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谱资源
 医学全在线 > 医学图谱 > 手术图谱 > 显微外科学 > 断肢(指)再植术 > 正文
断肢再植术,断指再植术
医药图谱查询入口汇总 字体:

 

  [适应证]

  断肢(指)是由创伤所致,但致伤原因和损伤的严重程度不相同,断肢(指)病人的全身情况和局部病理改变也各不相同。因此,再植手术的指征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总的要求是在确保伤员安全的前提下,尽最大的努力为病人保留任何一个有用的肢体或手指,决定断肢(指)是否再植,应考虑下列几个问题:

  1.全身情况 全身情况良好,能耐受再植手术者,应考虑再植。一般说来,引起断肢的暴力往往很大,除肢体离断伤外,极易并发休克及主要脏器损伤。当伤员并发休克和重要脏器损伤,应紧急处理,以抢救生命,断肢(指)可暂时冷藏保存,待伤员全身情况好转,能耐受手术时,再行再植术。反之,如病人休克持续的时间较长,或脏器损伤经过治疗后全身情况不稳定者,应考虑放弃再植。

  2.局部条件 断肢(指)再植的目的不是再植成活,而是恢复功能。这就要求离断的肢体或手指应当具备一定的长度和完整性,特别是对构成肢体功能的重要组织,如骨骼、血管、神经和肌肉等,进行仔细检查,作出判断。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⑴骨骼缺损的长度:骨骼是肢体各种功能组织的支架,要求具备一定的长度,不能无限制的缩短骨骼。一般说来,上肢的主要功能是手指的活动,即使骨骼缩短较多,仍可能有一定的功能,比假肢灵活和实用。下肢的功能主要是负重和行走,如骨骼缩短超过15~20cm,即不能适应行走,失去再植的意义。两侧下肢均离断者,相对的不受骨骼缩短的限制。两侧同时再植或移位再植,可互相调节长度,如一侧肢体再植,另一侧可用等长的假肢补偿。手是精巧活动的器官,是人体的外露部分,指骨缩短超过2.0cm,不但影响功能,且不美观。

图9 血管节段性损伤

  ⑵血管损伤的程度:凡血管内膜广泛损伤,估计用血管移植难以解决者,或由于碾轧伤使远侧小血管和毛细血管广泛损伤者,或由于齿轮挤压伤,使远侧血管呈广泛节段损伤者[图9],或由于撕脱伤,使主要动脉的分支广泛撕断者;或断肢(指)直接浸入低渗、高渗或凝固性消毒液中,以致血管内膜损伤者,均不应再植。

  ⑶神经损伤的程度:神经损伤严重,无法修复或重建者,即使再植成活,但肢体没有功能,反而成为累赘。如上肢高位断肢,臂丛自椎间孔抽出,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不宜再植。

  ⑷肌肉损伤的程度:肌肉是肢体活动的动力,只有具备某些健全的神经和肌肉,才能满足肢体的基本功能。因此,广泛的肌肉挤压伤而失活者,或暴力使肌肉或肌纤维间纵行裂开,并使肌束间的血管断裂,如切除这些肌肉,势必影响肌体功能,而且以后不能用肌腱转移,或吻合血管、神经的肌肉移植重建功能者,不宜再植。

  3.再植时限 众所周知,如断肢(指)缺血时间过长,由于缺氧和其他原因,细胞发生变性,坏死,最后形成不可逆性变性。此时,即使接通血管,恢复血流,断肢(指)非但不能成活,反可因大量代谢产物和毒素的吸收,而引起中毒,甚至死亡。所以断肢(指)血运中断到可以再植的时间,不是无限的,而是有一定的限度,这种限度称为再植时限。再植时限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它与肢体离断平面的高低、离断肢体所含肌肉的多寡,以及是否经过低温保存等有关。一般说来,离断肢体的平面愈高,所含的肌肉愈多,耐受缺血的时间愈短。低温能降低细胞的新陈代谢,减少能量的消耗,耐受缺血的时间也就相对延长。迄今临床上断肢有离断36小时而再植成功的报道,动物实验将狗腿离断后,于0~4℃冷藏108小时,仍再植成功,并恢复功能。但上海第六人民医院报道(1972)114例各种类型的断肢,再植时限在6小时以内的47例成活率为95.7%,10小时以内的37例,成活率为78.4%,10小时以上的30例,成活率为60%,因此,断肢(指)再植应有一定的时限,而且可因各种因素不同而有差别,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作出判断。

  4.断指的特点 临床上,断指比断肢多见,断指再植的适应症除上述各点外,还要考虑:

  ⑴手指解剖上的特点是皮包骨,血管、神经细小,只有肌腱,没有肌肉,对缺血、缺氧的耐力最强。因此,其再植时限可比断肢适应较长。

  ⑵手指离断后,出血不多,对全身扰乱较小,不易引起休克等严重并发症,亦极少引起严重中毒等改变;而且随着显微外科技术的发展,断指再植成活率达93.2%。因此,有人主张50岁以下主要功能手指(拇指或4个手指同时离断),在远侧指间关节的近侧离断,均应尽力再植或移位再植。单一手指离断,应根据病人情况,断指的完整性,估计再植后能恢复手指功能者也应争取再植。

  ⑶拇、示、中指的功能重要,无论是多个断指或单个断指只要可能,应行再植或移位再植。

  ⑷远侧指间关节以远的断指,由于血管细小,可直接缝合,或缝合血管再植。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图片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