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经局长办公会审定,现将《三明市2015卫生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今年卫生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明市卫生局
2015年3月19日
三明市2015年卫生工作思路
2015年,全市卫生工作总体目标任务是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第二轮综合改革,抓好卫生计生委合并组建工作,加强全行业监管,着力强化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疾病防控、妇幼卫生、卫生监督、卫生应急、爱国卫生工作,推进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共享,完善卫生信息监管平台,统筹做好各项卫生工作,医疗卫生服务总体水平和全市城乡居民健康的主要指标继续居全省中等以上水平,推动全市卫生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一、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完善医改配套政策
做好分级诊疗工作。落实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引导参保职工和城乡居民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诊,推进城市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建设,建立巡诊培训制度,组建医疗联合体,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
探索医养结合发展的新路子。积极支持和发展养老医疗服务,统筹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资源,帮助提高养老机构的医疗护理服务能力,与养老机构建立急救、转诊等合作机制,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承接医疗机构内需长期照护的失能老年人,逐步解决医疗机构中老年人的“压床”问题。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院等养老机构、社区和家庭签订健康服务协定,定期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包括健康咨询、检查、诊治、护理、康复及临终关怀等一系列服务。到2015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做好新任院长的选聘工作,抓好新任院长的考察、推荐等工作,淡化二级以上医院行政级别,推行院长聘任制。鼓励各地开展新任院长公开招聘,实行院长负责制和聘用制、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问责制。市级要加强对县级医院新任院长协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推进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督促各级医院切实落实好“两个严禁”(即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耗材和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薪酬分配由院长在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后自主分配,督促落实医生、护理和行政后勤管理团队分别占工资总额50%、40%和10%的分配原则。
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继续调整和理顺医疗服务价格,2015年计划调整2000项左右,使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化验、诊察护理、手术治疗四项收入更加科学合理,药品、耗材的直接费用比重力争降低到30%左右,医务性收入比重努力提高到70%以上(其中检查化验20%以下、床位诊察护理25%以上、手术治疗25%以上),提高医药收入的含金量。
完善公立医院改革政策。将妇幼保健院、精神病医院、皮肤病院等全部纳入公立医院改革范围,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由此导致的政策性亏损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财政补助解决。同时,对已经出台的院长年薪制、医生(技师)年薪制和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推进单病种付费改革,逐步扩大单病种付费病种,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在完善药品限价采购政策的同时,委托市第一医院负责全市医用耗材和试剂限价采购,进一步降低医用耗材和试剂成本,实现百姓可以接受、财政可以承担、基金可以运行、医院可以持续“四个可以”的目标。
优化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对于千人均床位数已经达到4张的县(市、区),严格控制医院外延式的盲目扩张,引导医院内涵式发展。重点落实好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完成市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加快三明市第一医院外科大楼重点项目建设,做大市皮肤病医院,建成集皮肤门诊、住院和皮肤医学美容重点学科建设为一体的专科医院。筹建市第五医院病房综合楼建设。
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办医。建立并完善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和退出机制,制定鼓励和扶持社会资本办医的优惠政策,放宽准入标准,进一步优化执业环境,落实价格、税收、医保定点、学术地位、重点学科建设等方面政策,鼓励有实力的企业等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上规模(床位100张以上)、有特色的专科医疗机构,提高民营医疗机构床位的比重。
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完善提升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市级平台(二期)建设,拓展居民健康信息系统应用范围;努力推进信息化监管平台开发运用,围绕公立医院改革考核指标,实行精细化管理;积极规划、稳妥推进卫生信息化(三期)建设,落实建设资金,明确建设目标任务与实施进度。配合省上完成居民健康卡建设等信息化建设任务,在全市逐渐推进“健康小屋”与居民健康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实现居民健康信息系统的有效延伸。
二、深化基层综合改革,激发基层卫生机构活力
认真组织实施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第二轮改革的通知》(明政文〔2014〕110号),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长(主任)和医务人员年薪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与岗位管理,全面推行财政经费定向补偿管理,建立完善责权对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新体制。继续推进县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继续实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启动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扎实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积极探索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努力提高老年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待遇。
进一步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以社区医生和乡村医生为主体,在充分告知、自愿签约、自由选择、规范服务的原则下,以家庭为单位,以健康管理为目标,与居民签订服务协议。通过开展上门服务,为签约居民提供一般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评估与咨询服务,使家庭医生能够逐步掌握服务对象所有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存在的健康危险因素,有针对性的提供健康教育服务,努力使城乡居民少得病、不得病、不得大病,做到就医者小病、常见病治疗在基层的目标,从源头上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三、强化医疗服务监管,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深入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三好一满意”、“服务百姓健康行动”等活动,推进“三改两推一评议”工作,全面推行便民惠民措施,简化挂号、就诊、检查、收费、取药等服务流程,优化医疗服务模式。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充分发挥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作用,统一不同病种的电子病历模块,建立三级医院医疗质量监测、分析和安全风险预警机制,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和告诫谈话制度。推广优质护理服务,推进老年护理工作,扩大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规范临床路径管理,促进合理检查,推进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推进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开展院前医疗急救专项整治。加强三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重点转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超药品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推进无偿献血和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加强血站服务能力建设,开展血站实验室改造,添置流动采血车,巩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成果,县及县以上医院应开展自身储血、自身输血和互助无偿献血工作;全市医疗机构应积极参与宣传、组织无偿献血,争取参与无偿献血的人次占单位员工总数的10%。强化医院感染、实验室生物安全、医疗废物管理。以省级重点专科建设为纽带,努力培育达到全省先进水平的优质专科。以县级医院能力建设为抓手,建设一批实力较强水平较高的县级医院,整体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完成二级综合医院和部分中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积极创建优质医院,加强院前急救管理,设立区域检查、检验诊断中心,制定上下级医院间合理的分配机制,引导建立分级诊疗格局,试点基层首诊制。扩大临床路径管理试点范围和病种数量。继续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在二、三级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施预约诊疗服务。开展医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开展平安医院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巩固深化“五位一体”工作机制,继续推进‚五位一体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机制建设,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推进医疗责任险,探索医疗意外险,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科学防控各类疾病
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推动出台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编制标准,科学合理设置人员编制,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以流感、结核病、艾滋病、麻疹、埃博拉出血热、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处置突发疫情。强化免疫规划工作,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 95%以上,维持无脊灰状态,推进消除麻疹工作,巩固疟疾、地方病防治成果。做好第二类疫苗配送管理,推行疫苗由有经营资质企业配送模式,加强配送企业与接种点的合作,推动第二类疫苗普及和使用。完成新涂阳肺结核病患者任务完成率和治愈率等核心指标,落实市第一医院作为耐多药肺结核定点医院。健全艾滋病工作机制,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提升全市疾控中心、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艾滋病实验室检测能力。推进慢病一体化防治管理工作,完成“医院信息管理系统”接口改造。积极推进全省唯一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项目。加强易肇事肇祸重性精神病人社会管理和救治服务工作,落实重性精神病人检出率、治疗率和管理率。强化麻风病防治工作,抓好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培训。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实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 年)》,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逐步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扎实推进控烟履约工作,争取永安市成功创建健康促进试点市。
强化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强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层卫生单位的应急机构和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信息报送、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制度。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落实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提高专业卫生应急队伍实战能力。广泛开展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强化公众的发现、报告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卫生应急的能力。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和调用机制。进一步做好卫生应急风险隐患排查、登记、管理工作。开展基层预案督查,修订基层卫生应急预案,针对基层卫生应急预案开展宣传培训演练工作。开展卫生应急风险评估工作。开展卫生应急大练兵大比武活动。
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发挥爱卫会组织协调职能,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扎实推进新一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落实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省卫生县城(城市)创建,三明市国家卫生城市通过复审。开展“卫生小区”、“卫生村”、“卫生单位”评选活动。多形式推进农村改厕,进一步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加强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工作,促进农村饮用水质量提高。落实标本兼治措施,提高病媒生物综合防制水平,有效控制“四害”密度。
严格卫生监督执法。推进依法行政,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完善案卷评审制度,做好卫生监督专项稽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加强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工作。强化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扩大住宿场所和游泳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管职能移交,完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严格放射诊疗许可,规范放射诊疗防护。加强传染病防治和医疗废弃物监督检查,落实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机构监管。健全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医疗广告的监管。
提升妇幼卫生工作水平。强化产科质量管理,促进自然分娩。强化干预措施,加强高危孕妇管理,提升危重症孕产妇监护救治网络、新生儿救护和儿童医疗救治网络服务能力,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儿童死亡率。规范妇幼保健服务,加强婚前、孕前、孕期保健服务和产前筛查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落实减少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加强爱婴医院和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的监管。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0元,新增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督促抓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重点联系县工作,强化项目管理培训与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促进项目的规范化实施并提高项目实施的质量。继续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工作
着眼事业发展全局,以转变职能为核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做好机构改革工作,做到“工作融合、人员融入、情感融洽”,加强新老机构的过渡和衔接,确保改革期间卫生计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落实机构改革相关服务工作。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明确公共卫生机构的公益性质和功能定位,将公共卫生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全额安排,推进公共卫生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强公共卫生事业单位活力。同时要逐步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大中型医院、公共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
加大人才培养投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设立卫生人才建设专项资金,纳入部门和本单位预算管理,并根据财力的增长逐年增加,其中各级医院每年应在事业发展基金中提取5%的资金作为人才建设专项经费。争取各级财政部门将卫生人才培养经费纳入预算,整合统筹各类人才培养培训资金,确保经费投入合理、有效。同时,要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相互配合的多元投入机制。
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实施一批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项目,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优秀中青年技术骨干,加大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加大基层人才培养,继续为乡镇卫生院招聘培养临床医生,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返聘退休医生,加大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力度,确保医生能够交流学习。抓好委托培养本科、大专医学生工作,努力提高生源质量。继续通过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执业医师招聘和设置特岗等方式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建立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继续教育有效运行机制。积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做好全市3000多名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工作,提高乡村医生待遇。
推进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和科技工作。制定并实施全市重点学科评审方案,遴选医学重点学科;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依托等级医院评审、评估、绩效考核等抓手,进一步推进一、二级实验室备案进程,进一步规范菌毒种特别是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样本的使用、保存和运输管理。加强公立医院科研能力建设,组织医学创新课题、青年科研课题、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评审、立项工作,通过实施项目带动,提高公立医院科研水平和技术辐射能力。
六、扶持传承中医药事业,发挥中医特色优势
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深入开展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活动。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为抓手,加快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按时完成各级政府签订的《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目标责任书》的目标任务。开展中医医院评审评价工作,加强中医医院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应急能力和信息化建设。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和农村特色专科建设,推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临床科研协作与临床应用。推进中医药科研工作,加强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加强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和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人的教育管理。推动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深入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探索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推广中医临床路径,设立中药饮片药事服务费,开展付费改革试点,进一步提高在基本医疗保障中使用中医药补偿报销比例。
七、改进工作作风,持续提高群众满意度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三明市卫生局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及市委<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工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严肃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机关的监督责任,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卫生专项经费的监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纠正“四风”,重点加强对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部分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巡查工作,严肃查处收受药品、器械耗材回扣等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行为,培育和塑造行业清风正气的良好形象。
加强党的建设工作。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记“三严三实”要求,坚持一手抓事业发展,一手抓党建,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1263”党建机制示范点创建工作。
严明行业纪律。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完善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创新医德考评。在二级以上医院开展满意度问卷调查,加大问卷调查结果应用;严格执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加强医院药品、医用器械、耗材采购使用监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树立行业新风正气。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信访三级终结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健全预防和减少卫生信访问题的综合体系,全力解决重点案件和突出问题,提高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实效;提高12345服务平台的办理质量,抓好12320卫生公益服务热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八、加强保障机制建设,推进卫生事业创新发展
加强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并做好终期评估。抓住中央支持福建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抓紧编制“十三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谋划卫生发展的总体目标、发展指标、主要工作任务和重大项目,力争到2020年全市主要卫生指标达到全省中上水平。
注重宣传引导。进一步完善新闻宣传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和接受媒体采访等工作,继续实行定期报送新闻宣传情况制度,完善卫生新闻宣传网络;强化新闻宣传意识,围绕卫生工作重点,深入挖掘卫生系统先进工作、人物和事迹,弘扬主旋律,精心组织策划,及时解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反映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思路、措施,普及健康知识和医学科普知识,营造卫生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
统筹全面发展。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坚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着力提升卫生行业文明指数和文明单位创建等级。抓好社会综合治理、机关效能、绩效、政务及信息公开、政务服务和行政复议等工作;继续做好卫生援助工作,继续做好援疆、援外医疗工作;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落实离退休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加强干部保健队伍建设,提高干部保健工作水平,切实做好各类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实施重大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