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心理咨询技能
一、教学目标:
心理咨询技能是临床上推动心理咨询进程的具体的技术和方法,是心理咨询所必须掌握的一门技能,也是心理咨询师职业认证培训中的一门重要课程。本章主要复习心理咨询方法的正确应用以及团体咨询技能的原理与方法。
本章教学目标为:
(1)掌握行为、认知、人本三大理论流派的基本观念和理论,掌握三大流派下的七种咨询、治疗方法。
(2)掌握团体咨询的原理与方法,能够完成团体咨询。
二、教学内容:
(1)个体咨询技能
(1.1)系统脱敏法(掌握)
(1.2)冲击疗法(识记)
(1.3)厌恶疗法(识记)
(1.4)模仿法(识记)
(1.5)生物反馈法(识记)
(1.6)认知行为疗法(重点掌握)
(1.7)求助者中心疗法(掌握)
(2)团体咨询技能
(2.1)团体心理咨询方案的制定(识记)
(2.2)团体心理咨询方案的实施(识记)
三、教学安排:
(1)课程讲解:20课时
(2)技能训练:16课时
(3)课堂讨论:10课时
(4)课程串讲:4课时
(5)习题作业:10课时
(6)辅导答疑:10课时
(7)预习复习:30课时
总计:100标准课时。
四、教学方法:
(1)个体咨询技能训练可参见三级咨询技能训练,同时可补充案例进行教学。
(2)团体心理咨询部分可以见习团体咨询的形式完成,由辅导教师担任团体领导者,学员参与至团体当中,以体验的方式了解团体咨询方案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