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心理测验技能
一、教学目标:
本章内容应注重对技能的掌握。凡是涉及到有关量表的操作技能的内容都应十分清楚,并且对教材中提到的每个量表在使用时的注意事项及此量表的特点应明确。此外,各个量表所涉及的“相关知识”也要注意。
本章教学目标为:掌握三级教材要求四类测验的施测、记分及解释
二、教学内容:
(1)智力测验(掌握)
(2)人格测验(重点掌握)
(3)心理与行为问题评估(重点掌握)
(4)应激及相关问题评估(掌握)
三、教学安排:
(1)课程讲解:18课时
(2)技能训练:16课时
(3)课堂讨论:4课时
(4)课程串讲:4课时
(5)习题作业:4课时
(6)辅导答疑:4课时
(7)预习复习:20课时
总计:70标准学时。
四、教学方法:
(1)测验技能重点在量表的使用和分数的解释。引导学员使用数据对量表结果进行分析与讨论。
(2)条件许可,可以带领学员完成测验,并对其结果进行分析与讨论,辅导老师负责指导。
(3)三级要求重点掌握韦氏智力测验、MMPI、EPQ、SCL-90、SAS、SDS的施测、记分及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