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卫发〔2013〕36号
各县、区卫生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3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兰州市卫生局
2013年2月1日
2013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卫生工作要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这一目标,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按照“全省一流,西部上游”的工作标准,突出“改革引领、项目拉动、人才推动、科技支撑、能力提升、文化促进”六项重点,全力做好以下9个方面的39项工作。
一、全力抓好医改重点工作的落实
1.努力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参合率要达到96%以上,人均筹资标准达到350元,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60%以上, 23种重大疾病实际报销比达到70%以上,实行新农合与医疗救助的一站式服务。加快推进50种单病付费、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引导病人下沉,使县外住院比例控制在10%。实现新农合“一卡通”以乡为单位全覆盖,网上直报率、及时结报率、异地结报率达到100%。落实好地产中草药、中医适宜技术治疗常见病全额报销政策。
2.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人均公共卫生经费标准提高到30元,公共卫生专项经费分配比例村卫生室原则上不低于40%。上半年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效果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并据此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加强绩效考核。推广皋兰、城关等县区实行的公共卫生服务模式,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模式。要积极协调成立区县公卫管理机构和会计核算机构,切实加强服务和基金的监管,继续开展全国、全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活动,积极推动社区卫生机构医保定点相关问题的解决,真正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到实处。
3.扩大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范围。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巩固在100%,全部实行网上集中采购,采购比达到80%以上。提高市县区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三级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达到25%-30%,二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达到40%-50%,加强对市县区公立医院用药行为监管,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4.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继续深化公立医院“315”改革模式,围绕完善内部收入分配机制和落实政府投入政策两项重点,推进永登、榆中两县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完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绩效考核的内部运行机制,推动政府补偿机制的落实;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善政策措施,调整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取消药品加成,切实破除以药补医,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机制。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市县区公立医院要以扩大和完善临床路径管理为抓手,发挥医保支付的杠杆作用,确保次均费用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或略有下降。进一步创新办院模式。鼓励公立医疗机构靠大靠强,探索建立资源纵向流动机制,积极寻求优势医疗技术、资源和资金等要素联合办院。要积极探索建立医疗服务联合体或对口帮扶等机制,推进医院与基层、县乡或乡村一体化,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医疗行业,完善多元化办医格局。
二、切实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5.加快市属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步伐。市一院综合业务楼和家属区外迁项目、卫生小区建设项目年内争取开工;市三院精神卫生中心竣工投入使用,在兰州新区或榆中县选址建设市卫生职业学院,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市疾控实验室和应急指挥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工作,争取有实质性进展。
6.配合做好兰州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配合新区争取省人民医院新区分院开工建设,积极招商引资,引进社会资本投资建设1所二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完成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并投入使用,对2个乡卫生院和5个村卫生室进行改造提升。
7.加强县区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重点抓好城关区医院、中医骨伤科医院建设,红古区医院、榆中和皋兰县中医院建成并投入使用,完成全市县区卫生监督所和远郊四县区急救中心建设,以及13个乡镇卫生院辅助设施建设和15个标准化村卫生室的提升改造。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卫生项目。
三、进一步加大卫生人才工作力度
8.争取机构编制部门对市县区公立医院重新核定编制标准。协调市上有关部门出台卫生人才工作的意见,重点建立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
9.加强学科带头人等骨干人才队伍建设,市县医疗机构每年要拿出业务收入的3%作为人才建设基金,全市每年要引进医疗骨干人才不少于20名,向国外派出20人左右、向省外派出100人左右、向省内派出200人左右的技术和管理骨干离岗进修,市县每年接受基层医疗机构不少于500人的进修培训。落实好编外护理人员人事代理制度。
10.积极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工作,充分利用省城医疗人才富集的优势,采取措施,引导高水平医师到市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执业。采取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社会招录等多种方式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基础性、实用性人才。做好全科医生、中医临床骨干人员的规范化培训工作。
11.采取和省内外高等院校合作办班等形式,加强卫生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卫生人员的学历层次和业务素质。认真实施好市办实事“百名医师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工程”,通过实施市级医院定点帮扶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完善师带徒、专家定期坐诊以及基层医务人员顶岗进修等制度,切实搞好传帮带,逐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12.有针对性的开展各层次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市级至少组织6场以上、县区至少组织4场以上,积极参加省上组织的技术比武活动。
四、着力加强科技创新和卫生信息化工作
13.抓好重点学科建设。逐步把市一院眼科、消化科,市二院肝胆外科、肝病研究专业,市妇幼保健院宫腔镜中心和市口腔医院建成全省有影响力的治疗中心,走内涵建设,错位发展的路子。力争创建2个省级重点学科和5个市级重点学科,每县争取创建1个市级重点学科。
14.切实加强科研工作。市县区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开展医学科研活动,加强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加大新技术、新方法、新手段在医学临床和卫生服务中的应用,培植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增强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15.强化卫生信息化工作。紧紧围绕新农合“一卡通”在全市的覆盖,完善新农合信息平台,方便参合农民异地就医,即时结报。提高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和使用率,城乡居民电子档案建档率和规范化使用率达到75%以上。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初步建成纵向对接省级、贯穿县-乡-村(社区)三级,横向覆盖公共卫生、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基本医疗服务、电子病历、绩效考核等领域的卫生信息化基本框架。完成远郊四县区医院能力建设项目信息化工程,在此基础上加快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市县区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医院诊疗行为管理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信息系统。积极发展面向农村卫生院的远程诊疗系统,完成市、县、乡远程会诊平台建设,提高基层尤其是边远地区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完善全市卫生统计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基于市级卫生业务信息平台的市级卫生统计直报系统,开展统计工作专项督导,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高管理的科学性。
五、不断提升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水平
16.重点抓好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等级评审工作,继续做好优质护理服务、局长行政查房、大型医院巡查、医疗质量专项督导、临床路径管理、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和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做好重大事件医疗救治工作。开展“诚信民营医院”和“规范化小型医疗机构”创建活动,提高民营医院和小型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
17.实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和告诫谈话制度。加强患者权益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加大医疗纠纷调解力度。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医闹”行为,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8.切实加强县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三县和红古区要建立中心血库和120紧急救援中心,县区医院年内建成重症监护室和血液透析室,重点加强精神、康复医学、急诊、重症医学、病理、麻醉和医学影像等关键科室的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确保把90%的患者留在县内。
19.按照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重的原则,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对口支援工程、人员培训、乡村一体化管理、十制改革、十个全覆盖等工作措施。继续开展社区卫生“双创建”活动,完成国家和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省级中医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单位创建任务。
六、全面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20.落实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有效控制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维持无脊灰状态,推进消除麻疹工作。落实疾病控制进医院工作,对疾病谱排序靠前,群众看病负担较重的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白血病、尿毒症等5种大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出预防干预的有效方法,遏制高血压、糖尿病等快速上升势头。
21.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风险监测和预测预警制度,做好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市县区38支卫生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开展3次以上拉练和其他部门的联合演练,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会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及时有效。
22.加强卫生监督工作。争取将卫生监督列入政府立法计划,建立法制化监督机制,保障执法水平提升。进一步夯实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卫生监督协管覆盖率达到100%,规范协管服务运行机制。加大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等重点领域的卫生监管力度。加强职业病防治,做好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强化卫生监督机构对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和医疗质量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不良职业行为记录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确保群众就医用药安全。
23.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继续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两癌”检查等重大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巩固在98%以上、死亡率控制在25∕10万以内。继续实施母婴安全行动,加强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2‰和14‰以内。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产科、儿科能力建设,做好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工作,不断改善妇女儿童健康状况。
24.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和各类卫生创建工作,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继续实施“无烟环境促进项目”,巩固无烟医疗机构创建成果,争取《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发布实施;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做好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25.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提升工作。继续开展健康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村级要开展健康教育、急救知识、中医适宜技术进家庭和保健工具包推广发放工作,每年教会村民5-6项防病治病方法;按照“一病一墙”的原则推进健康文化墙建设,方便城乡居民掌握常见病预防治疗知识;举办健康沙龙活动,组织城乡居民定期交流健康保健心得,提高健康保健素养。会同兰州电视台办好《健康生活-名医访谈》节目,进一步提高《健康生活》杂志的质量和水平。
七、努力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26.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各级中医院建设和综合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实现综合医院中医服务普遍化、专科医院中医服务特色化、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适宜技术普及化的目标。
27.积极开展中医特色创建活动。在八县区继续开展全国、全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区创建活动,争取有3个县区通过省上的评审验收。继续开展市级中医药特色医疗机构创建活动,年底累计达到100家。
28.全面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三级推广培训工作。年底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提供15种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和乡村医务人员向居民和村民至少传授6项中医预防保健知识。
八、扎实开展卫生文化建设活动
29.市县区医疗卫生单位要全力打造既符合时代要求又体现行业特点的卫生文化,以文化建设为抓手,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在卫生服务的各个领域全力塑造卫生品牌,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30.各级医疗机构积极开展创建“名院”、打造“名科”、培养“名医”工作,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大力弘扬“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爱岗敬业”为核心价值观的医院文化,全面促进医院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31.加强卫生宣传和典型宣传,大力弘扬高尚的医德医风,推选、树立和宣传表彰一批医德医风建设等方面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大力宣传卫生惠民政策和成效,以及医学的特点、规律和局限性,合理引导群众和社会预期。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切实营造积极向上、创先争优的良好风气。
九、认真抓好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
32.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将学习活动推向深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加强对卫生工作的决策部署。
33.不断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争取配齐配强各单位领导班子,强化各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职责。坚持“干部用实绩说话”的用人导向,实行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切实把能谋事、能干事、能干成事的人选拔到重要岗位上去。
34.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和科技手段,切实抓好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突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不良执业行为记录、观看警示教育片、防统方软件安装等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积极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继续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加强对重大项目、新农合和公共卫生资金等重点领域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
35.进一步完善干部保健的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市级保健基地医院建设和保健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不断拓宽保健渠道和保健方式,做好干部医疗保健和重要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36.突出抓好效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出台并严格落实卫生系统加强作风建设以及厉行勤俭节约的规定。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行政审批权利规范运行,切实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加大考核力度,对重点工作实行督查督办、跟踪问效、网上排名等制度,对重点建设项目继续实行领导包抓责任制,切实推进工作落实。
37.以卫生扶贫、健康扶贫为重点,发挥行业优势,深入推进联村联户工作,全面完成联村联户和卫生援藏工作任务。
38.做好信访及安全稳定工作。完善投诉受理、处理及反馈机制,及时处理信访案件;加强医患沟通,及时化解医患纠纷,处理医患矛盾;严格落实安全及维稳工作责任制,确保卫生系统安全稳定。
39. 认真学习贯彻省卫生厅提出的减、联、变、研、学的工作思路,注重政府推动、责任落实、制度保障、督查考核和宣传教育等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完善,不断开创卫生改革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