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卫监控发〔2010〕8号
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疾病控制与卫生法制
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2010年全市疾病控制与卫生法制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2010年全市疾病控制与卫生法制监督工作要点
2010年的卫生法制监督与疾病控制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核为抓手,实施全民健康行动,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狠抓各项防病措施的落实,全面提升公共卫生监管水平,努力实现全市无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无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目标,为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健康保障。
一、落实综合防控措施,确保不发生重点传染病暴发流行
从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三个基本环节入手,全面落实健康教育、疫情监测、行为干预、疫苗接种、消毒消杀、医疗救治、爱国卫生等综合防控措施,切实抓好手足口病、
艾滋病、结核病、
病毒性肝炎、甲型H1N1流感、
霍乱、
流行性出血热、
麻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暴发流行。
㈠认真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坚持早准备、早到位、早落实的防控策略,完善疫情分析、预测预警机制,在流行高峰期要做到周研判、月评估。严格落实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为主导的防控措施,加大健康教育和培训力度,强化分级督导,做好标本采集、检测和信息订正,规范开展
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置工作,严防暴发流行。住院病例个案调查率应达到100%,聚集性病例个案调查率应达到100%,重症病例、死亡病例个案调查和信息上报率达到100%,就诊较集中的医疗机构的住院病例个案调查率应达60%以上。
㈡切实做好结核病防控工作。认真配合省完成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任务,科学估算我市
肺结核病患病率。认真执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落实结核病归口管理,努力提高病人发现率和治愈率,努力提升“五率”管理质量,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加大学校等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力度,强化监测管理和督导检查,及时排查疫情隐患,确保实现学校等重点部位无结核病集中发病和暴发流行的目标。
㈢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控工作。围绕“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重点场所”的目标,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全社会预防艾滋病知识的知晓率。认真开展羁押场所、性病等重点人群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探索推进男-男
同性恋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工作,加强血液监督管理和孕产妇、外科手术前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认真做好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管理,加强跟踪调查,减少失访率,努力保持我市疫情的低流行状态。全面做好迎接国家和省《中国预防和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终期评估工作。
㈣积极做好病毒性肝炎防控工作。加强
乙肝疫苗接种管理,保证儿童乙肝疫苗接种率及首针及时接种率达到90%以上,力争5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率在1%以下。继续做好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项目工作。稳步推进甲肝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工作,加强重点人群、重点部位的管理,严密防范甲肝暴发流行,推动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的整体发展。
㈤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加强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和哨点医院的建设与管理,做好标本采集、送样和检测,及时完成监测工作任务,科学研判全市甲型H1N1流感疫情。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积极推动重点人群甲流疫苗接种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处置,确保不暴发流行疫情。
㈥认真做好霍乱防控工作。开展技术培训,加强疫情监测,规范医疗机构
腹泻病门诊的设置、工作内容及开诊,搞好腹泻病人快检,切实发挥腹泻病门诊的哨点监测作用。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处理,严格控制传染源,追踪病源,做好现场处置。严防疫情流行,杜绝二代病人。
㈦认真做好流行性出血热、人禽流感、
狂犬病、流感、
麻风病防控。认真落实防鼠灭鼠、疫苗接种、宣传教育为主导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努力降低发病率和病死率,保持疫情平稳。做好人禽流感高危暴露人群血清采集和检测,及时监测我市人禽流感疫情情况。强化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建设和专业技术培训,规范做好人群暴露后的伤口处理和免疫接种,严格疫情管理和疫点处理,努力降低狂犬病发病率。强化流感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做好流感哨点监测和网络直报,按时完成血清采集和抗体检测,及时预测流感疫情发展态势,组织开展预防接种。积极开展治愈病人的复查和可疑
麻风病人的线索调查,巩固麻风病防治成果,进一步提高发现率和治愈率。
㈧进一步加强规划免疫工作。全面加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管理,严格落实一类疫苗免费接种规定,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和预防接种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巩固提高免疫接种质量,“七苗”基础免疫接种率继续保持在95%以上,全程合格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落实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加强对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的管理。开展脊灰强化免疫活动,继续保持全市无脊灰状态。加强麻疹病例的监测管理和暴发疫情调查处置工作,开展适龄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确保人群麻疹免疫力达到并保持在95%的水平。开展6-12岁儿童白破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确保接种率达到95%以上。认真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接种事故的防范与处理,及时妥善处理因预防接种导致的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㈨切实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督促学校落实健康查体、健康教育、晨检、疫情报告、消毒通风、疫源追踪、密切接触者管理、疫点卫生处理等各项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严密防范传染病在校园的传播蔓延。
㈩积极推进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依托,建立慢病防制网络,加强以
高血压、
糖尿病为重点的慢病防治工作,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35%。开展普及《居民医学死亡证明》、《居民死亡推断书》的使用,逐步建立全市死因登记和监测网络。积极开展口腔卫生体系建设,探讨口腔卫生工作的运行模式。加强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防治服务网络,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不低于65%。
(十一)认真落实其它传染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的控制对策与措施。做好迎接县级实现消除
碘缺乏病目标省级考核评估工作,加强碘盐监测,巩固消除碘缺乏病成果。以
克山病防治项目为载体,落实克山病人筛查、干预、治疗措施,加强克山病防治工作。加大
疟疾,特别是输入性疟疾防治力度,强化
发热病人疟原虫血检,搞好传染源管理,落实疫点处置措施,严防疫情扩散。做好五市疟疾联防值班工作。认真做好莒县肠道寄生虫病综合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县工作。
二、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卫生法制监督工作
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深入开展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监督,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实施健康相关产品和卫生抽检,加强卫生法制稽查,实施卫生监督执法公告公示制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㈠加强卫生法制建设与创建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提高全社会的卫生法律意识。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以及卫生标准知识宣传,提高卫生系统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提高全社会的卫生法律意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区县、法治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实施意见》(日发〔2009〕32号),按照《创建法治区县、乡镇(街道)、村(居)、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切实做好法制机关、单位的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要求。
㈡把好卫生许可准入关。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重点做好公共场所与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机构准入许可,严格执行卫生许可证发放标准和程序,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审批限时制、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负责制,实行卫生许可证发放责任制,把好卫生许可准入关。把依法许可和事后监管、依法监督与服务经济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强化经营主体的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认真开展卫生许可专项整治与稽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工作。
㈢做好食品安全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健全和完善适应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要求的运行机制,保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及时有力。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到位前,继续做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过程中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不削弱,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卫生安全。
㈣加强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加强对宾馆、理发美容店、游泳场所、公共浴室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游泳场所量化分级实施率达到100%,住宿业量化分级实施率达到80%。继续抓好城市民用自来水、单位自备水、二次供
水消毒设施和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确保卫生合格率达到95%以上。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切实做好35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监测项目工作,健全农村饮水卫生监测机制,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㈤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工作。围绕化工、机械制造、吹塑、石材加工等重点行业,突出抓好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效果控制评价以及健康监护等重点工作,维护接害工人健康权益。加强职业病防治队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不断规范执业行为。依法加强放射诊疗机构的许可和管理,认真做好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个人剂量检测和射线质量检测的监督检查,努力提高全市放射防护水平。
㈥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加大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执法力度,依法加强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宾馆所售(用)一次性纸巾、消毒剂等消毒产品的专项整治,及时查处不合格产品,引导消费者健康消费。开展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调研,制定《日照市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定》,探索切实可行的监管方式,开展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加大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各项公共卫生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㈦加强医疗服务监管。继续开展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做好医疗机构校验和医务人员从业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认真做好医疗广告监测、公示和案件移送工作,加大对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力度,净化医疗广告市场。
三、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国家卫生城市复核迎查工作
以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与生活饮用水卫生、病媒生物防制为重点内容,对照卫生部门职责,制定专门方案,细化国家卫生城市复核项目指标,分解工作任务,实行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成立督导组靠上督查,确保各项指标达到标准要求。将小理发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小旅店“四小”单位作为重中之重,以车站、市场内外、学校周边、旅游景点周边为重点部位,市区联动,点、线、面结合,开展集中整治,巩固达标。本着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性预防控制原则,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冬春季集中灭鼠和卫生集中消杀活动,突出抓好重点社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卫生消杀措施的落实,定期开展病媒生物监测,确保病媒生物密度达标。
四、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坚持依法行政,组织开展卫生法制监督培训。5月份以《食品安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行政处罚法》为重点内容,在卫生系统内面向公务员、卫生监督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举办卫生法制监督培训班。加强卫生监督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探讨“柔性”执法的新路子。组织开展疾病控制技术培训,以手足口病、艾滋病、狂犬病、疟疾等传染病和免疫规划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疾病控制专业人员的系统化培训,着力在疾病控制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下功夫,不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疾控机构的应急处置能力。6月份,会同市医学会开展全市免疫规划异常反应诊断与鉴定培训,切实提高全市免疫异常反应的处置能力。
主题词:卫生 疾病 法制监督 要点 通知
日照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0年3月11日印发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