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卫〔2012〕48号
关于印发河源市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河源市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河源市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
www.med126.com/Article/今年卫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核心,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以健全体系、完善机制为抓手,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努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发展提速年”和“管理强化年”的要求,突出八个重点,抓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突出以巩固五项改革成果为重点,抓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提高保障水平。继续做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发动工作,保证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提高筹资水平,今年全市新农合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40元。继续开展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工作,全面开展支付制度改革,积极推行重大疾病按病种限额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二)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继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人事、社会保障等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和补偿机制,适时组织对各县区实施综合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锁定旧债,制止新债。稳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今年村卫生站要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逐步将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实施范围。继续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抓好纳入省“十件民生实事”的26所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扫尾工作,力争上半年全面完成。
(三)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按照省的统一部署,今年要选取1-2个县区,以建立完善补偿机制为突破口,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逐步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实施对口帮扶政策,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县级医院服务。继续推行优质护理服务、预约诊疗、便民门诊等惠民措施。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实行成本核算管理,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同时,要鼓励、引导、规范民营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使之成为为群众提供有效医疗服务的重要补充力量。
(四)继续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各县区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开展监测评估,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加快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建档进程,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50%以上,稳步提高儿童、孕产妇和老年人系统管理率,逐步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
(五)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今年,要参照兄弟市的做法,依托电信部门建立卫生信息平台,构建覆盖市、县、镇、村的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网络,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农合、医疗服务信息、居民健康档案等的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突出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抓好重大疾病防控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启动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市“120”急救指挥中心和市中心血站新站建设。在市中医院老院址改造建设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计划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与市中心血站新站一并规划选址建设。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实抓好上述三个项目建设工作,尽快投入使用。
(二)落实重大疾病防控措施。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强化人才培养和管理,提高防控能力。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和网络直报,及时掌握并分析疫情动态。加大艾滋病防控力度,做好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防治工作。做好狂犬病、手足口病、乙肝、丙肝等传染病防控与疫情处置工作。开展免疫规划重点疫苗查漏补种月活动,继续做好5岁以下儿童脊灰疫苗和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保持无脊灰状态,加快麻疹消除进程。开展基层防保组织免疫规划工作现况调查,加强预防接种单位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市慢性病防治机构的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功能,引进专业人才,扎实有效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提高我市慢性病防治水平。
(三)提高卫生应急能力。落实市卫生局应急办人员、编制、职能、办公条件及经费,完善卫生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能力。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提高风险识别和监测能力,切实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会议、活动的卫生应急保障。
(四)加强妇幼卫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两纲”,完善妇幼卫生体系建设,提升妇幼卫生工作水平,强化儿童系统管理和孕产妇系统管理,继续做好针对妇女儿童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婚前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全面促进和保护妇女儿童健康。
三、突出以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为重点,抓好医疗机构管理工作
(一)完善各级医疗机构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大投入,启动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二期工程建设,完成和平县人民医院新院建设,以及完善其它县级医疗机构建设,开展等级评审工作,努力推进我市医疗机构上等级、上水平。
(二)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继续在全市医疗机构开展“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改善服务态度,优化就医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要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强化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实行合理用药监测,促进合理用药。要加强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培训,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操作规程,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重视理论学习和基本功训练,以扎实的基本功、精湛的技术为广大群众服务。
(三)加强临床用血的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偿献血法》,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无偿献血总量,确保临床用血全部来自无偿献血。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和管理,加大临床用血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确保血液安全,促进临床合理用血。
(四)努力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作为医疗服务监管的重点内容来抓。去年,市卫生局出台了《关于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的意见》,提出了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的7条措施,各级医疗机构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努力把医药费用控制在合理水平。
(五)及时处理医疗纠纷。当前,医疗纠纷的不断发生,有的甚至演变为较严重的医闹事件,给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带来了较大影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统一思想,一方面注重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尽量避免和减少医疗差错的发生,另一方面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应对医疗纠纷及医闹事件的工作机制,使医疗纠纷处理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我市将按照省卫生厅的要求,并结合实际,适时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引进第三方调解制度。
四、突出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为重点,抓好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部署、统一行动,从3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以打击非法执业医师行医、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为主的专项整治行动,力争用四个月左右时间,基本清除无证行医黑窝点、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使用无资质人员执业、出租承包科室、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对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五、突出以保障群众健康权益为重点,抓好卫生监督执法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一)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加强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有效防治职业病。加强以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为重点的放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提高放射诊疗许可率和防护水平。开展城乡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学校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推动以农村等薄弱地区为重点的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抓好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管纳入日常卫生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个体诊所、村卫生站的诊疗行为进行日常监管,坚决纠正违规执业,确保群众就医安全。
(二)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办事机构,充分发挥管理职能作用,按照省市委、政府关于开展“三打两建”行动的总体部署,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和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并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有效防范重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六、突出以增强中医服务能力为重点,抓好中医药建设工作
按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和省级中医名院的要求全面完成市中医院新院建设并实现整体搬迁。大力推进县级中医院标准化建设,按照国家《县级中医院基本建设标准》的要求,加大对县级中医院标准化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强市、县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建设,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设备和必备中药,鼓励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服务。充分发挥中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推动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适时开展中医“治未病”试点工作。强化中医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注重中医药文化建设,健全中医学会,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医药科研水平和中医服务水平。
七、突出以培养高级卫生人才和基层卫生人才为重点,抓好卫生队伍建设工作
(一)继续实施高级卫生人才政府津贴制度。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去年下发的关于继续实施卫生高级人才政府津贴制度的通知精神,继续实施好高级卫生人才政府津贴制度,兑现政策,为引进和留住高级人才提供政策保障。
(二)高度重视抓好基层卫生队伍的建设。现在大部分乡镇卫生院硬件建设虽已达到了标准化的要求,但内涵建设远远达不到要求,能够满足当地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的专业人才很少,特别是儿科、妇产、中医等方面的人才奇缺。各县区卫生局要予以足够的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培养基层适用型人才。
(三)弘扬卫生系统职业精神,为深化医改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重大的民生工程,涉及到体制、机制的变革,必须要依靠一支有信仰、有追求的队伍为之奋斗。卫生部提出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关于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的讨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落实,通过开展讨论,使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从国家和人民利益高度,深刻理解做好本职工作与实现医改目标的密切关系,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大力弘扬大医精诚、救死扶伤的职业精神,更加主动地参与改革、投身改革,推动医改任务的落实。
八、突出以规范药品、设备、耗材采购为重点,抓好反腐纠风工作
(一)强化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为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作出表率。要深入临床一线和基层单位,广泛调查研究,了解群众需求,关心群众疾苦,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带头厉行节约,制止铺张浪费,坚决防止和制止乱花钱行为。
(二)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治理商业贿赂是省市委、政府关于开展“三打两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机构,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动。重点是要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高值耗材、设备采购的监管。一方面,要加强对医疗机构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实行医院“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基建、设备采购和药品采购,对涉及人、财、物和基建、设备、药品采购等重大决策,必须经医院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另一方面,要建立规章制度,规范医疗机构设备、高值耗材、药品的采购行为。市、县区卫生局对所属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设备购置,要严格把好论证、审批、公开招标和使用监管关,合理配置资源,防止重复购置和资源浪费。要进一步规范耗材的采购,加强监管,降低成本,减轻患者费用负担。对在医药购销中违规违纪的人和事,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决不姑息。
(三)切实加大查办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及时作出调查处理,是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严肃行业纪律的必然要求。卫生部新出台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是查处卫生从业人员违规违纪的利器,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机构要深入学习,认真实施,坚决查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规违纪违法案件。通过查办案件,推进卫生系统反腐纠风工作,推动卫生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