:王小燕 | 电话:8568561 |
伊沙克·阿合买提江 | 电话:8562650 |
(十三)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系,推动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重点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
(十四)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和告诫谈话制度,完善医疗安全预警机制。
(十五)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开展高值耗材医用耗材使用专项治理活动。
(十六)开展平安医院示范地区(单位)创建活动。
(十七)进一步推进全区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承办处室:医政医管处处长 李怀海 | 电话:8565997 |
药政处处长 艾麦尔江·吐尼牙孜 | 电话:8561206 |
药品采购中心主任 徐建国 | 电话:8521730 |
责任领导:王小燕 | 电话:8568561 |
伊尔扎提·扎达 | 电话:8565951 |
七、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强化卫生监督
(一)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1.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标准监管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2013年自治区卫生系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管理,认真组织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和立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备案工作。
承办处室:监督处处长 匡 谊 | 电话:8565933 |
应急办主任 杨 波 | 电话:8565511 |
医政医管处处长 李怀海 | 电话:8565997 |
责任领导:王小燕 | 电话:8568561 |
(二)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1.加快实施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项目。
2.规范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运行机制,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覆盖率扩大到90%以上。
3.制定全区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落实首席卫生监督员制度,加强基层复合型人才培养工作。
4.继续加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等卫生监督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违法违规行为。
5.完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评审体系建设,规范放射诊疗防护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职业病诊断机构地(州、市)级覆盖率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县(市、区)覆盖率分别达到90%以上和70%以上。
6. 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工作,推进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确保实现量化分级管理率住宿场所和游泳场所达到100%,美容美发场所达到50%以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50%以上。
7.加强学校卫生监督,中小学校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80%以上。
8.进一步做好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9.继续做好食品安全保障、职业卫生、饮用水监测和卫生监督员培训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工作。
承办处室:监督处处长 匡 谊 | 电话:8565933 |
医政医管处处长 李怀海 | 电话:8565997 |
责任领导:王小燕 | 电话:8568561 |
八、加快中医民族医药发展,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争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出台。
(二)认真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支持和促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民族医药事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加强地县两级中医民族医医院标准化建设。
(三)启动自治区落实基层中医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四)继续做好二级以上政府举办的中医民族医医院评审工作。
(五)进一步推动维吾尔医诊疗方案、诊断和疗效评价标准的整理、验证和优化工作。
(六)继续推进新疆地产中药民族药新药研发项目,组织完成8个左右新药的申报资料,完成16味左右无法定标准的维吾尔药材质量标准研究工作。
(七)组织做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新疆(试点)普查项目及20部民族医药文献整理及20项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验收准备工作。
承办处室: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负责人 | 电话:8565230 |
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医政处处长 阿不都热西提·木沙 | 电话:8565160 |
中医民族医药管理局科教处副处长 艾合买提·买买提 | 电话:8561841 |
责任领导:帕尔哈提·克力木 | 电话:8568377 |
九、加强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卫生信息化工作,为医改提供有力支撑
(一)加强人才培养
1.加快实施医疗卫生人才推动工程,探索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和中青年名医培养计划,争取自治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对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
2.协调开展全区公立医院、疾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重新核定工作。
承办处室:人事处处长 梁 枫 | 电话:8561309 |
责任领导:殷宇霖 | 电话:8561683 |
3.开展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探索符合我区区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路径和方法。
承办处室:科教处处长 崔 燕 | 电话:8561020 |
人事处处长 梁 枫 | 电话:8561309 |
医政医管处处长 李怀海 | 电话:8565997 |
责任领导:王小燕 | 电话:8568561 |
李新华 | 电话:8561446 |
4.实施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计划以及农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程。
5.进一步完善农牧区卫生技术人员在职培训制度。
6.贯彻落实《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十二五规划》,扩大继续医学教育覆盖面,大力培养护理、公共卫生、中医民族医药、药剂、卫生管理等各类紧缺人才和高层次医教研人才。
7.落实乡村医生教育规划。
承办处室:科教处处长 崔 燕 | 电话:8561020 |
农卫处处长 阿依夏木·玉努斯 | 电话:8558905 |
责任领导:李新华 | 电话:8561446 |
8.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
承办处室:人事处处长 梁 枫 | 电话:8561309 |
农卫处处长 阿依夏木·玉努斯 | 电话:8558905 |
责任领导:殷宇霖 | 电话:8561683 |
彭 永 | 电话:8567261 |
(二)加强卫生科研工作
1.强化医学研究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科技会商机制,发挥卫生行业主导作用,实现自治区卫生科研需求和科研计划项目立项的有效对接,推进卫生科技不断发展。
2.继续做好面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
3.继续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监管,做好自治区范围内病原微生物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管理工作。
4.加强医用特殊物品、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运输及准出入境的管理。
承办处室:科教处处长 崔 燕 | 电话:8561020 |
责任领导:李新华 | 电话:8561446 |
5.继续做好面 “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新疆伊犁州等防治艾滋病规模化现场流行病学和干预研究”项目支持和服务工作
承办处室:艾防委办主任 地力夏提·亚克甫 | 电话:8569879 |
科教处处长 崔 燕 | 电话:8561020 |
责任领导:买买提·牙森 | 电话:8565108 |
李新华 | 电话:8561446 |
王绍华 | 电话:8569159 |
(三)加速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
1.重点推进卫生部医改信息化试点项目,完成自治区卫生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联通3个试点地区卫生信息综合平台,实现试点区域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信息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促进试点区域内卫生信息综合平台和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药品供应、卫生综合管理等主要业务领域信息系统建设,推动试点区域实现卫生信息化“3521+2”建设总体框架。
2.加强卫生信息标准研发和推广应用。
3.加强卫生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4.启动实施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力争完成自治区级、伊犁州、乌鲁木齐市和克拉玛依市卫生综合平台改扩建任务,新建11个地州市级卫生信息综合平台。
5.认真做好第五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工作。
承办处室:卫生统计信息中心主任 居来提·克里木 | 电话:8561996 |
卫生统计信息中心副主任 王晓泉 | 电话:8565642 |
责任领导:伊尔扎提·扎达 | 电话:8565951 |
6.稳步推进居民健康卡试点推广工作和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
承办处室:卫生统计信息中心主任 居来提·克里木 | 电话:8561996 |
农卫处处长 阿依夏木·玉努斯 | 电话:8558905 |
责任领导:彭 永 | 电话:8567261 |
伊尔扎提·扎达 | 电话:8565951 |
7.完善大型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双向转诊和远程会诊,进一步扩大远程医疗覆盖范围和利用效率。
承办处室:医政医管处处长 李怀海 | 电话:8565997 |
卫生统计信息中心主任 居来提·克里木 | 电话:8561996 |
责任领导:王小燕 | 电话:8568561 |
伊尔扎提·扎达 | 电话:8565951 |
十、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惩防体系建设
(一)深入持久地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卫生行风建设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宣传教育活动。
(二)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主题教育和志愿者医院服务活动。
(三)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四)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继续发挥好卫生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医疗卫生工作者在推动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主力军作用。
(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改进会风文风。
(六)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承办处室: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曹都兴 | 电话:8568965 |
人事处处长 梁 枫 | 电话:8561039 |
驻厅监察室主任 曹玉景 | 电话:8567213 |
医政医管处处长 李怀海 | 电话:8569245 |
办公室主任 冯 东 | 电话:8567403 |
责任领导:殷宇霖 | 电话:8561683 |
王小燕 | 电话:8568561 |
朱 烜 | 电话:8566639 |
(七)推进机关绩效管理工作。
承办处室:驻厅监察室主任 曹玉景 | 电话:8567213 |
人事处处长 梁 枫 | 电话:8561039 |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曹都兴 | 电话:8568965 |
办公室主任 冯 东 | 电话:8567403 |
责任领导:殷宇霖 | 电话:8561683 |
朱 烜 | 电话:8566639 |
(八)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完善医德考评制度,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承办处室:医政医管处处长 李怀海 | 电话:8565997 |
驻厅监察室主任 曹玉景 | 电话:8567213 |
责任领导:王小燕 | 电话:8568561 |
朱 烜 | 电话:8566639 |
(九)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承办处室:驻厅监察室主任 曹玉景 | 电话:8567213 |
规财处处长 陈景春 | 电话:8561843 |
责任领导:朱 烜 | 电话:8566639 |
(十)扎实推进卫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做好权力运行网上监控工作。
(十一)深化纠风工作,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
(十二)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着力构建防控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十三)继续加强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
(十四)推进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承办处室:驻厅监察室主任 曹玉景 | 电话:8567213 |
责任领导:朱 烜 | 电话:8566639 |
十一、统筹推进各项卫生工作
(一)加强卫生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
1.围绕深化医改开展相关卫生政策的研究和制定。
2.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全面推进卫生系统依法行政。
3.做好卫生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探索行政复议案件现场审理方式。
4.深入开展卫生“六五”普法工作。
承办处室:政法处处长 张桂梅 | 电话:8561109 |
责任领导:彭 永 | 电话:8567261 |
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行政审批权力规范运行。
承办处室:政法处处长 张桂梅 | 电话:8561109 |
责任领导:彭 永 | 电话:8567261 |
6.宣传贯彻《精神卫生法》。
承办处室:政法处处长 张桂梅 | 电话:8561109 |
疾控处处长 马明辉 | 电话:8561833 |
责任领导:彭 永 | 电话:8567261 |
(二)加强医改监测评估
1.加强医改监测、督导和评估工作。
2.加大医改投入力度,落实好医改各项投入政策。
承办处室:政法处处长 张桂梅 | 电话:8561109 |
卫生统计信息中心主任 居来提·克里木 | 电话:8561996 |
规财处处长 陈景春 | 电话:8561834 |
责任领导:买买提·牙森 | 电话:8565108 |
彭 永 | 电话:8567261 |
伊尔扎提·扎达 | 电话:8565951 |
(三)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卫生经济研究
1.继续开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农村急救体系、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儿科医疗服务体系、地市级医院和重大疾病防控体系等建设。
2.启动乡镇卫生院职工周转宿舍和妇幼保健体系等建设。
3.加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工作。
4.抓好卫生总费用核算、医改资金监管和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监管全覆盖。
承办处室:规财处处长 陈景春 | 电话:8561834 |
责任领导:买买提·牙森 | 电话:8565108 |
(四)认真做好对口援疆工作
1.巩固对口援疆工作成果,继续做好对口援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管理,坚持科学合理、因地制宜的原则,督促和指导受援地(州、市)按照对口援疆工作总体规划做好年度计划。
2.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和保障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对口援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承办处室:人事处处长 梁 枫 | 电话:8561039 |
规财处处长 陈景春 | 电话:8561834 |
责任领导:买买提·牙森 | 电话:8565108 |
曹孺牛 | 电话:8561134 |
(五)全面加强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
1.全面加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
2.着力宣传深化医改的进展和成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及热点问题的风险沟通,加强健康传播,进一步提高舆论引导能力。
3.抓好卫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4.加强卫生系统官方网站。
承办处室:办公室主任 冯 东 | 电话:8567403 |
卫生统计信息中心主任 居来提·克里木 | 电话:8561996 |
责任领导:朱 烜 | 电话:8566639 |
伊尔扎提·扎达 | 电话:8565951 |
6.加强“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建设。
承办处室:爱卫办主任 道尔吉 | 电话:8565494 |
办公室主任 冯 东 | 电话:8567403 |
责任领导:李新华 | 电话:8561446 |
(六)加强国际合作
1.积极开展与周边国家在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合作。
承办处室:疾控处处长 马明辉 | 电话:8561833 |
艾防办主任 地力夏提·亚克甫 | 电话:8569879 |
应急办主任 杨 波 | 电话:8565511 |
监督处处长 匡 谊 | 电话:8556270 |
责任领导:殷宇霖 | 电话:8561683 |
买买提·牙森 | 电话:8565108 |
王小燕 | 电话:8568561 |
彭 永 | 电话:8567261 |
李新华 | 电话:8561446 |
(七)加强卫生专业考试工作
1.进一步加强卫生专业考试工作,继续开展乡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试点工作。
承办处室:卫生专业考试中心主任 唐培作 | 电话:8565165 |
人事处处长 梁 枫 | 电话:8561039 |
责任领导:王小燕 | 电话:8568561 |
(八)加强干部保健和老干部工作
1.做好保健对象医疗保健和重大会议、重要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推动建立“大保健”医疗服务体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健康评价体系和应急保障体系。
承办处室:保健办主任 于密萍 | 电话:8567159 |
应急办主任 杨 波 | 电话:8565511 |
责任领导:殷宇霖 | 电话:8561683 |
买买提·牙森 | 电话:8565108 |
2.全力做好各级保健对象医疗保健工作。
承办处室:保健办主任 于密萍 | 电话:8567159 |
责任领导:殷宇霖 | 电话:8561683 |
3.做好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和指导工作。
4.进一步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充分发挥老干部的作用。
5.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承办处室: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处长 周丛坤 | 电话:8567832 |
责任领导:朱 烜 | 电话:8566639 |
(九)加强卫生信访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长效机制,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落实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管理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目标,持续保持卫生系统无重大事故发生。
2.加强卫生信访工作,巩固完善卫生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侍群众来访制度化,集中力量全力解决重点案件、突出问题和信访积案。
承办处室:办公室主任 冯 东 | 电话:8567403 |
责任领导:朱 烜 | 电话:85666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