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餐馆吃饭,来一杯秘制的“药酒”,这在重庆人的生活中并不鲜见。但“秘制‘药酒’用的这个酒我们可以管,这个药材是否安全,搭配合不合乎食用标准,值得关注。”市商委主任周克勤说。
昨日,在“全市商贸系统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动员大会”上,全市的餐饮、零售、药品等企业和行业协会等共计200多位负责人承诺,“坚决贯彻‘食品安全法’,杜绝假冒伪劣食品”。
自制“药酒”常变毒酒
符合标准的“药酒”,因为其独特的治疗、保健功能,深受一些市民的喜爱。而一些餐馆,也相应地推出了他们自制的“药酒”,而且销路也很不错。
“老百姓自己在家自制的‘药酒’我们不好管,但餐饮企业自制的‘药酒’,安全性值得关注。”周克勤说,依照商贸部门的职责,在监管行为中,餐馆在制作药酒时,对于基酒的质量可以管,比如,这个基酒是否是合法取得购买,是否使用假冒伪劣酒。
不过,近年国内各地频频爆出的“药酒变毒酒”案例中,造成食用者中毒的根本原因,绝大多数都是错误选用了泡酒的药材,或是用一些所谓的民间偏方,自己随意搭配一些药材,用于泡制“药酒”。
禁用“中药配方”泡药酒
究竟什么样的“药酒”才能喝?在泡制“药酒”时,又该选用哪些原材料呢?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餐馆在自制‘药酒’时,只能选用‘食药两用’的材料用于泡酒。”
所谓“食药两用”,是指,既属于食品,又适用于药用的材料。比如,我们所熟悉的
红枣、
枸杞、
人参、蛇等。
“具体的‘食药两用’原材料,国家卫生部发布了一个标准目录。”按照市食药监局提供的信息,我们在国家卫生部网站找到了最新一期的“食药两用”目录(见上表)。
在有的餐馆,顾客有时也会对他们自制的药酒安全性提出质疑,但一些餐馆则称“我们选用的是纯中药材,是请的某某中医专门开的配方”。对此,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餐饮企业自制药酒时,不能采用‘食药两用’外的药材作为原材料,即便请专家开出的‘纯中药’配方也不能用于泡制,市民发现这样的现象,可以向当地食药监部门举报。”
“监督员”将入驻屠宰场
近一段时间以来,尽管我市销售的
猪肉,没有出现“瘦肉精”问题,但猪肉注水现象偶有发生,对此相关部门已经高度重视。昨天的大会中,周克勤说,商贸部门作为生猪屠宰场的监管部门,将派驻“监督员”进场监督。
据悉,在主城区有11家生猪定点屠宰场,近期,市商委将选派24位“监督员”,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每个定点屠宰场派驻两名“监督员”,确保每一头猪在屠宰前,必须停食静养至少12个小时。
此外,对于主城区外的生猪屠宰场,市商委也将开展一次专项清理和整顿。周克勤说,“通过这次的清理和整顿,全市170多家机械化屠宰场和670多家手工屠宰场,将进一步整合,尤其是要取消一批缺乏资质、卫生条件差的屠宰场。”
承诺杜绝有害食品上市
“我们承诺,将严格自己企业的每一个环节,杜绝非食用添加剂、有害物质进入食品流通上市。”昨天的会议中,参会的餐饮企业、零售商、行业协会等200多位企业与行业协会负责人作出了承诺。
周克勤说,在接下来的打击食品安全行动中,市商委将围绕全市的餐饮、零售、屠宰等商贸流通行业领域,加强监督检查,市民若发现商贸流通领域出现假冒伪劣食品,可以拨打“12312”举报电话向商贸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卫生部公布三批目录,“食药两用”才可泡酒
第一批
乌梢蛇、
蝮蛇、
酸枣仁、
牡蛎、
栀子、
甘草、代代花、
罗汉果、
肉桂、
决明子、
莱菔子、
陈皮、
砂仁、
乌梅、肉
豆蔻、
白芷、
菊花、
藿香、
沙棘、
郁李仁、
青果、
薤白、
薄荷、
丁香、高良
姜、
白果、
香橼、
红花、紫苏、
火麻仁、
橘红、
茯苓香薷、八
角茴香、
刀豆、姜(
干姜、
生姜)、枣(
大枣、酸枣和
黑枣)、
山药、
山楂、
小茴香、
木瓜、龙眼(
桂圆)、白
扁豆、
百合、
花椒、
芡实、
赤小豆、
佛手、
杏仁(甜、苦)、
昆布、
桃仁、
莲子、
桑椹、
莴苣、
淡豆豉、
黑芝麻、黑
胡椒、
蜂蜜、
榧子、
薏苡仁和
枸杞子。
第二批
麦芽、
黄荆子、鲜
白茅根、
荷叶、
桑叶、
鸡内金、
马齿苋和鲜
芦根。
第三批
蒲公英、
益智仁、淡
竹叶、
胖大海、
金银花。
记者:罗强
来源: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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