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具有医学、食品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学、食品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具有医学、食品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取得医学、食品或相关专业助理专业技术职务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三)、公关员
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公关或相关专业(新闻、广告、营销、秘书)毕业证书。
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新闻、广告、营销、秘书)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新闻、广告、营销、秘书)3年以上。
(3)具有公关专业大学专科及相关专业并从事公关工作1年以上。
3、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