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衢政办发〔2015〕58号)精神,经研究,拟申请注销衢州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和衢州市妇幼保健院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原衢州市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和衢州市妇幼保健院债权债务由新组建的衢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衢州市妇幼保健院)承担负责。
特此公告。
联系人:余红梅;联系电话:3049941。
衢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