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0年全国卫生应急工作会议和全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现将《2010年全区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2010年,全区卫生应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国卫生应急工作会议和全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把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一案三制”建设,继续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卫生应急预案,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一、制定实施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不断规范卫生应急管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结合我区实际,抓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有利时机,开展我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工作。结合医改重点工作,争取项目建设,分阶段、分步骤地完成发展规划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开展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建设工作,自治区重点联系赤峰市宁城县,探索基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管理常态化模式,以点带面,逐步总结推广经验,规范卫生应急综合管理。
二、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继续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和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组织修订《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总结分析全年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经验,编印《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案例分析》,科学指导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三、加快卫生应急机构建设,完善卫生应急综合协调机制
尽快完成卫生厅卫生应急办公室的机构建设和人员调整工作,实现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有专职的人员负责,有长远的体系建设规划,有稳定的专业处置队伍,有相应的经费保障。按照全国卫生应急工作会议关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单位要建立卫生应急管理机构”的要求,大力推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综合医疗机构的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完善部门间、区域间的沟通协调和措施联动,提高信息交流的及时准确性和措施联动的协调性。
四、建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提升卫生应急队伍能力
探索建立全区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确保储备方式合理和调用快速便捷。继续实施《2008~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应急培训规划》,分专业、分层次开展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和应急队伍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自治区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系统使用培训”、“《国际卫生条例》核心能力评估培训”,编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应急工作规范(2010年版)》等培训教材。调整完善自治区级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及其管理办法,探索建立科学的调用和派出机制。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模拟演练,逐步建立规范、科学、有序、高效的应急处置和救援模式。
五、加快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建设,提高基层突发事件处置水平
组织完成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软件终验工作,加快应急指挥系统数据库建设,开展操作人员专项培训,尽早投入运行使用。督促旗县级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建设,实现视频信号接收等基本功能。推进2009年地市级应急指挥系统项目建设,确保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的四级联动,提高基层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水平。
六、开展《国际卫生条例》核心能力评估,加强突发事件监测报告工作
开展《国际卫生条例》(IHR)核心能力评估,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工作。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网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重点传染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动监测。严格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
七、坚持预防为主,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努力减少疫情暴发范围和死亡病例的发生。进一步加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SARS、鼠疫、食物中毒、群体性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强化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开展事件评估预测,及时作出有针对性的防控方案。同时做好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黄河冰凌灾害、化学品泄漏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医疗救治准备工作。积极参与反恐怖卫生应急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应急综合保障工作,科学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