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执业医师规范化管理,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依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辽宁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等相关规定,市卫生局决定对我市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2011年12月31日前注册在辽阳市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进行定期考核,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临床、口腔和公共卫生。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类别另行安排。请我市符合条件的医师到注册所在医疗机构进行定期考核申请。未尽事宜请咨询辽阳市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
地 址:辽阳市南新华路489号
联系人:李鸿祥
联系电话:0419-2122537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