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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分类:抗肿瘤药物 二级分类:骨髓功能恢复药 三级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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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姆欣、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沙格司亭、生白能、先特能、重组人粒-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Leucomax、Recombinant Human Granulocyte Macrophage Colony Stimulating Facto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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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剂(冻干粉):50μg,100μg,150μg,250μg,300μg,400μg,700μ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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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hGM-CSF为127个氨基酸组成的相对分子量14×103~35×103的蛋白质,其编码基因位于第5号染色体长壁的G21和G31带之间。GM-CSF对髓系造血的作用主要为:1.对髓系干细胞到成熟粒细胞的增殖与分化过程均有刺激作用。可促进髓系干细胞向粒系(包括中性粒细胞、嗜酸粒细胞系)、红素、巨核细胞系、粒单细胞系和单核细胞系的共同祖细胞分化,并促进以上各系造血定向干细胞的增殖与成熟,对嗜碱粒细胞的作用不明显,对红系晚期造血细胞的作用也较小。2.对中性粒细胞、嗜酸粒细胞、单核细胞的功能有增强作用。3.激活成熟粒细胞及单核巨噬细胞的功能,提高抗感染和免疫功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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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下注射rhGM-CSF,剂量每天1μg/kg,30min血中可检测出rhGM-CSF;剂量每天3~20μg/kg,5~15min血中可检出rhGM-CSF。在2~7h血药浓度持续增加,之后下降,24h内血中rhGM-CSF降至检测水平以下。AUC则随剂量增加而增大,即:剂量每天1μg/kg,为每小时2.9ng/ml;每天30μg/kg,则为每小时266ng/ml。剂量每天10~30μg/kg时,消除相t1/2为3.16±1.33h;剂量每天0.3~3μg/kg静脉注射,可观察到分布相t1/2为5min,消除相t1/2为0.24~1.18h。采用每天3~20μg/kg持续2h静脉点滴,Cmax在18.19~235mg/ml,Cmax和AUC随剂量增加而增大,消除相t1/2为1.66±0.17h。对rhGM-CSF给药途径的研究表明,皮下注射为最佳用药途径,可保证rhGM-CSF的血药浓度持续较长时间维持在有效浓度(1ng/ml)以上。在相同剂量下,皮下注射法的效果优于静脉给药。rhGM-CSF的作用与其用量、血药浓度大于1ng/ml的持续时间以及AUC呈正相关关系,与Cmax无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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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恶性肿瘤放疗与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造血干细胞移植后促进造血功能的恢复及后期移植排斥的治疗:周围血造血干细胞移植前的干细胞动员。2.可用于治疗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与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骨髓衰竭性疾病。3.尚可治疗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继发的白细胞减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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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慎用:(1)未成年人;(2)恶性骨髓肿瘤患者。2.交叉过敏:对酵母制品或大肠杆菌蛋白过敏的患者,应用此药可出现交叉过敏反应。3.药物对儿童的影响:本药对18岁以下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建立。4.药物对妊娠的影响:该药对人类孕期的安全性尚未进行研究,但灵长类动物在给予rhGM-CSF每天6~10μg/kg剂量下可发生自发性流产,故孕妇不宜使用。5.药物对哺乳的影响:本药是否由乳汁分泌尚不十分清楚,故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6.用药过程中若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处理。7.由于迅速分化的造血细胞对放化疗敏感,故本药不宜在化疗前后24h及放疗前后12h内应用。8.本药静脉注射前先用无菌注射用水溶解,再以生理盐水稀释,其浓度应不低于7μg/ml,若低于此浓度,应在将本药加入生理盐水前先加入浓度为0.1%的人血白蛋白,以避免输液系统对rhGM-CSF的吸附。本药点滴速度宜慢,每次剂量最好持续4h滴注,输液过快可能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稀释后的药物宜于6h内用完。9.本药用药后有时可产生中和性抗体,重复使用时应注意观察与监测。10.体外实验证实,rhGM-CSF对某些肿瘤细胞尤其是髓性白血病细胞有刺激作用。用药过程中若肿瘤病情进展或原始细胞增多,应停用此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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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发热、骨痛及关节肌肉酸痛、皮疹或瘙痒、腹痛及腹泻,严重者可见心包炎,血栓形成。2.少数患者初次用药可出现首剂反应,表现为面部潮红、出汗及血压下降、血氧饱和度降低。3.罕见而严重的不良反应有心功能不全、室上性心动过速、毛细血管渗漏综合征、脑血管疾病、精神错乱、惊厥、高血压或低血压、颅内高压、浆膜腔积液、肺水肿和晕厥,甚至发生急性过敏反应,表现为过敏性休克、血管神经性水肿及支气管痉挛等。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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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静脉滴注:在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的2~4h即可给药,每天250μg/m2,约2h滴完,连续用药21天;或每天5~10μg/kg,在4~6h内滴完。2.皮下注射:(1)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每天用药3μg/kg,一般2~4天白细胞开始升高,以后调整剂量,使白细胞升至所需水平。(2)造血干细胞移植及白血病化疗:推荐剂量为每天5μg/kg,待白细胞升至2×109/L以上时即可停用。若与rhG-CSF联合用于外周血干细胞移植前的干细胞动员,宜于化疗后白细胞降至最低点(一般为停化疗后2周左右)时开始用药,剂量为每天5μg/kg,至白细胞升至5×109/L以上时开始采集干细胞,采集期间继续用药,直至采集完毕。(3)肿瘤化疗:每天5~10μg/kg,在化疗停止1天后开始使用本药,持续7~10天,待白细胞升至5×109/L以上时停药。停药后至少间隔48h,方可进行下一疗程的化疗。(4)艾滋病:单独用药时,每天1μg/kg;与叠氮脱氧胸苷(AZT)或AZT/α-干扰素合用时,每天3~5μg/kg;与更昔洛韦合用时,每天3~5μg/kg,一般用药2~4天后开始白细胞增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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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化疗药物同时应用,由于迅速增殖分化的造血祖细胞对化疗药敏感,有可能影响rhGM-CSF的效果。故本药宜在停止化疗的24h后开始应用。2.本药可引起血浆白蛋白降低,与具有血浆白蛋白高结合力的药物合用时,应调整后者的剂量。3.接受细胞毒药物的肿瘤患者或接受抗病毒药物治疗的艾滋病患者,应用rhGM-CSF时有可能出现血小板减少。这可能是由于化疗药物对造血功能的抑制,但不能完全排除药物间的相互作用。对乙酰氨基酚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本品引起的骨痛是有效的。用解热镇痛药治疗GM-CSF引起的发热、头痛、肌痛也有效。本品不宜与抗肿瘤药物联合应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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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药是由127个氨基酸组成的蛋白质,属Ⅰ类造血刺激因子,其作用无细胞系特异性。本品是一种造血和白细胞功能的蛋白质,用于骨髓移植后造血功能的恢复及后期移植排斥的治疗,可与rhG-CSF等造血因子联合应用周围血造血干细胞移植前的干细胞动员,也用于MDS与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骨髓衰竭。性疾患rhGM-CSF与rhG-CSF具有相似的作用,使用中有些用途可相互替代,但两者并非完全相同。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rhGM-CSF除具有促进骨髓粒系造血功能恢复外,还可提高抗感染和免疫功能。如果除提高粒细胞外同时又需提高抗感染和免疫功能,则选择GM-CSF为好,例如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合并感染的患者以及在高剂量化疗后配合骨髓或外周血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