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加强基层公共卫生人员管理,卫生局组织制定了《富平县基层公共卫生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富平县卫生局
2013年7月22日
富平县基层公共卫生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1、为了加强基层公共卫生人员管理,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富平县基层公共卫生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2、基层公共卫生人员包括:镇(管区)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科长、疾病预防控制专干、慢性病患者管理专干、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专干、健康教育专干、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专干、老年人健康管理专干、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专干、卫生监督协管员;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县级医疗机构疾控、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管理人员。
第二章 公卫人员岗位及数量
(一)镇(管区)卫生院
1、设置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公共卫生科室应相对独立设区或实行集中办公,外部可设立“公共卫生中心”标识牌)。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设主任一名。主任由院长或分管公共卫生工作的副院长兼任。另设公卫科长一名,具体负责公卫日常管理工作。
2、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原则上按项目管理科室设置配备。根据目前实际,3万人口以上镇(管区)专职公卫人员不少于6名,3万人口以下镇(管区)专职公卫人员不少于4名。各镇(管区)卫生院要积极增加公卫人员以满足公卫工作需要。
(1)疾病预防控制科(包括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结核病、艾滋病、地方病防治):疾病预防控制专干
(2)慢性病患者管理科(高血压、2型糖尿病):慢性病患者管理专干
(3)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科: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专干
(4)健康教育科(含控烟):健康教育专干
(5)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科(含健康档案室):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专干
(6)老年人健康管理科:老年人健康管理专干
(7)妇女保健科:妇女保健专干
(8)儿童保健科:儿童保健专干
(9)卫生监督协管科:卫生监督协管员
3、各镇(管区)卫生院必须根据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需要,组织其他相关医务人员参与公共卫生服务。
(二)村卫生室
全县每个村卫生室均要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在镇(管区)卫生院领导下,实行所长负责制,由所长负责管理本村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安排村卫生室中其他乡村医生合理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
(三)县级医疗机构
县级医疗机构均应承担相关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明确一名领导主抓,设立防保科具体承担日常管理。其中县医院防保科不得少于4人,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防保科不得少于2人。各县级机构疾控工作、妇幼保健工作必须设专人管理,县医院配备健康教育专职人员一名。
第三章 公卫人员职责
镇(管区)卫生院
一、疾控专干职责:
(一)免疫规划
1、 建立健全各项免疫规划工作制度,制定辖区工作计划、实旋方案、督导计划,单项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2、完成当月出生儿童册、卡、证的建立及儿童个案信息的电脑录入上传工作。
3、规范开展0-6周岁儿童(常住、流动)的免疫接种工作,以及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的录入上传工作,基础、加强疫苗合格接种率≥95%,及时接种率≥90%,满3月龄儿童不得出现糖丸“ 0 ”剂次。
4、做好疫苗、稀释液及注射器的管理工作,要求专人管理,出入库按使用情况详细记录,项目填写齐全、帐苗相符。
5、做好免疫规划宣传培训工作,要求目标人群免疫规划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6、做好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要求学校查验率达100%,学生查验率达95%以上,疫苗补种率95%以上。
7、按时完成目标儿童搜索管理工作;每年2月底前完成年报的统计上报工作;按时完成各类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
8、及时做好本辖区计划免疫针对疾病的监测和上报工作,不得谎报、瞒报、漏报和迟报。脊灰、白喉、新生儿破伤风无发病,麻疹无本土病例发生。
9、做好冷链器材的管理、使用及维修工作,确保疫苗质量。
10、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处理和上报工作。
11、根据统一安排,做好疫苗的强化接种或应急接种工作,按时汇总、上报资料。
12、负责管理预防接种门诊工作。
(二)传染病防治
1、负责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和疫情监测工作。
2、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自查、疫情分析和预测工作。
3、负责本辖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传染病督导检查和指导。
4、负责本辖区所有医务人员传染病政策法规、规范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
5、负责辖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
6、做好辖区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三)结核病防治
1、负责辖区村医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2、对村医的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定期督导、检查。
3、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病人的转诊及转诊工作的记录。
4、执行统一化疗方案,对结核病人进行规范管理。
5、负责本单位及辖区内疫情的报告工作。
(四)地方病防治
1、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地方病防治规划和计划;组织、督导各村开展相关地方病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2、负责对村级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及时完成相关地方病监测、病情调查、疫情上报等工作。
3、负责收集、整理、分析辖区地方病的发病情况,协助上级机构进行病源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流行规律,提出防治措施。
4、向社会提供地方病防治知识咨询服务。
二、慢病专干职责
1、负责制定辖区内慢病防治工作方案;
2、做好辖区内卫生室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
3、组织辖区卫生室开展慢病管理工作;
4、组织辖区慢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
5、负责辖区慢病防治资料的发放;
6、负责辖区慢病工作质量控制和督导;
7、资料的收集、上报、录入和分析。
三、重性精神病管理专干职责
1、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村医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培训,并对其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2、承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收集与报告工作,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调查并登记、上报县级精防机构;登记已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并建立健康档案。
3、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指导下,定期随访患者,指导患者服药。按照规范对患者进行危险行为评估,实施个案管理计划。
4、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诊疾病发病患者。
四、健康教育专干职责
1、制订全镇健康教育规划,对基层人员进行健康教育业务培训、指导;
2、做好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的制作、发放、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3、建立与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联系,促进健康教育向社会化方向发展;
4、针对不同季节疾病流行情况,定期开展卫生宣传,普及防病知识,增强群众自我保健能力;
5、为居民提供健康咨询服务。
6、根据辖区内重点人群分布情况及不同人群制定干预计划,定期开展知识讲座。
7、根据健康教育规范,及时、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五、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专干职责
1、负责辖区健康档案建立的管理工作。做好文本保管,资料微机录入,保持微机内的记录与文本记录一致,并做到同步更新及动态变更,管理有序。
2、 负责辖区健康档案的管理,做到资料完整,内容详实,分类合理,排放有序,查找方便。
3、 负责健康档案的更新与电子信息的录入,针对每个居民主要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求填写相应记录,及时录入计算机。对居民年度体检、就诊、随访指导信息予以及时更新。
4、 负责对村卫生室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进行指导,及时检查、核对相关信息、数据,及时纠正错误信息,保证各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5、 按月汇总上报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进度,定期分析评估辖区居民健康状况以及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专干职责
1、负责制定本辖区老年人健康管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2、负责组织、协调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一次体格检查工作;
3、针对老年人生活习惯、卫生行为进行有效的干预,和健康指导。组织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活动。
4、掌握辖区老年人基本情况,各种资料齐全、底数清。
5、工作信息报告。老年人健康档案建立情况、计算机动态管理的内容与措施等都应按月、季度汇总,填写相关报表并及时报告给主管领导和相关单位。
七、妇女保健专干职责
1、掌握辖区内各期妇女保健基本情况与健康状况。配合做好各项妇女保健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妇女保健工作相关信息及各类报表。
2、开展孕前保健咨询与指导服务。
3、为辖区内孕妇建立保健手册,提供定期产前检查、孕期保健咨询与指导服务。
4、协助做好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告知与督促工作。
5、开展高危孕妇筛查与确诊工作并定期随访与治疗,转诊的高危孕妇实行电话随访与登记。
6、开展产后家庭访视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服务,为产妇提供产后营养、心理、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咨询与指导。
7、为更年期妇女提供有关生理和心理卫生知识宣传与咨询。
8、组织或配合其他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妇科常见疾病的普查,开展妇女常见病的咨询与指导。
9、规范执行增补叶酸、农孕免项目。协助做好“两癌”筛查工作及妇女病普查。
10、指导村卫生室做好各项妇女保健工作,定期召开例会、开展技术培训、督导检查。
八、儿童保健专干职责
1、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保健基本情况与健康状况。配合做好各项儿童保健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儿童保健工作相关信息及各类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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