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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公布2007年4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来源:安徽卫生厅 更新:2013/6/29 字体:
2007年4月(2007年4月1日零时至4月30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6653例,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16种,报告13711例;丙类传染病7种,报告发病数2942例。共报告死亡21例,其中艾滋病8例,病毒性肝炎5例,狂犬病肺结核各3例, 流脑2例。
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梅毒麻疹,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3.66%;报告死亡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狂犬病、肺结核和流脑。
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2942例,主要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和流行性腮腺炎
本月甲、乙、丙类传染病无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乙脑、登革热、炭疽白喉、布病、钩体病、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病例报告。
目前全省疫情总体有小幅上升,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多见,肠道传染病发病有上升趋势,居民应注意饮食饮水和个人卫生,出现不适症状,尽快就诊。
随着气温逐步上升,沿淮淮北地区疟疾报告发病加速回升,当地居民应积极响应政府及卫生部门组织的疟疾防控举措,做好家庭环境清理,注意防蚊灭蚊,出现“冷、热、汗、歇”等症状要及时就诊,政府免费提供抗疟治疗药物。
 
附表:安徽省2007年4月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发病数、死亡数统计
 
卫生厅新闻办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五日
 
安徽省2007年4月法定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数、死亡数统计
病名
发病数
死亡数
合  计
13711
21
鼠  疫
0
0
霍  乱
0
0
传染性非典
0
0
艾 滋 病
14
8
肝  炎
4338
5
甲 肝
   (259)
 (0)
乙 肝
  (3316)
 (4)
丙 肝
   (133)
 (0)
    戊 肝
   (199)
 (1)
肝炎(未分型)
   (431)
 (0)
脊  灰
0
0
人禽流感
0
0
麻  疹
464
0
出 血 热
4
0
狂 犬 病
4
3
乙 脑
0
0
登 革 热
0
0
炭  疽
0
0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
545
0
肺 结 核
7025
3
14
0
流  脑
27
2
百 日 咳
13
0
白  喉
0
0
新生儿伤风
3
0
猩 红 热
40
0
布  病
0
0
淋  病
346
0
梅  毒
470
0
钩 体 病
0
0
12
0
疟  疾
392
0
注:括号中数据为肝炎分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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