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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专栏:骗了孩子、毁了道德、伤了科研——“黄金大米”种出的三声叹息
来源:本站原创 中医理论数据 字体:
有关机构6日联合通报了“黄金大米”事件调查结果,相关责任人受到了处罚。这一缘起于十年前、掀起3个多月舆论风暴的“黄金大米”之谜终于揭底。而疑云散尽,留下的却值得深深地思索。

  60克米饭·25名儿童

  “黄金大米”项目是否在我国衡南县江口中心小学进行了试验?有多少个孩子吃了“黄金大米”?每个孩子吃了多少?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8月30日,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谴责美国塔夫茨大学与中国研究人员使用转基因“黄金大米”对6至8岁的儿童进行营养转化试验。从那天起,民众最为关注的正是以上几个问题。

  根据6日公布的调查情况通报,“黄金大米”试验的确于2008年6月在江口镇中心小学开展,有25名儿童于当年6月2日中午食用了60克“黄金大米”米饭。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徐海滨说,与普通大米相比,“黄金大米”除β-萝卜素含量增高外,其他营养成分未见改变。目前尚无证据表明“黄金大米”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也无证据表明6至8岁儿童一次性摄入60克烹调熟的“黄金大米”米饭会对健康造成危害。

  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所研究员黄大昉说,2009年,美国曾进行过为期36天的成年人食用“黄金大米”的营养转化研究。据正式公布的科学资料,每人一次性摄入200克“黄金大米”,没有发现受试者健康异常。

  然而,虽说没有发现“黄金大米”有危害,但其试验过程却对社会造成了伤害。

  十年始末·五越“红线”

  自十年前立项,到2008年完成,再到今日调查结果水落石出,“黄金大米”试验实施人数次擅越“红线”,违反了多项相关规定和准则。

  一越“红线”:“黄金大米”项目于2002年12月由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批准,内容是研究菠菜、“黄金大米”和β—胡萝卜素胶囊中的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的吸收和转化成维生素A的效率。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荫士安和浙江省医科院王茵作为项目负责人,将“黄金大米”试验与国内项目“植物中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转化成为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合并,偷偷完成,始终未向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提及“黄金大米”,也未告知给学生食用的是“转基因水稻”。

  二越“红线”:2003年11月,浙江省医科院伦理审查委员会通过了美国NIH项目的伦理审查。2008年项目现场工作转到湖南后,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再次申请伦理审查。王茵根据荫士安提供的材料,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加盖公章,以浙江省医科院的名义向汤光文出具了英文版“2003年的伦理审查结果仍然有效”的证明。

  三越“红线”:2008年5月29日,汤光文将在美国进行烹调煮熟的“黄金大米”米饭携带入境,未按规定向国内相关机构申报,违反了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及相关规定。

  四越“红线”:在项目进行伦理审查和向受试儿童家长知情同意告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刻意隐瞒试验中使用的是转基因大米,仅发放了知情同意书的最后一页,违反了国际医学伦理准则和卫生部《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规定。

  五越“红线”:2012年8月,汤光文等在《美国临床营养杂志》发表了题为《“黄金大米”中的β-胡萝卜素与油胶囊中β-胡萝卜素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同样有效》的研究论文。论文发表前,汤光文将论文寄给荫士安,荫士安代替王茵和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胡余明签名。此外,在有关部门对“黄金大米”进行多次调查中,当事人隐瞒主要实情,提供虚假信息。这些行为违反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

  一念之差·三声叹息

  “当时没想那么多,只是为了试验尽快完成……”“黄金大米”试验中国部分项目主要负责人荫士安没有想到,当时的一念之差,竟会酿成一场轩然大波,引人追索与叹息。

  一叹:“无害”何需隐瞒!

  据专家介绍,“黄金大米”本是联合国粮农组织长期支持的一个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目的是改善第三世界贫困地区儿童和妇女的营养条件,减少因缺乏维生素A而引起的失明、免疫力低下等疾病。

  然而,原本出于善意的一项试验,却因操作者的违规和隐瞒,造成了受试者极大的心理负担。

  面对记者,一名贺姓受试儿童家长泪流满面。他说,12岁的孩子听信了网上的不实传言,以为自己吃了“黄金大米”便再也不能生育。懂事的孩子反过来安慰家长,“爸爸妈妈,没关系的,我长大以后领养一个宝宝。”

  尽管当地政府和专家再三解释“黄金大米”并无健康危害,家长们仍难以相信。他们反问:“既然有益无害,为什么要瞒着我们?为什么要偷偷摸摸?”

  二叹:知情权和人格尊严岂容漠视!

  “黄金大米”试验和国内一些可能对健康和安全带来风险的项目悄悄上马一样,剥夺了公众的知情权,漠视了人的尊严。

  受试学生家长愤而提出赔偿要求。“黄金大米”也为类似事件不再发生敲响了警钟。

  三叹:科学精神怎能违背!

  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江口镇镇长肖明旭认为,就对人体健康而言,“黄金大米”试验“有错无害”;但就科研诚信而言,相关行为既“有错”,又“有害”,因为这有悖于“求真”“严谨”的科学精神。

  “每个科学家都希望通过自身努力让生活变得更好,但在这个过程中,科学家不能违背基本的行为准则和伦理准则。”《科学》杂志主编布鲁斯·艾伯茨在接受采访时说,“违背了科学精神,再伟大的科学成果也会黯然失色。”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事件暴露的少数科研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科学道德自律缺失,项目承担单位对个别科研项目监管不善等问题值得高度重视。卫生部已要求相关单位加强管理,完善制度,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记者:胡浩  吕诺  孙铁翔

来源: 新华网
-----------处理不痛不痒!应该至少是危害公共安全
-----------应该给予精神赔偿。
-----------儿童试食黄金大米还原:美学者烹调混米中分发

昨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其网站对“黄金大米”一事进行情况通报。湖南省衡南县江口镇中心小学25名儿童于2008年6月2日随午餐每人食用了60克“黄金大米”米饭。此前的2008年5月22日,课题组召开学生家长和监护人知情通报会,但没有向受试者家长和监护人说明试验将使用转基因的“黄金大米”。

“黄金大米”米饭系由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在美国进行烹调后,未按规定向国内相关机构申报,于2008年5月29日携带入境。

2012年8月,《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网站发表论文《黄金大米中的β-胡萝卜素与油胶囊中的β-胡萝卜素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同样有效》。该论文的主要作者为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胡余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荫士安和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王茵。

论文称,2008年,湖南80名6-8岁的小学生进行试验摄入“黄金大米”。该消息经环境组织披露后,引发公众广泛关注。

黄金大米儿童试食事件还原

“黄金大米”课题组主要成员

美国塔夫茨大学 汤光文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胡余明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荫士安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王茵

1

2008年5月22日,课题组召开学生家长和监护人知情通报会,但没有向受试者家长和监护人说明试验将使用转基因的“黄金大米”。

2

“黄金大米”米饭系由汤光文在美国进行烹调后,未按规定向国内相关机构申报,于2008年5月29日携带入境。

3

6月2日午餐时,汤光文等人将加热的“黄金大米”米饭与白米饭混合搅拌后,分发给受试儿童食用。

4

2008年6月2日,塔夫茨大学伦理审查委员会通过了对NIH项目中文版知情同意书的伦理审批,此前汤光文已在衡南县开始了试验。

塔夫茨大学于2008年批准的该研究知情同意书中未提及试验材料是“转基因水稻”。

5

2008年项目现场工作转到湖南后,王茵根据荫士安提供的材料,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加盖公章以浙江省医科院的名义向汤光文出具了英文版“2003年的伦理审查结果仍然有效”的证明。

【缘起】

十年前黄金大米相关试验立项

今年8月,“黄金大米”事件引起卫生部和浙江省、湖南省有关方面高度重视,责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和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对论文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

经调查,汤光文主持的“儿童植物类胡萝卜素维生素A当量研究”项目于2002年12月由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糖尿病消化道和肾病研究所批准,荫士安是该项目申请的成员之一。项目内容是研究菠菜、金水稻(俗称“黄金大米”)和β—胡萝卜素胶囊中的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的吸收和转化成维生素A的效率,探索预防儿童维生素A缺乏症的途径。项目执行期为2002年2月至2007年2月,后延长至2009年8月。

2003年9月,荫士安以课题中国部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与浙江省医科院签订了美国NIH课题合作协议书。塔夫茨大学于2004年8月与浙江省医科院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备忘录,合作项目负责人是汤光文,中方负责人是荫士安和王茵。2004年10月浙江省医科院聘荫士安为客座研究员。

【设点】

签协议未告知衡南用黄金大米

2008年,该项目被转移至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现场,与荫士安在该地开展的国内项目“植物中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转化成为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合并进行。

为开展国内的研究项目,中国疾控中心营养食品所与湖南省疾控中心签订了“植物中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转化成为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的课题合作协议书。

随后,浙江省医科院与湖南省衡南县疾控中心也签订了该项目现场试验合作协议书,但未明确告知实验将使用转基因大米或“黄金大米”,现场设在江口镇中心小学。

【试验】

隐瞒试验仅给家长知情书最后页

2008年5月20日至6月23日,含“黄金大米”实验组的试验在湖南省衡南县江口镇中心小学实施。试验对象为80名儿童,随机分为3组,其中1组25名儿童于6月2日随午餐每人食用了60克“黄金大米”米饭,其余时间和其他组儿童均食用当地采购的食品。

“黄金大米”米饭系由汤光文在美国进行烹调后,未按规定向国内相关机构申报,于2008年5月29日携带入境。6月2日午餐时,汤光文等人将加热的“黄金大米”米饭与白米饭混合搅拌后,分发给受试儿童食用。

2008年5月22日,课题组召开学生家长和监护人知情通报会,但没有向受试者家长和监护人说明试验将使用转基因的“黄金大米”。现场未发放完整的知情同意书,仅发放了知情同意书的最后一页,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该页上签了字,而该页上没有提及“黄金大米”,更未告知食用的是“转基因水稻”。

【审批】

私刻章以“浙江医科院”名义开证明

2008年6月2日,塔夫茨大学伦理审查委员会通过了对NIH项目中文版知情同意书的伦理审批,而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于5月22日提前开展了受试对象知情同意工作。塔夫茨大学于2008年批准的该研究知情同意书中未提及试验材料是“转基因水稻”,只是称为“黄金大米”。该大学伦理审查委员会在2003年至2006年间批准的该研究知情同意书中均有“黄金大米”是“转基因水稻”的描述。

2003年11月,浙江省医科院伦理审查委员会通过了美国NIH项目的伦理审查。2008年项目现场工作转到湖南后,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再次申请伦理审查,王茵根据荫士安提供的材料,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加盖公章以浙江省医科院的名义向汤光文出具了英文版“2003年的伦理审查结果仍然有效”的证明。

【追查】

未通过伦理审批已开始试验

项目在实施时,汤光文、荫士安和王茵作为项目负责人未在现场履行告知义务,在试验期间始终没有告知当地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开展的是“黄金大米”试验;在与学生家长签署知情同意书时故意使用“富含类胡萝卜素的大米”这一表述,刻意隐瞒了使用“黄金大米”的事实。

根据塔夫茨大学有关规定,单一试验项目的伦理审查应每年重审,项目内容如有变化应重新进行审查。汤光文于2008年在伦理审查重审未完成前,即在衡南县开始了试验。美国塔夫茨大学也正在对试验涉及违反伦理道德的问题开展调查。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

来源:新京报
-----------应是反人类罪.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7683ce0102ed6c.html

转基因作物欺骗已登峰造极(2012-12-10 00:46:40) 转载

标签: 杂谈

“童试门”13假暴露转基因作物伪科真面目

                    吕永岩

综合近日媒体报道,一个转基因“童试门”,竟然至少有中美国科学家精心策划的13个大假,可谓登峰造极,将欺诈发挥到了极致。这个里应外合,里通外国,每一步骤都有精心造假,每一环节都有惊人欺诈的铁的事实,再次证明了转基因作物就是利益集团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搞的一个充满欺诈、见不得天日的伪科学。欧洲坚决抵制转基因毒粮是明智的。中国一些人极力包庇、粉饰转基因毒粮,背景可疑,动机不纯,必须警惕。

转基因童试门“一餐欺诈”表现为外来生物试剂入侵,并且国外机构未经合法批准,便轻而易举窃取了大量中国儿童血液样品,对中国构成足够的基因武器打击威胁。这个残酷的事实再次证明中国在基因战的防御上,已遭到外来势力严重渗透,防线空虚,漏洞百出,不堪一击。这也再次证明了胡锦涛同志在两院院士大会上指出的“发展生物安全应对技术,有效防控对人民生活和生态环境的生物威胁”是非常英明,非常及时的,必须得到有效贯彻,必须立即纠正相关部门对胡锦涛这一重要指示搪塞拖延、贯彻不力的情形。必须抓紧建立生物国防安全体系,立即完善和实施生物国防防御计划。

下面我们来看看中美国科学家内外勾结,在转基因“童试门”上都造了哪些假:

1、欺骗学生家长说是“营养餐”,搞了三份文件进行欺诈,三份文件对转基因黄金米表述各不相同,但给家长签字的没有提及“黄金大米”,更未告知食用的是“转基因水稻”,使用的是不明就里的b-c代号,欺骗孩子家长的用语是:“富含胡萝卜素”;

2、“黄金大米”米饭在美国烹调后,没经任何审批,便以欺骗手段非法通关进入中国;  

3、食用转基因米饭时,为掩人耳目,将现场其他人支开,然后将加热的“黄金大米”米饭与白米饭混合搅拌,分发给受试儿童食用。明明现场有人看见米色不同,还拍了照片,过后却都不认账;

4、按照美国的规定,伦理审查结束之后才可以组织家长召开通报会。但是,美国塔夫茨大学的伦理审查是2008年6月2号通过的,但此时湖南衡阳的家长会早在十天之前的5月22号就已经全部结束。没经审批,便开始儿童人体试验,事后又以欺骗手段,修改日期。转基因科学家的欺骗真是登峰造极;

5、美国、中国没有任何相关机构批准试验材料可以使用“转基因水稻”,塔夫茨大学的伦理审查也不是指的转基因水稻,所以转基因黄金大米人体实验完全非法;

6、抽取孩子的血,没说是试验,而谎称是给孩子“体检”;总计抽了五次孩子的血样,但却只吃了一餐转基因黄金米;

7、将美国项目隐藏在中国项目中,将转基因黄金大米隐蔽在维生素试验中,夹带搭车,暗度陈仓;

8、抽取了那么多中国受试孩子的血样,偷偷地出境带到美国,中国专家却谎称不知下落;

9、“童试门”论文署了自己的大名,中国专家却多次谎称不知情;  

10、早在2008年,有关方面便发现了黄金大米人体实验,但调查询问时,参与实验的专家隐瞒了实验已经完成的事实;

11、“童试门”露馅后,中国专家又一次矢口否认存在转基因黄金米实验;

12、转基因黄金大米只有一次成人实验,时间是在“童试门”之后,并且至今没有提出正式的试验报告。同时,美国相关部门从未认定过转基因大米所谓安全。美中国专家谎称转基因黄金米经过了安全实验,纯属欺诈;在没有安全实验证据和任何国家政府认定的情形下,谎称转基因黄金米有益无害,这是对中国和中国人民的欺骗;

13、把转基因“童试门”欺诈归咎为“社会怕”,不敢公开。其实“童试门”实施的2008年,国内民众对转基因作物很少关注。转基因问题吸引眼球是在 2009年12月23日,《中国青年报》披露转基因杀虫水稻获得安全证书并要在三五年内摆上中国百姓餐桌,由此才引起恐慌,转基因问题才逐渐变得沸沸扬扬。转基因黄金米人体试验在此之前便鬼鬼祟祟,更说明其中有诈。



-----------一健康人士误信生饮胡萝卜绞汁对身体健康有益处,服用几天之后,竟然发生下肢瘫软无力症状,西医进行了所能使用的一切检查手段,居然找不到病因,结果无法开出治疗用药——最后患者只好让家属背着去找一位不是正式医生的民间老人(中药铺的老药工)诊治,结论是中毒,开了一剂中药解毒,人就康复了——由此可见,西医的“营养素理论”是非常不靠谱的,千万不能目相信!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7683ce0102ed6b.html

刘仰:黄金大米:以科学的名义胡作非为(2012-12-10 00:38:47) 转载

标签: 杂谈

[转载] 刘仰:黄金大米:以科学的名义胡作非为

       2012年8月,美国华裔博士汤光文教授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发表了一篇科研论文,介绍了一项科研成果。大致内容如下:2008年,几名美国和中国的科学家、专家在中国湖南某地做了一项人体试验,让湖南当地几十名6-8岁的儿童食用美国的转基因“黄金大米”,与其他儿童直接服用β胡萝卜素胶囊作比较,检验两者转化成维生素A的结果。该文一经发表,立即在中国社会引起轩然大波。12月6日,中国疾控中心等三个部门联合公布事件调查通报指出,该科研项目“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严重违反科研诚信”,中国国内荫士安等三名责任人被处以撤职等处分。

    历时三个月,终于有了结果。但该结果还是令人喜忧参半。喜的是,这种以科学的名义从事研究的“学术不端”行为终于受到了惩罚;忧的是,在科学的名义下,此类学术不端行为还有多少?以后能否杜绝?

    在这个冠以科学名义的“黄金大米”儿童人体试验中,诸多“学术不端”、“违反科研诚信”的行为包括:不告知食用者及其家长转基因大米的真相;以过期的审查移花接木;将在国外煮熟的转基因大米违反有关规定偷运入境;在所谓“科学实验”中,不向被实验者出示完整的知情书;在事后的调查中,故意撒谎,隐瞒真相,编造虚假信息;等等。诸如此类的恶劣行为,出现在所谓国际合作的尖端科学项目中,其胆大妄为令人目瞪口呆。我们不得不问:近几十年来,“国际合作”的科学实验项目不少,上述不同程度的恶劣行为,究竟是个例还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铺天盖地的大肆宣传,使得很多中国人对于带有国外、科学、专家等各种头衔的事物具有了崇拜,而这种崇拜本来就具有盲目性。民众盲目崇拜最重要的安全保障就是国际、科学、专家的良心和严格的规则。但是,“黄金大米”人体试验中出现的令人触目惊心的故意造假,使得无数民众对于他们的信任几乎丧失殆尽。

    当某些人一再以科学的名义指责民众、非专家“不懂科学”的时候,科学家们如此胡作非为,如何让人们对他们的言行再报以信任?当全社会一再强调食品安全的时候,科学家们对于严肃的科学实验居然可以如此儿戏,全社会的安全阀岂不形同虚设?中国民众岂不随时都会在国际、科学、专家的名义下,成为他们名利的牺牲品?当中国社会一再呼吁诚信,一再爆发道德危机的时候,作为知识分子群体中最应该被民众信任的一部分人,居然可以如此丧失道德而践踏诚信,我们还有什么资格和脸面要求社会上的民众遵守诚信、践行道德?

    “黄金大米”人体试验事件发生后,还有专家强调类似产品曾经在美国做过安全性试验,因此,在中国的试验只是程序违规,而不涉及“黄金大米”对人体健康是否安全的问题。既然如此,既然安全,为何还要偷偷摸摸?为何还要瞒天过海?为何还要漠视被实验者的尊严和权利?难道就因为他们是中国的农民及其孩子?难道就因为他们没有多少科学知识?主持试验者所号称的“善意”又如何能让人相信?

    转基因作为现代生物技术的一部分,长期受到重视,因为,一旦成功并加以推广,它会带来巨大的功名和利益。在湖南“黄金大米”人体试验中,诸多“学术不端”、“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究竟是一部分人科学精神的丧失、科学素质的缺乏,还是在名利面前的必然?如果是前者,国际国内的科学家们、专家们,这样的人还有多少?当一流的学者、科学家、管理者都能如此践踏科学原则,那么,他们所影响、所教育的无数年轻科技工作者又会怎样?如果是后者,当今世界无数与名利有关的科学成果,都纷纷进入中国,是否还有很多为了名利而假借“科学”的名义,不惜造假而对民众实施欺骗?在巨大的名利面前,我们是否该借用罗兰夫人临刑前的名言:科学啊,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

    湖南“黄金大米”人体试验事件目前处罚了三名国内有关人员,这一科研论文的“第一作者”是美国人,中国有关部门无权处罚美国教授、博士,这一点我们可以理解。那么,今后我们是否还应该对于美国、欧洲,对于一切洋专家、洋博士、洋玩意抱有天然的信任?我们是否应该对一切打着国际先进旗号的东西,对于一切“以科学的名义”而横冲直撞的事物都抱有必要的警惕?五四先贤呼唤“德先生”、“赛先生”,事实上,民主与科学有时候是互相冲突的,当某些人“以科学的名义”而批判一切“非科学”时,我们必须警惕,科学很可能在他们手里成为独裁的工具。

    科学有一套复杂而深奥的原理、规则,绝大多数普通人难以真正了解科学。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也增加了人们对科学了解的难度。而各种各样的科学技术又不断以新事物、新技术、新产品的面目,大量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科学家应该严谨,应该在尊重科学事实的同时遵守各种规则,应该在从事科研的同时,肩负起社会责任。即便有时候个人能力有限,难以摆好个人科研成果与社会责任的关系,那么科学共同体的普遍规则还可以起到必要的防范作用。一旦科技工作者为了名利而利用与民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蒙骗和糊弄民众,那就是对社会的犯罪。因此,湖南“黄金大米”事件之后,应该对全体科技工作者队伍加强诚信教育和道德教育,应该对涉及人类健康的诸多科研项目加大监管力度,尤其是那些有巨大名利的科研项目。对于科技工作者来说,要更加明确地意识到:科学不是儿戏。对于民众来说,必须绷紧一根弦:当今世界“以科学的名义”而畅行的诸多事物,未必都是无害的。同时,我还支持湖南“黄金大米”人体试验中被蒙骗的被实验者提出索赔。



-----------人生长在这个世界中,达不到“天人合一”吧,最起码要和自然界融合顺溜,转基因的东西是违背了大自然的规律而出的,还有什么讨论头呢
-----------我为受伤的孩子,感到非常难过伤心,因为他们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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