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卫生局考务中心
关于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4号)》,2010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22日-3月22日,承德考点现场报名从3月24日开始。为确保我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月22日-3月22日;
考生现场报名时间:3月24日-4月6日(4月3日-5日休息);
为避免造成考生现场报名人员拥挤,请各地考生按下表时间要求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3月24日-26日 | 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
双桥区,双滦区,营子区 | |
3月27日-28日 | 承德县,兴隆县 |
3月29日-30日 | 宽城县,丰宁县 |
3月31日—4月1日 | 围场县,隆化县 |
4月2日、4月6日 | 平泉县,滦平县 |
4月7日 | 报名资料整理 |
二、报名地点:承德市第五医院。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网上报名打印并本人签字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小2寸彩色正面免冠近照一张,贴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底边处,考试合格后将用于《医师资格证书》。
5.《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河北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身份、学历、岗位试用情况保证书》要求必须填写完整,试用机构法人签字,试用时间必须满一年,否则不予报考。 (两份表格考生可在承德卫生考试网上下载)。
考生所学专业、试用期类别须与报考类别一致;试用期岗位须与试用机构的执业范围相符;出具试用期合格证明的单位须与执业证书注册单位一致。
试用机构为个体诊所的考生,要提供试用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审批卫生行政机构公章;户籍在承德,本人在外省市执业的人员报考,要提供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审批卫生行政机构公章,同时还需要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6.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毕业者报考执业医师,其助理医师执业注册时间必须满2年,中专毕业者报考执业医师,其助理医师执业注册时间必须满5年。变更执业地点者由原工作单位与现工作单位分别开具证明,要求累计执业时间必须够。
四、报名费用:
1、考试费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分两次进行收费,第一次每人报名费10元,实践技能考务费120元。第二次为考生实践技能考试通过后,收取医学综合笔试考务费,执业医师每人160元;执业助理医师每人140元。
2、邮寄费
由于考生人数较多,所有考生报名材料及准考证等一律采用特快专递邮寄至考生本人手中(分二次),考生需交邮寄费用。(报名毕业证等原件与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一次,技能考试通过后,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一次,每次20元)
五、考生注意事项: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依据
(1)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2008修订)》;
(2)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有关条款的通知》;
(3)省卫生厅《关于石家庄卫生学校等毕业生参加医护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2、天津市医学院校的毕业证书大专以上学历的需到天津市认证中心做认定,中专学历的需要提供入学时招生计划。
3、2008年4月以前毕业的临床、口腔、公卫类考生,可以按实际岗位报考。
4、医学美容专业只有本科生才可报考,卫生保健专业可以报考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取得助理医师资格后,只能注册在乡级卫生机构。
5、军队聘用的地方人员报考,报名软件中的本人身份必须点“部队聘用”否则考试无效。
6、考生报名申请表上的身份证号必须与身份证一致,自2009年起,考生由于报名信息录入错误的核心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考类别等,国家医考中心一律不予更改。
7、2010年的公卫类实践技能考试将统一到考区进行。
8、考生必须本人持报名所需材料到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需进行指纹采集,考生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请各有关单位务必尽快通知考生,可登录承德卫生考试网(WWW.cdksw。com)查看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本人到报名地点提交报名材料,交费,现场信息确认。过期一律不予办理。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