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注销海拉尔铁路中心医院的请示》(呼卫字〔2009〕31号)收悉。为了合理配置海拉尔区现有卫生资源,海拉尔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海拉尔区人民医院、海拉尔铁路中心医院合并成立新的海拉尔区人民医院。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注销海拉尔铁路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予以收缴。
二〇〇九年四月五日
抄送: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海拉尔铁路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