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审核及审批
第三十一条 各级评委会的评审结果,须经相应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有效。取得各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从相应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之日算起。
第三十二条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由自治区各系列、有关地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报自治区职改办审核,呈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自治区各系列行文公布。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由自治区职改办报国家人事部备案。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第三十三条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送所在地、市、自治区直属厅局(系列)职改办审核后,报同级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行文公布,同时报自治区职改办备案。
第三十四条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送县(含县处级单位)职改办审核后,报县(县处级)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行文公布,同时报所在地、市、自治区直属厅局职改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