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卫发〔2014〕77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局注册医疗机构:
现将《2014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广元市卫生局
2014年4月18日
2014年全市疾病预防控制
卫生应急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继续贯彻“预防为主”和“保基本、强基础、建机制”的工作方针,围绕疾控机构等级评审,以提升基层疾控工作能力为抓手,重心下沉,确保业务工作落到实处。完善疫情分析制度,提高疾病监测预警能力,全力抓好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控、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和精神卫生、慢性非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部门协调,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强化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提升处置水平,确保不发生聚集性传染病疫情和及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主要工作
(一)抓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
1.贯彻落实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市、县区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完成等级评审;2.认真实施疾控业务培训项目,加强基层医务人员疾控能力培训、督导,确保业务能力提升;3.支持协助市疾控中心网络实验室管理及检测能力提升;4.依托市精神卫卫生资格考试网生中心“四川省区域心理卫生培训基地”,建立省级区域精神卫生中心。
(二)抓重点传染病监测和趋势分析。
完善疾病预测预警和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强化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样病例监测,督促医疗机构预检分诊,规范设置发热、肠道专科门诊。各级疾控机构建立在每月次月5日前制定月疾病监测分析报告重点季节发病趋势分析。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300/10万以内。
(三)抓相关病种的规范管理治疗。
1.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控。一是抓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常规接种和规范二类疫苗管理;二是继续推动接种门诊等级化管理;三是扎实做好学校入学入托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四是实施麻疹补充免疫和脊灰查漏补种工作;五是开展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率调查评估。
2.重大传染病地方病防治。一是持续保持我市艾滋病低流行态势,推进检测点建设、哨点监测、美沙酮门诊、扶持非政府组织参与以及开展健康促进、关怀救助、行为干预等工作;二是继续推进结核病防治“三位一体”服务体系管理治疗工作;三是规范性病、丙肝诊断标准与报告要求;四是巩固麻风病防治成效,开展治愈者存活现状及畸残情况调查;五是完成克山病消除验收(青川、昭化),完成大骨节病验收自查与评估(旺苍)、完成省级消除疟疾考核评估。
3.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一是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有机结合,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深入开展,开展好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剑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利州、朝天);二是实施好中西部地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利州、旺苍、剑阁)、上消化道癌早诊早治项目(朝天)、死因监测项目(利州、旺苍);三是加强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和考核;四是开展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利州)。
(四)抓精神卫生工作的推进。
1.建立和完善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和“五位一体”、卫生与公安信息交换制度;2. 对无县级精神卫生防治院的县区综合医院建立市精神卫生中心指导(托管)开设精神科(心理卫生门诊);3.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复核确诊工作,3级及以上患者信息及时通报公安机关,确保应管尽管;4.落实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制度;5.将无县级精神卫生防治机构的县区纳入精神卫生防治机构项目储备。
(五)抓医防合作的巩固。
一是继续完善肺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的归口治疗;二是督促非定点医院对法定报告传染病的及时报告、转诊和登记等工作;三是争取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精神卫生等专业人员到省内外相关专业机构进修培训;四是建立相关疾病专家咨询队伍,作为师资和督导力量。
(六)抓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和体系建设。
一是代市政府起草《广元市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二是健全市卫生应急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库;三是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高应急反应效率和速度;四是完善市卫生应急队伍的物质装备保障;五是协助省卫生厅组织开展与我市核和辐射卫生应急联合演练;六是完善相关应急处置预案;七是做好汛期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
(七)抓相关示范区创建和项目实施和成果巩固。
1.已完成示范区创建和项目的有:结核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苍溪、剑阁、利州)、慢病综合防控(旺苍、利州)、卫生应急示范县(旺苍、剑阁)、省燃煤性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控制达标县(旺苍、朝天)、省大骨节病病区消除县(青川)、中默艾滋病防治项目(苍溪、旺苍、利州)、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苍溪、利州、市本级)、规范化犬伤门执业兽医诊示范区(朝天)等。
2.正在创建的示范区和实施的项目有:免疫规范示范县(苍溪)、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剑阁)、重性精神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苍溪)、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全市)、癫痫项目(苍溪)、社区麻风畸残人员自我护理项目(剑阁)、上消化道癌症早诊早治项目(朝天)、结核病耐多药项目(全市)、中西部地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利州、旺苍、剑阁)、死因监测项目(利州、旺苍)、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利州、朝天)、慢性病危险因素评估项目(利州)等。
3.正在申报的示范区(项目)有:国家第三轮艾滋病示范县创建(剑阁)、第二轮省级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青川、朝天)。
(八)抓项目争取、部门协调。
1.积极争取中财、省财等相关项目;2.充分利用市重传办(市防艾办、市地防办、市狂防办、市艾管办、市重精办)等议事协调机构和市健康教育所以及创国卫工作和中央、省市领导就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批示、省政府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和《四川省加快推进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为契机,切实抓紧、抓好、抓实艾滋病、结核病防治、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健康教育和卫生应急工作;3.积极推动选派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学校(托幼机构)兼任卫生副校(园)长的工作,切实协助抓好学校疾控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是围绕“三服务”抓好疾控科(卫生应急办)自身能力建设;二是深入基层督导调研业务工作落实,确保措施落到细处、抓到实处;三是对发生疫苗针对疾病和群体性事件的,以及新生儿患乙肝、梅毒和未履行传染病定点治疗的医疗机构实行原因倒查、责任倒追和问责制度;四是抓好内外协调,认真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全生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信息报送、新闻宣传等相关工作。
广元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4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