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011年9月1日0时至9月30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5种23472例。 无甲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脊髓灰质炎、登革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出血热、白喉无发病和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8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1421例,死亡28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痢疾、梅毒和淋病,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7.74 %。 丙类传染病中除丝虫病、麻风病、黑热病、包虫病无发病和死亡报告外,共报告7种12051例,死亡1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病和流行性腮腺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3.59 %。 秋季气温变化较大,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疾病较为多发,居民注意及时添加衣物;其他感染性腹泻病和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仍较高发,生活中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病从口入。 附表:安徽省2011年9月法定甲、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数、死亡数统计 安徽省卫生厅新闻办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2011年9月安徽省法定报告甲、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死亡统计
注:1. 病毒性肝炎发病数和死亡数分别为甲肝、乙肝、丙肝、戊肝、未分型肝炎报告发病数和死亡数的合计 2. 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作为我省传染病死因排位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