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卫生局文件
淄卫办字〔2015〕5号
关于做好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卫生(卫计)局,文昌湖区地事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安排,2015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5月16日举行。按照《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山东考区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鲁护考办发[2015]1号)要求,为保证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2015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办理集体报名。
二、报名程序及提交材料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阶段(2015年1月12日—2月1日)
考生自行登陆淄博卫生人才网(www.wsrc。gov。cn)或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在网上填写个人申报资料,并打印填写后自动生成的《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现场确认阶段(2015年1月28日-2月2日)(周六、日休息)
现场确认须提供以下材料:
1、非应届考生
(1)网上报名后打印的《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实习证明原件。
非应届毕业生持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审查后加盖公章的《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及其它报名材料,到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现场审核确认。
2、应届考生
(1)网上报名后打印的《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由考务系统内导出考生名单并打印装订成册(学校、考点盖公章);
(4)有教育部门盖章的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学校盖公章);
(5)学校统一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应注明考试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学历、学制、入学时间、参加护理临床实习时间、拟毕业时间等);
(6)入学后由其他专业转为护理、助产专业者,需提供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或学校出具的转专业证明及从“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打印的个人、学籍信息(学校盖公章);
其中考生名单、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毕业证明三者必须顺序相对应。
应届毕业生的报名工作由所在学校将考生的报名材料收集齐全后统一到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注:经过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申报信息将不予更改,考生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复印)。
三、报名费用
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依然采取现场收费方式,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4]65号)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61元。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5年4月23日-5月16日,考生可登陆淄博卫生人才网或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分为“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2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及时间 | |
专业实务 | 5月16日 | 9:00—11:00 |
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六、教材征订
考生可在报名确认现场自愿办理教材征订事宜。
七、成绩发布
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淄博卫生人才网或中国卫生人才网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成绩合格证明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淄博卫生人才网查询。
八、其他事项
1、请各区县、各单位迅速通知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到现场进行确认,以免造成漏报、迟报,无法补报。
2、属2015年学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的,请各有关院校及时与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联系,做好本校考生的报名工作。
3、报名材料证件原件于2015年5月6日—7日清退,具体清退事项,请考生及时登陆淄博卫生人才网查询。
为方便不能及时到现场领取清退证件的考生,报名现场设邮政EMS特快专递业务窗口,考生可自愿选择。
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联系电话:2770858。
附件: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淄博市卫生局代章)
2015年1月8日
附件1
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网报号: 用户名:
条形码 |
验证码: 确认考点:
基 况 | 姓 名 |
| 性 别 |
|
| ||||
民 族 |
| 出生 日期 |
| ||||||
证件类型 |
| 证件 编号 |
| ||||||
联系电话(根据考点要求自行填写) |
| ||||||||
报考 | 1.专业实务; 2.实践能力 | ||||||||
教 | 最高学历 |
| 毕业专业 |
| |||||
毕业时间 |
| 毕业学校 |
| ||||||
学 位 |
| 学 制 |
| ||||||
专业学习 经历 |
| ||||||||
工 | 单位所属 |
| 工作单位 |
| |||||
单位性质 |
| 从事本专业年限 |
| ||||||
审查 | 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非应届毕业生) 审 查 意 见
印章年 月 日 | 考点审查意见
考点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考区审核意见
考区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备注:①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
地的考点报名;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②此表须考试申请人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考试申请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