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009年11月1日0时至11月30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6种16096例。 无甲类传染病报告。 乙类传染病除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脊髓灰质炎、登革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布病、白喉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9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9936例,死亡20例(其中甲型H1N1流感报告1074例,死亡1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甲型H1N1流感、梅毒、痢疾,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1.64%。 丙类传染病除丝虫病、麻风病、黑热病、包虫病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共报告7种6160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感冒,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4.77%。 由于冬季气温较低,人们室内活动增多,经常关闭门窗,室内空气流通不畅等因素,呼吸道传染病易于传播,甲型H1N1流感、季节性流行性感冒等呼吸道传染病较为多发。居民应勤洗手,多通风,多晒衣被,适当锻炼,增强体质;尽量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减少感染疾病的机会。 附表:安徽省2009年11月法定甲、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死亡统计 安徽省卫生厅新闻办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九日 2009年11月安徽省法定甲、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死亡统计
注: 1.括号中为病毒性肝炎分型数; 2.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作为我省传染病死因排位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