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我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的建设和管理,完善医学科技创新体系,推动医疗卫生科技进步,促进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特制定《遂宁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遂宁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价体系(试行)》,现印发予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1、《遂宁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价体系(试行)》
2、《遂宁市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及重点专科建设项医学全.在线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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