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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交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费的通知
来源:南昌市卫生局 更新:2013/8/27 字体:

各位考生:

根据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卫规财字[2013]74号)精神,2013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对医师资格考试收费进行了核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

(一)实践技能考试

1、临床、公共卫生类别(包括执业、执业助理)每考生210元;

2、口腔类别(包括执业、执业助理)每考生260元;

3、中医类别(包括执业、执业助理)每考生212元。

(二)医学综合笔试

1、执业医师每考生240元;

2、执业助理医师每考生130元。

二、补交实践技能考试标准

由于在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下发之前,南昌市2013年考生按原收费标准已收取实践技能考试费。请各考生按2013年标准补交实践技能考试费。补交标准如下:

1、临床、公共卫生类别(包括执业、执业助理)每考生补交120元;(原已收90元)

2、口腔类别(包括执业、执业助理)每考生补交170元;(原已收90元)

3、中医类别(包括执业、执业助理)每考生补交120元。(原已收92元)

三、补交地点和截止日期

考生补交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费用,可到辖区所在的县(区)卫生局补交,也可直接到市卫生局补交。市直市管医疗卫生机构将本单位考生补交费收齐后直接交到南昌市卫生局医政妇幼保健处。补交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10日。

逾期未补交费用的考生,将取消2013年报名考试资格。

具体事宜可咨询南昌市卫生局医政妇幼保健处。电话83986757。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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