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磷酰胺
【适应症】 临床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白血病、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前列腺癌、结肠癌、支气管癌、肺癌等,有一定疗效。也可用于类风湿关节炎、儿童肾病综合征以及自身免疫疾病的治疗。
【剂量与用法】
口服,抗癌用,0.1g~0.2g/日,疗程量10g~15g。抑制免疫用,50mg~150mg/日,分2次服,连用4~6周。静注,4mg/kg,1次/日,可用到总剂量8g~10g。目前多提倡中等剂量间歇给药,0.6g~1g/次,每5~7日1次,疗程和用量同上,亦可1次大剂量给予20mg~40mg/kg,间隔3~4周再用。
【副作用】
1 骨髓抑制,主要为白细胞减少。
2 泌尿道症状主要来自化学性膀胱炎,如尿频、尿急、膀胱尿感强烈、血尿,甚至排尿困难。应多饮水,增加尿量以减轻症状。
3 消化系统症状有恶心、呕吐及厌食,静注或口服均可发生,静注大量后3~4小时即可出现。
4 常见的皮肤症状有脱发,但停药后可再生细小新发。
5 长期应用,男性可致睾丸萎缩及精子缺乏;妇女可致闭经、卵巢纤维化或致畸胎。孕妇慎用。
6 偶可影响肝功能,出现黄疸及凝血酶原减少。肝功能不良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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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磷酰胺可使血清中假胆碱酯酶减少,使血清尿酸水平增高,因此,与抗痛风药如别嘌呤醇、秋水仙碱、丙磺舒等同用时,应调整抗痛风药物的剂量。此外也加强了琥珀胆碱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使呼吸暂停延长。环磷酰胺可抑制胆碱酯酶活性,因而延长可卡因的作用并增加毒性。大剂量巴比妥类、皮质激素类药物可影响环磷酰胺的代谢,同时应用可增加环磷酰胺的急性毒性。
【不良反应及护理】
(1)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一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2)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3)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4)常规剂量的环磷酰胺不产生心脏毒性,但当高剂量时可产生心肌坏死,偶有发生肺纤维化。
(5)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时给予可致畸胎。
(6)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7)环磷酰胺可产生中等至严重的免疫抑制。
(8)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9)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肝功能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食欲不振,恶心,脱发,骨髓抑制,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引起肝损害,大剂量可引起膀胱刺激症状或膀胱炎,血尿,蛋白尿,呕吐.个别有头晕,幻觉,不安等。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不能耐受、骨髓受抑制、脱发及无菌性膀胱炎,但许多组织及器官都能受影响。应用此药治疗恶性病如多发性骨髓瘤、慢性淋巴性白血病、卵巢癌,可引起急性白血病。用它治疗非恶性病时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可发生膀胱癌。应用大剂量的患者可发生心肌坏死、急性心肌炎,并可致心衰,甚至死亡。应用此药治疗不常见有肺纤维化,罕见有肝损害伴肝酶暂时升高。此药可引起口炎;可致睾丸损害并伴有不育症,并与剂量有关;也可引起卵巢功能紊乱,也与剂量及年龄有关。有报告护士处理此药时可发生过敏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