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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要求,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卫生部牵头成立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工作。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主要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民营医疗机构和未参加第一批、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其他医疗卫生单位。
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加强行业指导,是党中央交给卫生部和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为有效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卫生部组织编写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辅导材料》,供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学习。希望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认真学习中央规定的必读书目基础上,组织学习本辅导材料,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转变服务理念和行业作风,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服务,努力在基层把卫生工作各项方针政策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和深化医改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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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科学发展篇
1.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主要原则和具体目标是什么?
2.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有哪些单位参加,需要多长时间?
3.如何充分做好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开始前的准备工作?
4.在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哪些方面?
5.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分为几个阶段,各阶段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6.如何认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7.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有哪些要求?
8.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总的实践载体是什么?
9.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应达到什么样的目标?
10.如何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
11.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和巡回指导组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篇
12.怎样准确把握深化医改的基本方向和主要内容?
1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哪些创新?
1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能给老百姓带来哪些实惠?
15.如何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深化医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16.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近期目标是什么?
17.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举措有哪些?
18.什么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如何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19.什么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0.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目标、主要内容是什么?
三、农村卫生篇
21.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乡镇卫生院应起到什么作用?
22.为什么要重点加强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
23.如何确保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
24.如何发挥乡村医生的作用?
25.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6.农民参加新农合能享受哪些待遇?
27.怎样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管?
28.为什么要公示参合农民就诊费用、补偿情况?
四、社区卫生篇
29.社区卫生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3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相比,有什么特点?
31.如何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32.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享受到哪些公共卫生服务?
33.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有什么好处?
34.哪些疫苗能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接种?
35.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社区能享受哪些保健服务?
36.怎样理解和实现双向转诊?
37.如何维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
五、民营医疗机构篇
38.民营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体系中有什么重要作用?
39.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有哪些优惠政策?
40.民营医疗机构能否请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生会诊?
41.民营医疗机构应承担哪些社会责任?
42.什么样的民营医疗机构会受患者欢迎?
六、医疗管理及典型案例篇
43.医院开展哪些活动需要批准?医院科室能承包吗?医疗技术能任意使用吗?
44.什么样的医疗广告是违法的?
45.如何防范和妥善处置医疗纠纷?
46.案例:某医院使用未经执业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47.案例:某医院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
48.案例:某医院因违法医疗广告被处罚。
49.案例:某医院非法采供血被处罚。
七、中医药篇
50.中医药有何独特优势?
51.如何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52.国家对非公立中医院发展有何新政策?
53.什么是“治未病”?如何发挥中医药的预防保健服务作用?
54.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如何鼓励中药的使用?中药饮片是基本药物吗?
55.如何正确、合理使用中成药?
56.怎样才能方便参合农民使用中医药?
57.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应当如何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58.如何加快民族医药发展?
59.国家对零售药店开办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要求有哪些?
八、医德医风篇
60.白求恩精神的核心是什么?
61.医务人员医德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62.为什么要实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什么情况下医德考评“一票否决”?
63.全国医疗机构向社会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64.什么是卫生部规定的“八不准”?
65.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重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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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学发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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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主要原则和具体目标是什么?
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是: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主要原则是: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具体目标是: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层组织、促进科学发展。
2.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有哪些单位参加,需要多长时间?
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主要有:乡(镇)、街道,村、社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基层单位,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乡(镇)、街道机关从2009年9月开始,集中活动6个月;其他单位集中活动时间不少于4个月,另外安排2个月时间用于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和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具体时间安排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如何充分做好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开始前的准备工作?
要认真传达学习中央有关精神,广泛开展宣传;安排专门力量,深入开展调查摸底,了解掌握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基本情况,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初步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组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组织好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工作骨干的培训;制定总体实施意见和各类单位的具体活动方案;设计符合实际、有吸引力的实践载体;组织开展好动员,有针对性地搞好思想动员,提高广大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在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哪些方面?
在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过程中要体现“5个更加注重”,分别是更加注重取得实效、更加注重简便易行、更加注重分类指导、更加注重强化基层、更加注重统筹协调。
5.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分为几个阶段,各阶段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分为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
学习调研阶段主要抓好学习讨论、调研走访两项工作。
学习讨论要注重统一思想。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等规定书目,学习中央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学习卫生部和各地编写的辅导教材。通过学习讨论,深刻领会中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作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把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思想统一到坚持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要求上来。
调研走访要与征求群众意见、查找存在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努力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党组织负责人要深入科室班组、村镇社区,广泛听取干部职工、患者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找准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把调研走访与转变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提供便民措施、帮助患者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努力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
分析检查阶段主要抓好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撰写分析检查报告两项工作。
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其他单位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形成简要的分析检查材料。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时,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分析检查本单位在落实医改任务、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医德医风、增进人民健康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的原因,努力形成推动本单位事业科学发展的共识和正确思路。撰写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从单位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检查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今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本单位各项事业改革发展的主要方向、总体思路、工作要求和主要举措,提高分析检查报告的质量。分析检查报告要防止写成一般性的工作报告。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尽早介入、全程参与研究起草工作,加强集体讨论,使研究起草分析检查报告的过程成为进一步深化认识、形成共识的过程,成为进一步明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路、目标和措施的过程。初稿形成后,召开党委会或支委会充分讨论,并以适当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组织党员干部、员工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特别要注意吸收熟悉情况、有较强议政能力的群众参加。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书面评议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评议。着重从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得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行不行等方面进行评议。评议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时补充到分析检查报告中来。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公开。
整改落实阶段主要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解决突出问题两项工作。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其他规模较小、党员人数较少的单位要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各单位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结合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立足本单位工作实际,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把整改思路和措施进一步具体化、目标化、责任化,明确整改落实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措施的具体责任,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职工公布,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围绕制定、落实整改落实方案,组织广大党员开展建言献策活动,使整改落实方案可操作、能落实、好检查。
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集中解决一些困扰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通过努力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集中力量把中央确定的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和队伍建设,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推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等各项惠民利民便民的政策措施落实好,切实转变服务理念、工作内容和服务方式,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和深化医改的实际效果。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指导做好总结工作,组织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度低的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补课”。
6.如何认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
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党的十七大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战略部署,是惠及全国人民的重大民生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发展迅速,基础设施不断改善,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为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比较薄弱,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政府卫生投入不足,医药费用上涨过快,个人负担过重,一些基层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解决好这些问题,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必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最基础部分,是直接面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力军,也是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的具体实施者。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7.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有哪些要求?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要按照“五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切实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
一是按照更加注重取得实效的要求,着力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各项重点改革措施的全面落实。在学习上要紧密结合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具体实践,运用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成果和身边的典型事例,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以人为本的医药卫生事业科学发展观教育。在实践上要更加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树立科学发展理念,理清科学发展思路,提高服务能力,转变行业作风,努力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是按照更加注重简便易行的要求,紧密结合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际开展活动。要结合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特点安排活动,充分利用工余和业务量相对较轻的时段,做到灵活多样,便于实施。在学习内容上要结合宣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学习辅导材料,做到通俗易懂,贴近实际,提高学习的效果。根据总的实践载体,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创新,设计更加符合本单位实际、对党员有吸引力、让广大群众能参与的活动载体。
三是按照更加注重分类指导的要求,切实找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着力点。要根据各地情况和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民营医疗机构的党组织设置、党员人数、工作内容等方面的特点,从强化基层组织、落实医改任务、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等方面切实找准着力点,区别党员领导干部、党员的不同职责,提出具体要求,加强有针对性指导,推动活动开展。
四是按照更加注重强化基层的要求,着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能力建设。以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支部书记和党员负责人为重点,切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绩效考核制度,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在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执行力,努力把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落实卫生事业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把党员队伍建设成为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骨干力量,以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能力建设。
五是按照更加注重统筹协调的要求,积极配合地方党委,上下联动,切实加强行业指导。要加强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协调联动,把第一批、第二批卫生行政部门学习实践活动形成的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具体成果通过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到基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需要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帮助解决的普遍性问题,及时纳入第一、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整改落实内容。统筹安排学习实践活动与各单位的日常服务工作和各项应急工作,积极探索通过结对帮扶、上下联动等方式解决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
8.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总的实践载体是什么?
针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特点,结合卫生行业实际,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以“落实医改任务,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医德医风,增进人民健康”为总的实践载体,把学习实践活动与统一思想认识、推动各项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确保取得实效。
9.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应达到什么样的目标?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目标为:
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卫生行业具体的科学发展理念,自觉坚持以人为本,解决好医疗卫生事业为谁发展、如何发展,发展成果由谁分享的问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带头树立和落实人民群众健康第一的理念,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理念,立足国情、适应群众需求的理念,预防为主、减少疾病的理念,医患合作、相互尊重的理念,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落实医改任务、推动卫生事业发展的积极性,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要努力在3个方面取得实效:一是促进医改任务的落实。要围绕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以及全面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等方面,努力发挥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促进解决影响和制约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落实公益性,提高积极性。二是促进服务水平的提高。建立完善业务技术规范和管理规章,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规范服务管理和工作流程,加强服务能力建设,通过临床带教、技能培训等措施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三是促进医德医风的改进。认真落实医德考评制度,加强医德医风教育,纪律法制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党员、干部要带头改进医德医风,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大力弘扬广大卫生医务人员在抗击非典、抗震救灾、奥运医疗保障、防范甲型H1N1流感和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展现出来的高尚职业道德和优良作风,坚决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进一步强化基层组织。根据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民营医疗机构党组织设置和党员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党组织建设的要求,扩大组织覆盖,强化组织功能,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党组织负责人在统一思想、推动工作等方面的表率作用,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创新,总结推广经验,把民营医疗机构的党组织健全起来、活动开展起来。
10.如何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
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关系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确定。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行业指导,配合地方党委和基层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掌握活动情况、总结典型经验、发现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在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卫生部牵头成立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工作指导。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地方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成立相应的指导小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负责指导本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县(市、区、旗)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负直接指导责任。
11.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和巡回指导组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行业指导。第一,要认真做好学习实践活动开始前的准备工作。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和民营医疗机构进行一次摸底调查,摸清党组织设置情况和党员底数,以便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第二,在学习调研阶段,主要围绕开展学习讨论、调研走访两项工作开展指导。第三,在分析检查阶段,重点围绕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撰写分析检查报告两项工作进行指导。第四,在整改落实阶段,重点围绕制订好整改落实方案、解决突出问题两项工作进行指导。第五,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指导做好总结工作,组织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同时,卫生部将向各地派出由党组成员为组长的巡回指导组。巡回指导组的具体职责为:一是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认真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使学习实践活动符合中央要求、贴近党员实际、富有卫生行业特色。二是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医改任务,把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激发出来的积极性转化为推动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内在动力。三是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指导督促整改;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发现先进典型;加强上下联系、信息沟通,及时向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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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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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怎样准确把握深化医改的基本方向和主要内容?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印发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提出了深化医改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这两个文件互相衔接,又各有侧重。《意见》突出顶层设计,从国情出发,着眼长远,明确深化医改的方向和目标:即一个目标、四大体系、八项支撑。一个目标即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四大体系即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八项支撑即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其中,四大体系构成基本医疗制度,是深化医改的主要任务,八项支撑是完善四大体系需要采取的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突出立足当前,提出了今后三年落实《意见》的具体安排,一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二是推动落实卫生事业的公益性;三是增强深化改革政策措施的可操作性。在此基础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提出今年推进医改的10项举措,通过这些举措抓紧把五项重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深化医改取得实质性进展。
1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哪些创新?
这次改革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针对群众不断增长的医药卫生新需求和医药卫生发展的新趋势以及面临的新挑战,着力进行探索创新。总体看,有以下五个方面重大创新:
一是在改革的理念上,首次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方案始终贯穿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这条主线。这一理念的创新既符合医疗卫生自身发展规律,又符合中国基本国情,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在改革的基本原则上,明确强调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强调坚持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一方面从维护广大群众健康权益出发,提出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和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另一方面,强调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统筹利用全社会的医疗卫生资源,力争形成高效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和多元化办医格局,促进有序竞争,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三是在近期改革的重点上,突出基本、基础和基层,强调面向农村,惠及群众。从国情和初级阶段的特点出发,提出首先解决公平问题,保基本需求,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第一次提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也就是全民医保;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与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并列,作为构成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四大体系予以加强,首次提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目标,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第一次提出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顿治理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体系,规范用药行为,降低药品价格和患者医药费用;着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使广大城乡群众不出乡村、社区就能得到比较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同时,根据基本国情,强调了县级医院在农村防病治病中的龙头作用,提出了全面加强县级医院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使农村大病不出县。
四是在改革的基本思路上,远近结合,把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突出问题与建立完善基本制度体系结合起来。一方面着眼长远,突出顶层设计,第一次系统提出了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基本框架,明确了深化改革的总体方向和目标、主要任务及主要政策措施。同时,立足当前,提出近期要着力抓好五项重点改革,即“四项基本和一项试点”(四项基本是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一项试点是指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增强改革的可操作性,五项改革相互联系,涉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和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
五是在改革的方法步骤上,强调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由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地区差异大,方案中一些重大改革,由中央明确目标取向和基本原则,给地方留有操作空间,鼓励地方因地制宜试点探索,通过总结和积累经验,把改革不断推向深入。
1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能给老百姓带来哪些实惠?
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老百姓可以得到以下实惠:
一是平时少得病。从2009年开始,政府逐步向城乡居民按项目免费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缩小城乡之间的医疗卫生服务差距。
二是得病有保障。通过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覆盖城乡全体居民、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等措施,努力使群众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比例降低。
三是看病更方便。用3年的时间,建成比较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使城乡群众不出社区、乡村就能享受到便捷有效的服务。同时,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改善服务,完善基层与大医院的双向转诊制度,缓解大医院“挂号难、看病难”的状况。
四是治病少花钱。通过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使群众用上安全、放心和价廉的药品。加大政府投入和监管,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努力减轻群众用药就医的负担。
15.如何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深化医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医务人员是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体,医德高尚、技术过硬、积极负责的医务人员是卫生事业发展的动力和卫生改革成功的保证,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前提条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方面主要有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培训。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高等医学本专科教育,采取定向免费培养等多种方式,为贫困地区农村培养实用的卫生人才。健全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在岗培训制度,鼓励参加学历教育,促进乡村医生执业规范化。建立规范的住院医师培训制度,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完善全科医师任职资格制度。加强高层次科研、医疗、卫生管理等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逐步规范医院管理者的任职条件,逐步形成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医疗机构管理队伍。
二是完善卫生人才配置机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优秀卫生人才到农村、城市社区和中西部地区服务。对长期在城乡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工资福利政策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医师多点执业。
三是改革医疗机构人事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建立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职工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数量和质量、群众满意程度紧密挂钩,通过制定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办法,提高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适当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改变长期以来医疗服务价格严重背离医疗服务价值的情况,通过改革使医务人员的技术和劳动能够在经济上得到真实的反映。
四是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疗卫生工作者的良好风气,保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完善医疗执业保险和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努力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
16.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近期目标是什么?
我国医疗保障体系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为主体,还包括其他多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等。第一,基本医疗保险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构成,分别从制度上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和农村人口。第二,城乡医疗救助是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网底,主要由政府财政提供资金为无力进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以及进入后个人无力承担自付费用的城乡贫困人口提供帮助,使他们能够与其他社会成员一样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第三,补充医疗保险包括商业健康保险和其他形式补充医疗保险。主要是满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较高层次的医疗需求。第四,国家通过提供社会福利和发展慈善事业,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扩大医疗保障资金来源,更好地满足群众医疗保障需求。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近期改革工作主要是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和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具体目标为:
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一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3.9亿人,比2008年增加7200万人。做好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大学生、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二是解决607万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和依法破产国有企业、中央和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问题。指导和督促地方解决其他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保率稳定在90%以上。
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一是到2010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二是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左右。已建立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地区可于2010年达到该标准。三是50%的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比2008年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四是30%的统筹地区开展城镇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试点,1/3的统筹地区新农合门诊费用统筹得到巩固和完善。五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救助力度,资助城乡所有五保户、低保对象参保,有效使用救助资金。六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17.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举措有哪些?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提供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的重要载体。当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开展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使居民增加医疗卫生知识,提高自我保健水平,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尽可能少生病。同时,采取适宜医疗技术和基本药物为农村和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广泛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诊疗服务,方便群众就近医疗。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到2011年的目标:
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中央重点支持2000所左右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中的龙头作用;在全面完成中央规划建设2.9万所乡镇卫生院任务的基础上,再支持500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加强建设;支持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建设,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新建、改造37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1万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力争农村居民小病不出乡、城市居民不出社区可以得到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队伍建设。通过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招聘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培训医务人员和完善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制度、落实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的政策等措施,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逐步得到规范,服务水平和质量逐步得到提高。
三是完善投入和补偿机制,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和人员经费,药品收入不再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减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费用负担。对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所有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助,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
四是建立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的分工协作机制,转变服务方式,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利用量明显增加,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缓解大医院“挂号难、看病难”的状况。
18.什么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如何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指全体城乡居民,无论其性别、年龄、种族、居住地、职业、收入,在需要时都能平等地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可从两个角度理解:从保障公民健康权益的角度看,意味着人人享有服务的权利是相同的;从服务的内容看,是根据居民的健康需要和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确定的,既有面向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健康教育等;也有面向个体的公共卫生服务,比如,疫苗接种、妇幼保健、老年保健等是针对特定年龄和性别的人群,艾滋病的“四免一关怀”、结核病及血吸虫病的防治等是针对患该种疾病的患者群,预防氟中毒等地方病的项目则是针对疾病流行地区的人群,这些都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但是,具体到某个人,如果不属于这些人群,则不需要这些服务。在这个意义上,均等化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必须得到完全相同、没有任何差异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已经印发了《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明确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现阶段,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有9个项目,具体包括三类服务:一是针对全体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和健康教育。二是针对重点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包括0-36个月儿童保健、孕妇保健和65岁以上老年人保健。三是针对疾病预防控制的公共卫生服务,包括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这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根据我国面临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干预措施效果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提供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国家项目数量和内容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适时调整。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可提供。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转变服务模式,深入居民家庭,全面掌握辖区及居民主要健康问题,主动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做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有机结合。
19.什么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基本药物”是世界卫生组织于上世纪70年代提出的概念,是最重要的、基本的、不可缺少的、满足人民所必需的药品。在我国,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要抓好的五项重点工作之一。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满足公众基本医疗用药需求、实现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总体目标。2009年主要工作是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核定并公布基本药物价格,每个省(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009年8月,经国务院领导批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启动实施,并同时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2009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目前,我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框架主要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保障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合理制订基本药物价格和实行零差率销售、促进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完善基本药物的报销、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等方面内容。《目录基层部分》包括307个品种,其中化学药品(生物制品)205个,中成药102个品种;中药饮片不列具体品种,用文字表述为“颁布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为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同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问题,把减低群众基本用药负担、保障人民利益贯穿这一制度建设的每个环节,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一是国家统一制订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药品价格较前相比将下降;二是在招标采购配送环节,各省(区、市)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其中包含配送费用,减少中间环节;三是在基本药物使用环节,国家要求基本药物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其他各类医疗机构须按规定使用并确定使用比例,促进医疗机构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规范用药行为,避免药物滥用,同时,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零差率销售,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减少加成比例,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减低人民群众不必要的用药负担;四是在支付报销环节,基本药物报销比例要高于非基本药物,降低个人支付比例;五是在药品质量环节,国家对辖区内生产使用的基本药物品种实行定期抽检,保证群众基本用药更安全。
20.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目标、主要内容是什么?
确保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控制医疗服务成本,是本次公立医院改革的出发点。改革试点的目标是,三年内在建立比较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比较完善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以及比较合理的公立医院规模布局和多元化办医格局等方面进行探索,形成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为全面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奠定基础。
《实施方案》明确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重点在3个方面:一是改革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包括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等;二是推进补偿机制改革,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逐步取消药品加成,积极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有效形式;三是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积极稳妥推进部分公立医院转制,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通过改革,使公立医院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满意的医疗服务。
试点工作的具体步骤是:从2009年开始,制定试点方案,选择若干城市和公立医院开展试点,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形成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主要政策,2011年逐步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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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村卫生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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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乡镇卫生院应起到什么作用?
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构成。县级医院作为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主要负责基本医疗服务及危重急症病人的抢救,并承担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乡镇卫生院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卫生机构,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的枢纽,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服务载体,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和技术指导;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在开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地方,乡镇卫生院还在行政、业务、药械、财务等方面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统一管理。
当前,随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制定和实施,乡镇卫生院将重点开展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同时,乡镇卫生院还向农民提供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22.为什么要重点加强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
乡镇卫生院按照功能分为一般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截至2008年底,全国有中心卫生院10400所,一般卫生院28680所。其中,中心卫生院是一定区域范围内的预防、保健、医疗技术的指导中心,除具有一般卫生院的功能外,还承担协助县级卫生机构开展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三年内,在全面完成中央规划建设2.9万所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再支持500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加强建设,以改善诊疗条件,提高服务水平,有效发挥中心卫生院在农村三级网中的骨干作用,带动和促进乡村卫生机构的发展。
23.如何确保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
医改方案提出多项措施确保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一是实施绩效工资,建立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考核为基础的激励机制,形成保障公平效率的长效机制。二是探索对乡镇卫生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医疗服务收入全额上缴,开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常性支出由财政核定并全额安排。三是乡镇卫生院将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收入将不再作为乡镇卫生院经费的补偿渠道。四是乡镇卫生院要转变服务方式,组织医务人员在乡村开展巡回医疗。五是乡镇卫生院要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大力推广包括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低成本的服务。六是全面实行全员聘用制,建立能进能出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医改方案明确指出,对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严格界定功能和任务、核定人员编制、核定收支范围和标准、转变运行机制的同时,政府负责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按规定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由政府根据其服务人口和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数量、质量和单位综合服务成本,在全面考核评价的基础上核定政府补助。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要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
24.如何发挥乡村医生的作用?
目前,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人员中,有乡村医生89.35万,执业(助理)医师11.96万。乡村医生已经成为我国农村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承担着卫生行政部门赋予的预防保健任务,还提供常见伤、病的初级诊治。
为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作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水平。2005年-2009年,中央财政支持3.52亿元,重点对中西部地区乡村医生开展了传染病、急诊急救、内儿科、合理用药和中医药等方面的实用技能培训210.2万人次。二是加强乡村医生的管理和考核。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将乡村医生纳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2008年卫生部制定下发了《乡村医生考核办法》,推动乡村医生实现规范化管理。三是宣传全国优秀乡村医生的先进事迹。2005年-2008年共评选出799名全国优秀乡村医生,鼓舞士气并扩大了乡村医生的社会影响。四是推动解决乡村医生相关保障待遇问题。医改方案明确指出,政府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目前全国已有23个省(市、区)给予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有效调动了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积极性。此外,北京、上海、江苏、贵州4省市出台了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
25.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农合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农村居民看病就医问题而建立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新农合与传统合作医疗相比,一是加大了政府的支持力度。传统合作医疗制度中,政府的责任主要是宣传、组织和发动,而在新农合中,除宣传发动和组织管理工作外,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还要对参合农民给予经费上的补助,这是中国政府首次为农民的医疗保障承担出资责任。二是突出了以大病为主的保障范围。传统合作医疗大多将保障的重点放在小病上,而新农合主要保大病,适当保门诊,重点减轻农民因患大病或住院而造成的经济负担。三是提高了统筹层次,实行县级统筹。传统合作医疗大多以乡、村为单位开展,新农合制度一般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统筹,提高了统筹层次,基金的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四是明确了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新农合实行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同时赋予农民知情权和监管权,提高了制度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性。五是同步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目前,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已经覆盖所有涉农的县(市、区),新农合制度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相结合,在保障贫困人口健康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六是在推进新农合的同时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广大农民在参加新农合后能够得到优质、价廉、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国家通过加大农村卫生投入、深化乡镇卫生院改革、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等一系列措施,大力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的整体功能。
26.农民参加新农合能享受哪些待遇?
目前,新农合的筹资水平已经从试点初期的人均30元提高到100元,其中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分别从原来的10元增加到40元,个人缴费从10元提高到20元。从 2010年起,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今后,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的改善以及农民个人收入水平的提高,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和农民个人缴费水平将逐步提高。
参合农民因病住院或门诊发生的医药费用,可以按照规定的范围(主要是报销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和报销比例(由当地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规定)给予报销补偿,补偿金额在就诊结算时当场兑付。目前,农民在县级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补偿比例一般在50%左右,在乡镇卫生院还要高一些。
27.怎样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管?
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督和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是保证新农合制度健康平稳发展的基础。在乡村两级,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主要是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新农合基金真正用于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报销。
一方面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让老百姓得到有质量保证、规范的服务。具体来说:一是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能力建设,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医疗服务标准和质量控制评价体系。三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特别是农村医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医疗技术水平,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
另一方面是通过完善各项制度有效约束和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行为。第一,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建立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退出机制;健全费用分析、评估和通报公示制度。第二,严格执行新农合用药和诊疗项目目录,限制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比例。第三,改进和完善费用支付方式,积极探索按单病种付费、门诊总额预付等付费方式。第四,调整统筹补偿方案,引导患者合理就医。通过设立不同的起付线、补偿比及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补偿水平等措施,引导患者更多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更多选择质优价廉的药品和诊疗项目。
28.为什么要公示参合农民就诊费用、补偿情况?
新农合县、乡、村三级公示是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促进新农合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第一,开展新农合三级公示,可以有效保障参合农民的知情权。第二,开展新农合三级公示,能够鼓励、引导、方便参合农民参与新农合管理。第三,开展新农合公示也是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和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加强管理、改善服务,保障新农合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在乡村两级,主要是由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公示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诊、获得补偿的情况。内容包括就诊参合人员的姓名、家庭住址、诊疗费用、获得补偿情况、自付费用等信息。在公示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参合农民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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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区卫生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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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社区卫生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社区卫生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政府领导、社区参与、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指导下,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全科医师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为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覆盖辖区内所有居民,其中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重点服务对象,根据个人的卫生服务需求,为其提供健康服务。
3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相比,有什么特点?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的双重网底,要逐步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一是服务具有综合性,既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等“小病”的医疗服务,又提供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二是服务具有连续性,社区医生、护士、公共卫生人员等互相配合,提供从生命孕育到出生成长直至终老的连续性健康服务。三是主动服务,社区医护人员可以根据居民需要提供上门服务,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慢性病人不出家门就可以得到护理照料、健康指导。四是方便且费用低廉,社区卫生服务采用适宜技术和基本药物,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价格低廉,居民不出社区就可以解决小伤小病问题,不必到大医院长时间排队等候。对不能诊疗的患者,及时转诊到医院,经医院治疗转入康复期的患者,由医院转诊到相应的社区继续接受治疗,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31.如何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一是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诊所、护理院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二是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学、社区护理学教育和学科建设,积极推进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建立定编、定岗、不定人的人员聘用制度,逐步提高社区卫生人员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是要改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补偿机制。政府负责其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及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以定额定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药品收入不再作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不得接受药品折扣。探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等管理方式。
四是要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大力推广包括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的服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对行动不便的患者要实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鼓励地方制定分级诊疗标准,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上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
32.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享受到哪些公共卫生服务?
根据2006年6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订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有12项,即卫生信息管理,健康教育,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慢性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服务,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残疾康复指导和康复训练,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等。
2009年7月,卫生部、财政部等部委印发《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明确现阶段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9个项目,归纳为三大类服务:一是针对全体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和健康教育。二是针对重点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包括0-36个月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和65岁以上老年人保健。三是针对疾病预防控制的公共卫生服务,包括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33.城乡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有什么好处?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的规范记录,是以居民个人健康为核心,贯穿整个生命过程、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的系统化记录文件。健康档案由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及其他卫生服务记录组成。
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有利于个人连续动态了解自身健康状况,提高疾病预防和保健意识,减少疾病发生;有利于医务人员及时全面了解辖区居民的健康状况及卫生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向居民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医疗卫生服务,有利于疾病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有利于卫生行政部门全面了解当地居民的整体健康状况、重大疾病构成、有关危险因素,进而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干预措施并评价预防效果,为制定相关卫生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内容,2009年要实现城镇居民建档率30%、农村居民建档率5%的目标。
34.哪些疫苗能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接种?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适龄儿童进行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在一些重点传染病流行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
35.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社区能享受哪些保健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够提供的服务有:
1.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2.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3.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
4.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每次随访要询问病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
5.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36.怎样理解和实现双向转诊?
双向转诊目的是为了合理分流病人,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保证患者得到连续的医疗服务并降低医疗费用。具体是指,居民优先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诊断不明确、治疗效果不佳、疑难重症的患者转至大型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大型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将诊断明确、可在社区治疗或进入疾病康复期的患者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继续治疗,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实现双向转诊,首先要建立大型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明确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探索建立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模式,研究制定分级诊疗标准和双向转诊规范。
其次,要保证患者“转的上”。在医疗保障制度的支持下,建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绿色通道”,探索化验单互认、社区转诊病人优先接诊等措施。
再次,要保证患者“转的回”。大型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通过有针对性的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方式,带动社区卫生服务持续发展,提高服务水平。
37.如何维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
建立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是保证资金最大限度发挥效益、有效维护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质的重要条件。
一是探索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和科学规范的收支管理机制,切实改变“以药补医”、“多收多得”的运行机制。
二是建立完善绩效评估和考核办法。建立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居民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办法。
三是积极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落实政府财政补助的前提下,积极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改变“以药补医”的补偿机制。
四是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与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纳入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探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和社区首诊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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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民营医疗机构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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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民营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体系中有什么重要作用?
中国民营医疗机构与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医疗体制改革相生相伴。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过二十多年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已成为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一,民营医疗机构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有益补充。第二,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促进了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完善和多元化,使我国的医疗服务日益呈现多层次和多样性,更好地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第三,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使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形成相互补充、相互竞争和相互促进的关系,推动和促进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和效率的提高。第四,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有助于改变传统意义上政府与医院之间行政隶属关系,推动政府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39.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有哪些优惠政策?
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国家积极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一是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在服务准入方面,对公立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一视同仁。二是保证不同所有制医疗机构公平有序竞争。在医保定点、人才引进、职称评定、科研立项和继续教育等方面,民营医疗机构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待遇,执行相同标准。三是落实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四是正确引导,依法监管,规范执业行为,维护群众利益。目前,卫生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具体的政策措施。
40.民营医疗机构能否请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生会诊?
按照卫生部颁布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外出会诊要按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执行。因此,民营医疗机构可以请公立医疗机构的医师进行会诊,公立医疗机构也可以请民营医疗机构的医师进行会诊。同时,民营医疗机构医师到公立医疗机构进修没有政策限制,可通过这种方式提升民营医疗机构学术和技术水平。
41.民营医疗机构应承担哪些社会责任?
民营医疗机构的社会责任包括: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依法维护病人权利,尊重病人的知情权、隐私权和选择权;以良好的服务态度、规范文明的服务用语,开展诚信服务,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努力改进服务流程,营造良好的人文就医环境,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最大限度的方便病人就医;严格遵循医疗原则,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禁止诱导过度医疗服务需求的行为。
民营医疗机构要承担社会职责,必须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端正投资、办院理念和方向;二是必须依法执业行医;三是必须诚信、自律;四是必须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五是必须尊重病人权利,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2.什么样的民营医疗机构会受患者欢迎?
具备以下10个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会受到患者欢迎: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自觉落实医疗机构在防病治病、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中的责任;二是严格依照卫生部颁发的全国《医院工作制度》及《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等管理制度要求,做到制度健全、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按有关规定授权医院业务主管院长或总监等管理者切实履行业务技术管理职责,以保证医院业务技术运行规范化、科学化;三是依法执业,保证医生、护士以及医技人员从事临床业务工作持证上岗,坚决杜绝无证行医。严格临床医务人员管理,加强技术、医德医风和“三基三严”培训教育。严格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严禁开展未经主管部门核准或未经科学验证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四是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宗旨,严格遵循医疗原则,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无诱导过度医疗服务需求的行为;五是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政策。杜绝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做到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透明;六是严格药品、设备和耗材管理,保证医院所用药品、设备和耗材均由正规、合法渠道采购,坚决杜绝使用伪劣假冒药品、耗材;七是医院采用和推介的特色疗法的效果判定科学、确切,诚信服务,不发布虚假广告,不变相宣传或采用其他方式误导患者。不以回扣、医托等非法手段欺骗、招揽病人;八是在注重经营和成本核算的同时,努力降低病人医疗费用。不实行医务人员收入仅与个人经济指标直接挂钩的业绩考核及分配制度。严禁医院、科(诊)室承包或转租;九是依法维护病人权利,保持诚信良好的服务态度,营造良好的人文、绿色就医环境,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十是建立和完善畅通的医患沟通渠道和病人投诉处理机制,妥善解决病人的意见和投诉,诚恳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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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医疗管理及典型案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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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医院开展哪些活动需要批准?医院科室能承包吗?医疗技术能任意使用吗?
医院开展下列活动时,需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1.医疗机构设置审批;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3.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校验;4.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5.开展脐带血采集工作;6.设立造血干细胞资料库组织配型实验室和骨髓移植医院审批;7.医师执业注册许可;8.医师变更执业注册许可;9.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资格申请;10.港澳台医师行医资格审核;11.护士执业许可;12.护士变更执业许可;13.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审核;14.其他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
医院科室不能承包。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与第二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出卖、转让、出借。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2005年5月10日,卫生部下发的《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也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将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供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医疗技术不能任意使用。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2009年3月2日,卫生部组织制定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具有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技术管理规范。开展第二类、第三类医疗技术必须通过技术审核机构组织的审核,并且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才能在临床应用。
44.什么样的医疗广告是违法的?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对医疗广告发布的主体、内容和审查有明确规定, 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医疗广告均为违法医疗广告。该办法中涉及医疗广告条款和形式的:
第五条?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不得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
第六条?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
(一)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二)医疗机构地址;
(三)所有制形式;
(四)医疗机构类别;
(五)诊疗科目;
(六)床位数;
(七)接诊时间;
(八)联系电话。
(一)至(六)项发布的内容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明的内容一致。
第七条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
(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二)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四)yin秽、迷信、荒诞的;
(五)贬低他人的;
(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七)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禁止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有关医疗机构的人物专访、专题报道等宣传内容,可以出现医疗机构名称,但不得出现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等医疗广告内容;不得在同一媒介的同一时间段或者版面发布该医疗机构的广告。
45.如何防范和妥善处置医疗纠纷?
发生医疗事故后如何处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作了具体规定。处理途径主要有三个:一是医患双方当事人协商;二是行政调解;三是诉讼。
在新形势下,医疗机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关于“通过试点,建立统一的医疗责任保险”,以及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动医疗责任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发〔2007〕204号)规定,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医疗风险防范意识和保险意识,重视医疗责任保险转嫁风险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的作用,尽可能将医疗纠纷由院内转移到院外处理。同时,对内要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规程和医疗纠纷紧急处理预案,对外要密切配合公安、综治部门对医疗场所的治安管理,依法打击和查处“医闹”等扰乱医疗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性医疗纠纷紧急事件,构建安全、稳定、和谐的医疗秩序和就医环境。
46.案例:某医院使用未经执业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2005年8月3日,卫生监督人员对某市口腔医院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有《医师资格证书》但未经执业注册的医师11人。
本案应根据《卫生部关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执业注册的人员开展医师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4〕178号),对该院的行为予以处理。根据该《批复》,“对于医疗机构聘用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应对该口腔医院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对于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应对11名人员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47.案例:某医院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
2006年1月20日,某市卫生局接到举报,反映某医院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市卫生局当即前往案发点调查。该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诊疗科为:中西医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功能检测、预防保健。调查发现,该医院超出核准登记科目范围开设了口腔科、放射科、检验科、皮肤科和泌尿科;该医院功能科彩超室的黄某、心电图室的钟某无《医师执业证书》,却在独立从事医学影像诊疗活动。该医院于2005年9月至10月先后三次为黄某等6人购买假医师资格证,用伪造公文为上述6人到县卫生局注册,骗取《医师执业证书》,同时将黄某等3人留在该院执业。
根据该医院的违法事实和调查取证认定,该医院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并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进行处理。黄某等人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开展诊疗工作为非医师行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予以处罚。
48.案例:某医院因违法医疗广告被处罚。
某市某医院在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况下,擅自在2008年6月18日出版的某报上发布“XX治疗癫痫病好得快”的医疗广告,同时含有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等《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明令禁止出现的内容。此前,该院曾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超范围执业被市卫生局行政处罚。市卫生局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于2008年10月24日责令其停业整顿1个月,并处以吊销中医内科诊疗科目的行政处罚。
49.案例:某医院非法采供血被处罚。
某市某医院于1999年至2004年期间,在未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无《采供血许可证》的情况下,不顾有关法律、法规,非法自采自供临床用血17人次。同时,该院血液管理工作混乱,存在不按法定项目检测血液、采供血登记与输血记录不完整、应急采血后不向上级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以及从未开展对固定供血者体检等问题。上述问题共造成5人经血感染疾病和4人继发二代感染的严重后果。
该医院非法采供血活动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相关血液管理法规的规定,严重影响临床用血安全,危害群众的身体健康,在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事件发生后,卫生部和该省相关部门立即进行调查处理,责成该医院立即停止非法采供血活动,并给予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本案中11名相关人员分别被给予党政纪处分和行政处理,涉嫌触犯刑法的有关责任人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以来,我国无偿献血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各地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发展很不平衡,有偿献血在极个别地区仍然存在;有的医疗机构有法不依,有章不循,非法采供血事件仍有发生。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法律、规章和规范,知法守法,认真落实血液管理“三统一”原则(即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区域,实行统一规划采供血机构、统一管理血源、统一采供血和合理用血的原则),切实保证临床用血供应和安全。
各级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使用血液。建立健全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做好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严格执行临床用血审批制度。对用血量较大的新型医疗技术开发,必须进行用血社会效益评价。
医疗机构因应急用血需要临时采血的,应遵守《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一)边远地区的医疗机构和所在地无血站(或中心血库);(二)危及病人生命,急需输血,而其他医疗措施不能替代;(三)具备交叉配血及快速诊断方法检验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的条件。医疗机构应当在临时采集血液后十日内将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国家鼓励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对于择期手术的患者,动员其自身储血或自体输血。同时,积极开展无菌手术术中回输技术,降低输血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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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中医药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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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中医药有何独特优势?
中医药(民族医药)是我国各族人民在几千年生产生活实践和与疾病作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医学科学,为中华民族繁衍昌盛做出了重要贡献,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长期以来,中医药与西医药互相补充、协调发展,共同担负着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的任务,这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特征和显著优势。中医药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费用比较低廉,特别是随着健康观念变化和医学模式转变,中医药越来越显示出独特优势。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的瑰宝,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和人文精神,是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
51.如何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重要载体。在城市,综合性中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综合医院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构成了城市中医药服务网络;在农村,县级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和村卫生室构成了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
目前,中医医疗服务体系特别是城乡基层中医医疗服务体系还十分薄弱,基础条件差,人才匮乏,需要加强建设。一是要大力加强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科室建设,有条件的县以上综合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设备和必备中药。二是要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基本实现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三是要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中积极推广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四是要通过中央和地方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大公立中医医院的改造建设力度。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提出,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其中中央重点支持2000所左右县级医院建设,其中包含中医医院建设;在改扩建500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支持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建设以及新建、改造37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1万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措施中,也都将中医科室和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作为重要内容。这些是建立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
52.国家对非公立中医院发展有何新政策?
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是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中医专科专病优势突出、服务方式多样、运行机制灵活等特点,在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提高中医药服务的覆盖面和可及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于鼓励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主要有:一是积极促进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鼓励民营资本依法举办非营利性中医院,落实非营利性医院(包括非营利性中医院)税收优惠政策。二是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三是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依法开办中医诊所或个体行医。四是允许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
53.什么是“治未病”?如何发挥中医药的预防保健服务作用?
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特色和优势是“治未病”。“治未病”的理念经过历代医家几千年来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了具有深刻内涵的理论体系,即“未病先防”、“既病防变”和“瘥后防复”,阐明了人与疾病的辩证关系和“预防为主”的重要思想。通过“治未病”,使人们不生病、少生病或晚得病,有助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
开展中医“治未病”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健康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在现阶段的疾病控制,妇女、儿童和老年保健,健康教育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有其独特的优势和作用。近年来,国家开展“治未病”健康工程,在30个省(区、市)和部队医疗卫生机构确定了103个试点单位,推广了一批“治未病”服务的方法、技术和设备,在“治未病”服务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及人员、机构管理和技术规范等方面加强了研究探索。
在推动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发展方面,下一步的重点措施包括:一是要充分发挥中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积极探索完善发挥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优势的途径和方法,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二是推动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中医医院要设立组织结构和功能定位相对独立、业务工作与医疗服务科室有机联系的预防保健服务提供平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中医医院的技术协作,推广使用中医预防保健适宜技术。三是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四是制定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人员准入条件和服务规范,加强引导和管理。探索建立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研究制定服务效果评价体系和服务技术(产品)体系建设基本规范,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54.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如何鼓励中药的使用?中药饮片是基本药物吗?
已经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中包含102种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即将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中中成药的数量将进一步增加。
中成药纳入基本药物目录后,其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将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统一规定进行管理,人民群众将会更加方便、以更加低廉的价格享受到中药服务。
中药饮片是中医防治疾病的重要手段,最能体现中医辨证论治的特点,所以国家将中药饮片纳入基本药物目录。由于中药饮片在定价、采购中的特殊性,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中药饮片的基本药物管理暂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的政策规定执行。
55.如何正确、合理使用中成药?
应用中成药,要坚持辨证用药的原则,即依据中医理论,辨认、分析疾病的证候,针对证候确定具体治法,依据治法,选定适宜的中成药。
选择中成药剂型时,应根据患者的体质强弱、病情轻重缓急及各种剂型的特点,加以区别,选择使用。
确定中成药剂量时,对于明确剂量的,慎重超剂量使用;对于有剂量范围的中成药,老年人剂量应取偏小值。
应用中成药前,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
儿童使用中成药应注意生理特殊性,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生理特点选择恰当的药物和用药方法,根据儿童年龄与体重选择相应药量。
孕妇使用中成药,应禁用含有可以导致妊娠期妇女流产或对胎儿具有致畸作用成分的中成药,慎用含有可能导致妊娠期妇女流产或对胎儿具有致畸作用成分的中成药。
应用中药注射剂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推荐剂量、调配要求、给药速度和疗程使用,用药前应仔细询问过敏史,要加强用药监测。
多种中成药的联合应用,应遵循药效互补原则及增效减毒原则,药性峻烈的或含毒性成分的药物应避免重复使用。
56.怎样才能方便参合农民使用中医药?
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机构,适宜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和必需的中药纳入补偿范围,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治疗性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乡村医生自种、自采、自用的中草药。
通过提高中医药服务的报销比例,降低以中医药治疗为主的病种的起付线,对医疗机构提供的中医药门诊服务可享受住院补偿比例,让县级中医医院享受与乡镇卫生院相同的补偿政策,对中医药服务项目给予财政补贴等,引导农民选择应用中医药诊疗疾病,特别是在费用和疗效上中医药具有明显优势的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
切实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和可得性。通过加强县、乡、村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使每个县级中医医院能有几个中医药特色突出的中医特色专科,每个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科或中医诊室,每个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通过国家级推广项目和省级推广项目相结合,省级培训基地和县级培训基地相结合,省级师资和县级师资相结合,分层推广、分类培训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机制,在农村推广简单、易学、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并纳入新农合报销目录,并在报销比例上予以鼓励。
开展城市支援农村工作,通过城市三级中医医院对口支援县级中医医院,带动农村中医药人员提高技术。
57.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应当如何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中医药强调和重视社会环境、心理因素等对健康的影响;中医药在“治未病”理念指导下开展预防保健,以辨证施治防治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老年病及功能性疾病见长;中医诊疗技术简便,方法灵活,对诊疗仪器设备依赖相对较少;中医药服务安全有效,费用相对低廉。这些特点与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持续、便捷、经济”的要求相吻合,是中医药在社区生存发展的重要原因。
引导社区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选择中医药服务的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提高社区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不断丰富中医药服务手段,扩大中医药服务领域。中医药服务手段多种多样,不仅有药物的应用,还有大量非药物的技术方法。要在科学合理应用中药饮片、中成药的同时,大力推广应用针灸、推拿、拔罐、熏蒸等适宜技术,并切实做好各种技术方法的综合、合理应用。要在进一步做好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治疗工作的同时,积极运用中医药理论和方法,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社区预防与干预,对中风后遗症、肢体伤残等进行康复治疗,指导社区居民以健康为中心进行个体化的自我养生保健。要正确把握中医“治未病”理念的精髓,积极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坚持高起点、规范化,注重实效,探索完善在社区开展“治未病”的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使社区居民真正感受到“治未病”的魅力和好处。
二是培养专业化的社区中医药队伍。抓住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重要环节,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中医药人员培养体系,把岗位培训、规范化培训与任职资格要求、职称晋升制度衔接起来,促进社区中医药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社区中医药服务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三是建立协作机制,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中医医院密切合作。中医医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有效的业务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同时要承担社区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任务,促进社区中医药人员素质和社区中医药服务水平的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充分利用中医医院专科专病技术和设施设备的优势,一方面要将具备适应症的病人转向中医医院,另一方面要做好从中医医院转出病人的康复治疗。
四是通过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进行引导。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按照中西药并重原则,合理确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中药品种,在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价格制定、临床应用、报销比例方面要充分考虑中药特点,鼓励使用中药。
58.如何加快民族医药发展?
民族医药是我国传统医药和优秀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族人民长期与疾病作斗争的经验总结和智慧结晶,对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
加快民族医药发展,一是要全面贯彻2007年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国家民委、卫生部、财政部等11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督导。二是要推进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国家级民族医临床研究基地和民族医重点专科、重点学科建设。三是要加强民族医药教育,重视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民族医药老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四是要支持重要民族医药文献的校勘、注释和出版,开展民族医特色诊疗技术、单验方等整理研究,加强民族医药的科学研究,筛选推广一批民族医药适宜技术,推动民族医药的继承发展。五是要完善民族医药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完善藏医、蒙医、维医、傣医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开展朝医、壮医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六是要建设民族药研发基地,促进民族医药产业发展。
59.国家对零售药店开办中医坐堂医诊所的要求有哪些?
“坐堂医”是中医传统的行医方式,方便群众看病就医。自2007年7月开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卫生部在全国选择了48个地区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试点,制定了供试点地区使用的《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办法》和《中医坐堂医诊所基本标准》。
药品零售企业申请设置中医坐堂医诊所应具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有独立的中药饮片营业区,饮片区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中药饮片质量可靠,品种齐全,数量不少于400种;有相对独立的诊室,诊室数量不超过2个,每个诊室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诊所中配备的医师应当是取得中医类别中医执业医师资格后,在医疗机构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允许中医医师将“坐堂中医诊所”作为第二执业地点进行注册。目前,中医坐堂医诊所只允许提供中药饮片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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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医德医风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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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白求恩精神的核心是什么?
白求恩精神的核心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对工作极端负责任,对人民极端热忱,对技术精益求精。
61.医务人员医德规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62.为什么要实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什么情况下医德考评“一票否决”?
实行医德考评制度主要是为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医德考评的对象为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统称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结果要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医德考评中“一票否决”的主要情形有八种:
(一)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三)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四)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五)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
????(六)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七)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八)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63.全国医疗机构向社会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于24小时内上交本单位指定部门。
(二)拒绝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发现企业或推销人员有上述行为的,立即通报有关部门。
(三)介绍病人到其它单位检查、治疗、购买药品,或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等,拒绝收取回扣或提成。
(四)开药、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它医学检查等,拒绝收取开单提成。
(五)根据患者病情,规范开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六)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
(七)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64.什么是卫生部规定的“八不准”?
(一)医疗机构和科室不准实行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办法。
????(二)医疗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应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内部科室取消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不准设立“小金库”。
????(三)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准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四)医务人员不准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医务人员不准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
????(七)医疗机构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规定,对中标药品必须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
(八)医疗机构不准使用假劣药品,或生产、销售、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65.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重点是什么?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重点是:(一)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二)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三)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四)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的行为;(五)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
医疗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医疗机构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
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医药产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