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提高医师素质,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浙江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指定吴兴区医学会作为我区医师定期考核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轮次我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现将本轮医师定期考核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3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注册在各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所有医师;2013年12月31日后首次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师不需参加本轮医师定期考核。
二、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简易程序:符合下列条件的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其他医师定期考核按照一般程序进行。执业年限从取得最初执业资格起至2013年12月止。其中认定为良好行为记录的表彰、奖励原则上应当为市级以上相关部门作出的表彰、奖励;认定为良好行为记录的科技成果应当为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与业务工作相关发明专利的科技成果。
医师本人下载并填写完成简易程序医师定期考核表,由执业注册所在的机构签署意见,并上报考核机构复核。(盖好公章,贴好照片)
(二)一般程序:有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及业务水平测评三项内容。医师本人下载并填写完成一般程序医师定期考核表后,由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对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考核机构复核;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参加一般程序的医师在2011年12月起至2013年12月期间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通过全科岗位培训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等,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不再进行书面业务水平考核。(表格后需附有结业证书复印件,表格备注一栏也需填写明确,盖好公章,贴好照片)
(三)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定期考核的医师,由所在机构或组织开具证明向考核机构申请,经考核机构同意可延期考核。
(四)本周期因业务水平测评不合格导致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参加培训后再次考核的,需要参加全省统一命题的业务水平测评。
三、一般程序理论考核
理论考核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四类。考核方式为集中书面考核。
考试范围:1.临床类别:医学临床"三基"训练、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2.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用书、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3.口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用书、相www.med126.com关法律法规(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4.公共类别:流行病学和传染病防治法。
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医师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医师基本信息采集表、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或简易程序),医师定期考核表各单位复核盖章,于2014年2月26日-3月7日期间将医师基本信息采集表、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或简易程序)、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交我局医政科复核。
联系电话:吴舒 2289770邱寅霞 2551770
吴兴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