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金华市妇幼卫生工作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相关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管理,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确保完成年度各项妇幼卫生工作任务,现将《2014年金华市妇幼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卫生局
2014年4月3日
工作目标 | 分值 | 内容与要求 | 考核评分方法 | 考核 得分 | 备注 |
控制孕产妇、 新生儿死亡 | 18 | 1、孕产妇死亡率<8/10万(10分),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8‰婴儿死亡率<6‰(3分);杜绝可以避免孕产妇、婴儿死亡。 2、按省、市要求做好孕产妇、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完善孕产妇、新生儿死亡评审方案,评审程序规范,资料完整并及时上报。(5分) | 根据综合报表和质控结果:发生孕产妇死亡(含户籍、流动人口)死亡情况:发生1例,扣10分,每增加1例,倒扣5分;5岁以下儿童、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8‰和6‰以内,每上升1%分别扣1分。 未开展评审工作不得分, 有意隐瞒不报,倒扣5分,评审不及时酌情扣分。查看死亡调查表、死亡报告卡、评审分析报告、评审总结等资料情况酌情扣分。 | ||
重大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管理 | 10 | 1、落实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项目工作,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90%,项目任务叶酸服用率100%,叶酸服用依从率≥85%,做好相关数据统计上报。(2.5分) 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100%,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2.5分) 3、按省规范技术操作。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项目任务筛查率100%,可疑病例随访率大于90%。(2.5分) 4、严格执行《婚前保健工作常规》,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指导和咨询,婚检率大于95%、提出医学意见的随访率大于95%、接受婚前卫生指导率达100%、接受婚前卫生咨询率达100%。(2.5分) | 1、根据平时抽查(叶酸药品的接收、贮存、管理、发放工作,出入库记录,发放记录)信息及年报相关资料: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叶酸服用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率,可疑病例随访率,每下降1%分别扣1分。 2、随机实地抽查婚前保健档案资料等酌情记分,婚前检查工作达标率率每下降5%扣1分. | ||
新生儿复苏技术 | 3 | 助产机构培训率达100%。(1分) 新生儿复苏技术相关(产科、儿科、助产和麻醉)人员接受培训率90%以上。(1分) 新生儿复苏技术考试合格率100%。(1分) | 根据平时抽查情况及档案资料等酌情记分,工作达标率每下降1%扣0.5分. |
工作目标 | 分值 | 内容与要求 | 考核评分方法 | 考核 得分 | 备注 |
5 | 1、免费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咨询率分别达97%以上;(1.5分) 2、医护人员培训覆盖率达到100%以上。(1分) 3、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接受规范诊疗的比例达到92%以上。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接受规范诊疗比例达到95%以上,12、18月龄随访率达90%以上。(1.5分) 4、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的比例达到98%以上。(1分) | 1、根据卫生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酌情记分; 2、以上各种工作达标率每下降5%扣1分. 3、艾滋病、梅毒感染孕产妇报销比例小于90%,每下降1%扣0.5分. | |||
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整治行动 | 2 | 技术准入:医疗机构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经过批准,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注册,按规范执业。杜绝非技术准入医疗机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工作。 | 1、根据《浙江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执业医师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等相关文件规定等酌情记分; 2、发现非技术准入医疗机构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倒扣5分。 | ||
产科质量 管 理 | 13 | 1、依据《金华市产科质量评估标准》的内容要求,加强管理,考核评分达到90分以上(10分)。 2、户籍人口剖宫产率≤43%;辖区医疗机构剖宫产率≤40% (2分)。 | 1、根据《金华市产科质量评估标准》的考核评分,≥90分得10分,≤80分,不得分,80分—90分酌情扣分(以抽查单位平均分为准)。 2、剖宫产率每超1%扣1分,每下降1%奖0.5分, 最多加3分。 3、根据有关报表数据,每发现新生儿破伤风1例扣 1分 |
工作目标 | 分值 | 内容与要求 | 考核评分方法 | 考核得分 | 备注 |
孕 产 妇 系统管理 | 10 | 1、早孕建卡率98%以上,系统管理率98%以上,外出孕妇实现委托管理(3分); 2、孕册填写完整,项目齐全,数字真实可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指导(2分); 3、产前筛查率达90%以上,高风险孕妇召回、追访率达到98%以上,低风险孕妇随访率达到95%以上;对高龄和高危孕妇做好遗传病临床咨询和产前诊断。(3分) 4、流动人口孕产妇管理覆盖率6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40%(2分) | 1、每个率每下降5%扣1分; 2、按孕产妇系统管理质量,酌情扣分; 3、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应记分; 4、检查流动人口孕产妇系统管理登记本,酌情扣分。 | ||
高危孕产妇 管 理 | 4 | 高危孕产妇:加强对高危孕妇,尤其是严重的妊娠合并症(心脏病、肝炎等)、并发症(如产科出血)、合并性传播性疾病的监测、报告和管理;高危孕妇分娩时,要认真制定执行应急方案确保安全分娩。 高危妊娠筛查管理率100%以上,及时做好高危妊娠会诊、转诊,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 | 1、 发现严重妊娠合并症、产科出血等疾病未及时报告管理1例扣1分; 2、 高危妊娠筛查管理率每下降1%扣1分,发现高危妊娠未及时会诊、转诊、随访、漏筛查、漏登记等情况,每例扣0.5-1分。 | ||
巩固完善&ld会计资格quo;二个规范化门诊”,争创“示范”门诊 | 4 | 结合农村公共卫生工作要求,对已创市级孕产妇、儿童保健规范门诊和示范门诊的单位巩固完善,年内要通过复评(2分);县(市、区)级妇幼保健院积极创建省级规范化门诊(2分)。 | 根据《金华市规范、示范化门诊评分标准》抽查复评妇保儿保各两家以上,酌情记分;省级规范化门诊(含妇保、儿保)验收达标的分别得1分。 | ||
项目管理 | 2 | 1、按计划进行妇女健康促进工作,对查出各类疾病进行治疗和随访管理,检查建档率≥95%。(1分) 2、做好母婴健康促进项目工作,实施PDCA(计划、实施、检查、评价)管理模式,确保项目目标的有效实现;落实项目配套经费,专款专用(1分)。 | 1、对查出疾病未进行治疗或随访管理的扣0.5分;检查建档率﹤95%的每下降5%扣0.5分。 2、未定期进行项目实施情况督导、检查,专款未专用的酌情扣分。 |
工作目标 | 分值 | 内容与要求 | 考核评分方法 | 考核得分 | 备注 | |
儿童保健 管 理 | 12 | 1、3岁以下儿童系管率达97%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率97%以上。(3分) 2、按《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进行儿童保健管理,流动人口儿童保健管理与本地户籍管理相同。(3分) 3、常规开展高危儿、营养性疾病筛查、管理或转诊,管理率 达100%,对转诊高危儿要进行追踪随访(3分) 4、定期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年度卫生保健合格率≥95%。保教人员、入园儿童体检率均达100%。(3分) | 1、所有管理率每下降1%扣0.5分。 2、按婴幼儿系统管理质量情况酌情扣分。 3、未开展高危儿、营养性疾病筛选扣1分,漏筛1例扣1分,管理率每下降1%扣0.5分。未对转诊高危儿追踪1例扣0.5分。 4、未对辖区的托幼机构进行保健管理和卫生指导、监督和检查酌情扣分,保教人员、入园儿童体检率未达标,每下降1%扣0.5分。 | |||
新 生 儿 疾病筛查 | 4.5 | 1、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包括遗传代谢病及其他(根据工作需要)。(1.5分) 2、落实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项目,完善报销流程。新生儿CH、PKU、GAL、CAA年度筛查率达到99%以上,筛查管理质量、经费结算达到省定要求,其中血片合格率≥98%、可疑病人召回率达100%。(1.5分) 3、落实新生儿听力筛查免费项目,实行知情告知,物理筛查率达98%以上,未通过的复筛率达95%,加强管理,提高筛查质量。(1.5分) | 1、根据《浙江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考核标准》考核,并结合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反馈信息情况综合评分;可疑病人未召回、已备案每例扣0.25分,未备案每例扣0.5分,对自动出院或未足72小时出院的对象未知情告知的每例扣0.5分。资料装订、归档不规范酌情扣分。 2、新生儿听力筛查(初筛、复筛)率每下降1%扣0.5分 | |||
工作目标 | 分值 | 内容与要求 | 考核评分方法 | 考核得分 | 备注 |
妇幼卫生 信息工作 | 5.5 | 1、根据行政部门提出的信息指标收集、整理、分析、储存本辖区妇幼卫生信息资料(1分); 2、加强孕产妇、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出生缺陷监测、年报、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报表以及质量控制等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各种信息资料;妇幼卫生信息质量考核达85分以上(2分); 3、建立数据保密管理制度,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系统服务器管理,防止非管理人员接触。指定信息人员对辖区对妇幼信息操作和备份,摘录数据需领导批示(1.5分)。 4、确保妇幼信息安全,加强妇幼卫生信息采集、录入、使用、保管等各环节管理,防止泄密事件发生。(1分)。 | 1、无专人管理扣0.5分,无整理、分析、储存资料扣0.5分; 2、根据平时掌握的实际工作情况(及时性和工作质量)酌情记分。妇幼卫生信息质量考核小于85分,每下降1分扣0.5分。 &n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bsp; 3、未经许可擅自泄露敏感数据、摘录、转移系统数据此项不得分,无数据保密管理制度扣0.5分。 4、发现妇幼卫生信息泄密情况的不得分。发生严重后果的酌情倒扣。 | | |
出生医学 证明管理 | 2 | 1、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委托管理文件,母婴法律证件专项管理。(1分) 2、接生单位,按规定出具《出生医学记录》,签发单位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实到位;有业务培训和质控管理。废证率< 1 %,当年出生当年办证率 ≥95%(1分) | 管理制度不健全,办证未按程序扣1分;未按省厅规定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发现一人扣2分;资料未按规定装订、归档不及时扣1分;废证率2-3%扣1分,3-4% 扣2分,﹥4% 倒扣2分。当年出生办证率< 95%倒扣5分。 | ||
计划生育 | 2 | 1、认真做好计划生育手术,严格执行手术操作常规,实行定点凭证引产、取环。(1.分) 2、严禁使用B超和染色体检测等手段开展胎儿性别鉴定。 (1分) | 1、未严格执行操作常规和制度的,发现1例扣1分; 2、无证开展引产、取环的每例扣1分; 3、发现胎儿性别鉴定本项全扣。 |
工作目标 | 分值 | 内容与要求 | 考核评分方法 | 考核得分 | 备注 |
健康教育 | 3 | 1、 开展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宣教指导;开展孕期营养和心理咨询工作。(1分) 2、配置健康宣教的相关设施和资料。创建示范孕妇、育儿学校;(1分) 3、育龄妇女相关知识掌握率≧90%。(1分) | 1、现场查看宣传栏相关内容及人员培训资料; 2、抽查育龄妇女掌握相关知识率90%,每下降1%扣0.5分。 | | |
加分项目 | 1、创建星级孕产妇、儿童保健门诊; 2、连续3年以上无孕产妇死亡; 3、国家、省级督导评估结果名列前茅的; 4、做好上级布置的临时性工作; 5、积极投稿并在金华市妇幼卫生简报上发表。 | 1、星级门诊创建验收通过1家,加1分; 2、连续3年无孕产妇死亡加1分,,连续3-5年无孕产妇死亡加2分,连续5年以上无孕产妇死亡加3分。 3、国家、省级督导评估结果名列前茅的,加1分。 4、上级布置的临时性工作按照及时性及成效酌情加分。 5、发表一篇加0.2分,最多加2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