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申报基本条件
第七条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八条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必须符合的学历、资历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五年以上。
2、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下同)技术工作一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获得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五年以上。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高级、一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二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四年以上;获得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五年以上。
3、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下同)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位的,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三年以上。
获得硕士学位,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位的,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十年以上。
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九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位的,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十二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一年以上;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十四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二十年以上。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三年以上;本科、大专、中专毕业学历,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四年以上。
2、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获得硕士学位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三年以上;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三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医,,学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四年以上。
3、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含相近专业,下同)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位的,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五年以上。
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位的,在取得最后一个学位或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六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十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医 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十五年以上。
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二十年以上。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1、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二年以上;中专毕业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四年以上。
2、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二年以上;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并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四年以上。
3、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申报: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二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四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六年以上。
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并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十年以上。
第九条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条件的人员,一般不能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者,可不受学历、资历条件的限制,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和工作业绩,按照相应系列规定的破格条件,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十条 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取得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不作要求的除外)和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相应等级合格证书。凡符合免试条件者须填写免试审批表,由所在单位审查核实,报所在地市、自治区直属厅局职改办审批,方可免试。免试条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在申报条件规定的资历年限内,有过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人员,不能申报专业技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