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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公布2013年4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来源:安徽卫生厅 更新:2013/6/29 字体:

2013年4月(2013年4月1日0时至4月30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5种35137例。

无甲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性乙型脑炎脊髓灰质炎、钩端螺旋体病、登革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白喉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8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3445例,死亡33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病毒性肝炎梅毒麻疹痢疾,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6.56%。

丙类传染病中除丝虫病麻风病、黑热病包虫病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共报告7种21692例,死亡5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腮腺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6.02%。

其它传染病中本月报告4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

近期,手足口病和流行性腮腺炎多发,其它感染性腹泻病和痢疾等也进入多发阶段,居民应及时了解相关疾病信息和预防知识,注意吃熟食、喝开水,勤洗手,多通风,晒衣被,尽量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减少传染病感染机会。鉴于H7N9人禽流感病例散发疫情,居民近期应尽量减少与活禽类直接接触,禽类食品烧熟后放心食用。

附表:安徽省2013年4月法定甲、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数、死亡数统计

安徽省卫生厅新闻办

2013年5月13日


20134月安徽省法定报告甲、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死亡统计 

疾病病种

本期发病数

本期死亡数

甲乙丙类传染病总计

35137

38

甲乙类传染病合计

13445

33

鼠疫

0

0

霍乱

0

0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0

0

艾滋病

55

25

病毒性肝炎

4560

0

甲型肝炎

69

0

乙型肝炎

3531

0

丙型肝炎

463

0

戊型肝炎

257

0

肝炎未分型

240

0

脊髓灰质炎

0

0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0

0

甲型H1N1流感

75

0

麻疹

749

1

出血热

19

1

狂犬病

1

1

流行性乙型脑炎

0

0

登革热

0

0

炭疽

0

0

痢疾

626

0

肺结核

5568

5

伤寒副伤寒

28

0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2

0

百日咳

2

0

白喉

0

0

新生儿伤风

1

0

猩红热

41

0

布鲁氏菌病

2

0

淋病

208

0

梅毒

1479

0

钩端螺旋体病

0

0

血吸虫病

9

0

疟疾

20

0

丙类传染病合计

21692

5

流行性感冒

483

0

流行性腮腺炎

3353

0

风疹

171

0

急性出血性结膜

208

0

麻风病

0

0

斑疹伤寒

2

0

黑热病

0

0

包虫病

0

0

丝虫病

0

0

其它感染性腹泻病

3936

1

手足口病

13539

4

注:1. 病毒性肝炎发病数和死亡数分别为甲肝、乙肝、丙肝、戊肝、未分型肝炎报告发病数和死亡数的合计

2. 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作为我省传染病死因排位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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