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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公布2009年8月全省法定传染病疫情
来源:安徽卫生厅 更新:2013/6/29 字体:

 
2009年8月(2009年8月1日零时至8月31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7种22907例。

甲类传染病报告霍乱3例、无鼠疫病例报告。
乙类传染病除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脊髓灰质炎、登革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白喉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9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3110例,死亡25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疟疾梅毒,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4.53%。
丙类传染病除丝虫病麻风病、黑热病包虫病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共报告7种9794例,死亡1例 。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5.33%。
当月全省报告64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
 时值夏秋季节交替,是其他感染性腹泻病、细菌性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以及乙脑、疟疾等经蚊虫传播疾病的多发季节,居民应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入;注意预防蚊虫叮咬,减少疟疾、乙脑等疾病的感染机会。近阶段,流行性感冒较为多发,居民应勤洗手,多通风,适当锻炼,增强体质,加强营养,预防感冒,尽量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在发现有甲型H1N1流感样症状时,应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诊治。
 
附表:安徽省2009年8月法定甲、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数、死亡数统计
 
安徽省卫生厅新闻办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20098月安徽省法定甲、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死亡统计 
 
疾病病种
本期发病数
本期死亡数
甲乙丙类传染病总计
22907
26
甲乙类传染病合计
13113
25
鼠 疫
0
0
霍 乱
3
0
0
0
30
7
病毒性肝炎
3706
4
  甲肝
(99)
(0)
  乙肝
(3106)
(4)
  丙肝
(202)
(0)
  戊肝
(93)
(0)
  肝炎(未分型)
206
0
脊髓灰质炎
0
0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0
0
甲型H1N1流感
64
0
麻 疹
134
0
出 血 热
4
0
狂 犬 病
4
4
94
2
登革热
0
0
炭 疽
0
0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
1448
0
肺结核
5122
8
22
0
0
0
百 日 咳
11
0
白 喉
0
0
新生儿伤风
2
0
猩 红 热
9
0
布 病
3
0
淋 病
316
0
梅 毒
859
0
6
0
18
0
疟疾
1258
0
丙类传染病合计
9794
1
327
0
流行性腮腺炎
558
0
105
0
急性出血性结膜
24
0
0
0
1
0
黑热病
0
0
包虫病
0
0
丝虫病
0
0
其他感染性腹泻病
4814
0
手足口病
3965
1
注: 1.括号中为病毒性肝炎分型数;
2.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作为我省传染病死因排位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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