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中医理论
中医数据库
中国方剂数据库 中医书籍 常见疾病
中医疾病数据库 民间中医 中医教程
中医疾病诊疗 经方医学 中医药术语数据库
 医学全在线 > 中医理论 > 中医疾病诊疗 > 正文
癔症
来源:医学全在线 中医理论数据 字体:
  
疾病名称(英文) hysteria
拚音 YIZHENG
别名 歇斯底里,分离性障碍躯体形式障碍
西医疾病分类代码 精神病
中医疾病分类代码
西医病名定义 癔症:歇斯底里一词提出至今已有2000多年,但一直没有一个满意的定义和概念,因而也缺乏一个满意的名称。本世纪以来它被归属神经症项下,中国目前仍按此归类。
中医释名
西医病因 癔症的症状十分多样,一般认为其病因与性格特征及心理社会因素有关。癔症性格主要表现为自我中心、好表现自己及易受暗示影响.与儿童的表现相似:因此认为癔症性格具有不成熟的特征,特别是情感发育不成熟。癔症发作常与心理社会因素(又称为精神因素)有关,但这些因素常只是日常生活中的小挫折,对于多数人来说这类挫折都不引起严重反应。何以这些因素在少数人身上会引起癔症症状。
中医病因
季节
地区
人群
强度与传播
发病率 癔症的患病率与时代及文化背景的关系密切,老的教科书中所描述的典型发作现已逐渐少见,有人认为慢性心因性疼痛(头痛、背痛)是现代的常见癔症症状。
发病机理 前人曾对其症状产生的心理病理机制提出过各种假说和推测。例如弗洛依德学说就是在研究癔症的基础上提出的,但这些假说目前仍然是假说,对癔症的发病机制仍未有科学的结论。
中医病机
病理
病理生理
中医诊断标准
中医诊断
西医诊断标准 定义:本病由明显的精神因素,包括重大生活事件,强烈的内心冲突或情感体验、暗示或自我暗示等导致的的精神障碍。主要表现为感觉、运动功能障碍或意识状态改变,并确切查明,这些症状的产生无器质性基础。患者对躯体障碍,常漠然置之,而在意识范围缩小时,可伴有原始情感反应。客观上分析,症状的出现或持续,往往有利于患者摆脱面临的困境,或获得支持与补偿,即所谓“原发性或继发性获益”。患者可有明显夸张症状的倾向。
(一)癔症性精神障碍(分离型癔症)
1.症状学标准:至少具有下列6项症状中的1项,这些症状的发生与精神因素密切相关。在第一次发病的前一星期内可追溯到明显精神因素;(1)阵发性意识范围缩小,包括朦胧状态、迷惘状态、昏睡状态、强直性昏厥状态、附体状态、神游状态、梦行状态;(2)具有情感发泄特征的急剧情感暴发;(3)心因性遗忘;(4)心因性痴呆:包括假性痴呆、儿童样痴呆、近似回答综合征(Ganser氏综合征);(5)身分障碍,包括双重人格、多重人格;(6)阵发性精神病性障碍。
2.严重程度标准:疾病的严重程度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上述症状明显影响患者工作、学习和生活;(2)发病期间缺乏自知力。但症状缓解后,承认有病,愿意接受治疗。
3.病程标准:急性起病,可有复发。上述(1)、(2)、(6)项精神障碍如只发病1次,整个病程不超过1星期,诊断为“癔症性反应”。
4.应排除下列疾病:(1)反应性精神病;(2)精神分裂症;(3)情感性精神病;(4)脑器质性或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5)癫痫:(6)酒精或药物中毒状态;(7)宗教、迷信或低文化所致附体状态或心理生理反应;(8)做作性障碍;(9)诈病
(二)癔症性躯体障碍(转换型癔症)
1.症状学标准:至少具有下列疑似躯体疾病的症状之一,并可追溯到与该症状有关的精神因素:(1)不符合神经分布的感觉缺失;(2)感觉过敏或疼痛;(3)失明、管视或单眼复视;(4)耳聋;(5)失音或喉部梗阻感;(6)肢体瘫痪、站立不能或步行不能;(7)肢体抽动、震颤或痉挛样发作;(8)其它功能性躯体障碍。
2.严重程度标准:疾病的严重程度需符合以下情况:躯体障碍常妨碍患者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并可使患者避免某些不愿参与的活动。
3.病程标准:常急性起病,病程可长可短;精神因素解除后有利于症状的消失。为了排除疾病初期被掩盖的器质性病变,研究用病例病程至少在半年以上,除非其症状通过心理治疗在短期内已经消除。
4.应排除下列疾病:(1)躯体疾病,特别是临床症状含糊、一般检查不易发现的或伴有精神因素起病的躯体疾病;(2)脑器质性疾病;(3)精神药物副作用;(4)疑病症;(5)做作性障碍;(6)诈病。
西医诊断依据 癔症的症状丰富多姿,有人认为癔症可模拟任何疾病的症状,这种模拟当然都是表面的近似。总的说来,癔症的症状可归纳为精神障碍及躯体障碍两大类。
发病
病史
症状
体征
体检
电诊断
影像诊断
实验室诊断
血液
尿
粪便
脑脊液
其他诊断
免疫学
组织学检验
西医鉴别诊断
中医类证鉴别
疗效评定标准 (一)治愈
1.精神症状和躯体症状消失,自觉良好。
2.能恢复病前的工作能力和生活。
(二)好转
1.精神症状和躯体症状基本消失
2.能从事脑力和体力劳动。
预后
并发症
西医治疗
中医治疗
中药
针灸
推拿按摩
中西医结合治疗
护理
康复
预防
历史考证 西方学者认为这种精神障碍是由于统一的心理过程分离所致,所以又称为分高性障碍(dissociativedisorder);又认为癔症性躯体功能障碍是因心理冲突转化而来,所以也称为转换性障碍(conversive disorder)。ICD-10采用“分离性(或转换性)障碍”这一名称取代传统的歇斯底里一词,还有少数躯体症状则归在“躯体形式障碍”项下(参见“分离性障碍”、“躯体形式障碍”条)。
《中国精神疾病分类》(1994)仍保留癔症的名称,相当于上述分离性障碍,但在亚型中增加了癔症性精神病一项,指在精神症状中有幻觉、妄想及严重行为紊乱者。这一诊断目前仍有争议,国际疾病分类中未收入。
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亦未采用“躯体形式障碍”一词。与之部分相应的诊断是“与心理因素有关的自主神经功能障碍”。
神经性厌食、神经性贪食和神经性呕吐,过去也有人将它们列归癔症范畴,但现在国际及中国分类均列归与心理因素有关的“进食障碍”项下,不属于癔症。
有些低文化的妇女,在碰到一些家庭矛盾后会出现哭笑无常、捶胸蹬足、喊唱不止,所唱内容常为心中“委屈”。如此持续数十分钟至数小时,如未及时处理(注射镇静剂),嗓子都可叫得发哑。此种情况,在临床上并不罕见,传统上均诊断为“癔症性情感爆发”,但在国际及中国分类中,这一情况均未被列入。
相关文章
 澄清對孔子的誤解
 电击伤
 读《把吃出来的病再吃回去》的思考
 厚朴散(《圣惠》卷四十七。)
 槐枝酒(《本草纲目》卷二十五。)
 消毒汤(《种痘新书》卷九。)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