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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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省妇女保健院,省儿童保健院: |
现将《2014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3月24日
2014年妇幼卫生工作要点
2014年全省妇幼卫生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卫生计生中心工作,以“妇幼健康年”为抓手,以“两纲”为统领,以不断增进妇幼健康为目标,为顺利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和“十二五”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一、积极开展“妇幼健康年”活动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决定,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理清妇幼卫生改革思路。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颁布20周年为契机,回顾总结成功经验,制定“妇幼健康年”实施方案,开展“共圆妇幼健康梦”系列活动。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创建活动,打造优质服务品牌。组织妇幼健康技能竞赛,提升妇幼保健服务水平。树立妇幼卫生先进典型,宣传先进事迹,形成良好的妇幼健康文化。组织妇幼健康巡诊、巡讲,参与“百姓健康行动”义诊。运用“健康浙江”发展战略研究成果,推进健康服务业的发展。
二、加快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加快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优化整合,构建优质高效、群众满意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配合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指导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加大经费投入,加快体系建设进度,保证孕期保健与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妇幼健康服务供求关系的研判,指导编制妇幼健康服务规划,加强技术人员配备与培训,有效应对服务需求变化。切实降低孕产妇死亡与儿童死亡率。
三、规范妇幼健康服务管理
充分发挥省级妇幼卫生质量控制中心的作用,按照国家妇幼健康服务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完善相应的质量控制标准,强化产科质量、儿童生长发育质量和产前诊断质量的管理。落实国家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
www.med126.com/hushi/法》及相关规范和基本标准,强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管理,确保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安全。落实《浙江省
高危妊娠管理办法》,实施分级管理,分级保健和分娩,落实高危管理首诊负责制、重度高危妊娠报告制度和危重孕产妇转诊机制,完善临床与保健的高危孕产妇联管机制,加快分级诊疗措施的落实,加强远程医疗会诊,发挥区域内省级重点专病的优势,确保妇、儿病患按病情轻重急缓有序分流,分片负责,缓解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就诊压力。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确保以市为单位一年两次的评审工作。探索妊娠风险预警评估与干预模式和产科出血综合防治模式。
四、加强出生缺陷防治
针对临床检验和风险评估等关键环节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开展省级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开展风险评估质量核查。加强人员培训,开展服务机构标准规范建设。提高孕前优生服务可及性,年度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5%以上,实现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城乡居民全覆盖,为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奠定基础。
提高婚前医学检查质量,加强婚前医学咨询管理,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0%以上,婚前医学咨询率达到92%以上。深化农村妇女增补
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目标人群服药率、依从率达到国家目标。开展产前诊断培训,提高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覆盖率。调整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病种,推动将
苯丙酮尿症治疗纳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落实国家《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试点实施方案》,探索建立教育、筛查、诊断、治疗的衔接机制。
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网络,力争做到每个市都有一所产前诊断中心,鼓励民营医疗机构从事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工作。完善出生缺陷监测体系建设,提高出生缺陷监测能力与水平,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五、提升妇女健康服务水平
认真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目标。加强预防
艾滋病、
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加强经费管理,加强质量评估,推进婴儿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工作。
创新社会管理,充分发挥省优生优育协会、省医师协会的人才资源优势,组织母婴健康大讲堂和优生优育健康大讲堂,宣传自然分娩政策,推广自然分娩适宜技术,加强对剖宫产适应症的监管,全省剖宫产率下降1-2%。
继续与各级妇联一道实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宫颈癌HPV检测试点工作。推动“两癌”检查人员培训基地建设,提高检查人员的服务能力。深化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加强妇女常见病筛查监督指导和质量控制,探索建立筛查的长效机制。加
www.med126.com/job/强青春期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减少
流产与引产数量,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加强更老年期保健、妇女营养、妇女心理等专科管理,推动妇女保健业务发展。
六、提升儿童健康服务水平
应对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可能出现的
早产儿与低体重儿增加的趋势,加强新生儿科的建设,加大对危重新生儿抢救设备的投入,充分发挥新生儿复苏省级师资力量,继续加强复苏技术培训,力争医疗机构产房均有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专业人员,不断提高新生儿抢救水平。
深化母婴健康工程,加强儿童急救和孕产妇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加强对助产士的培训力度,重点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对儿童常见病、儿童保健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妇幼救治水平,加快实现妇幼保健服务均等化。用好欠发达地区专项妇幼卫生建设经费,加快妇幼保健设备更新,提升对妇女儿童的救治能力。
加强托幼机构管理,委托省优生优育协会编写托幼机构保育员岗位培训教材,组织全员培训,提高医疗卫生知识,防止极端事件发生。配合国家编写发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现状调研报告,落实《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确保新生儿安全。
加强爱婴医院创建,制订爱婴医院复核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开展爱婴医院复核工作。以“母婴喂养宣传周”为载体,创新母乳喂养宣传形式,推广促使母乳喂养成功的十条措施。认真落实《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力争母乳喂养率提前达到“十二五”规划要求。
七、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化管理
实施《全国妇幼卫生调查制度》,加强数据质量控制,严防妇幼卫生信息泄密,确保妇幼卫生信息安全。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精神,完善《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管理制度,加强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做好与公安等部门数据交换工作。调研妇幼卫生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需求,加强全省妇幼卫生信息的管理和指导。进一步提升对信息开发利用,通过妇幼卫生数据的横向、纵向比较分析,为制订妇幼健康政策提供信息支撑。
八、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
配合国家在新形势、新情况下提供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管理新模式的研究,为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提供技术支持。
落实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全覆盖,落实各项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加强社会宣传,减少非意愿妊娠。规范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管理,加强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和数据分析,强化避孕药具不良反应防治措施。开展避孕药具管理督导调研,推动基层规范管理。
加强对从事B超人员的教育,强化性别鉴定的危害意识,杜绝非法性别鉴定事件发生。严格执行凭证引产等相关制度,加强医疗机构的引产工作,努力纠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