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008年4月1日零时至4月30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7965例。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16种,报告发病数13775例;丙类传染病5种,报告发病数4190例。共报告死亡24例,其中艾滋病9例,肺结核5例,流脑4例,乙肝和狂犬病各3例。 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肺结核、病毒性肝炎、麻疹、梅毒、痢疾,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4.56%;报告死亡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艾滋病、肺结核、流脑、狂犬病和病毒性肝炎,占报告死亡总数的100%。 4月份以来,我省阜阳市部分医疗机构先后收治了以发热伴口腔、手、足、臀部皮疹为主要症状的患者,少数患者伴有脑、心、肺等脏器严重损害,经国家、省、市联合专家组组织进行多次认真讨论,根据病例的流行病学特征、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4月23日,阜阳市不明原因疾病被正式确定为手足口病(EV71感染)。发病主要集中在5岁以下儿童.为预防手足口病,应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出现相关症状应尽快至医疗机构就诊。 附表:安徽省2008年4月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发病数、死亡数统计 安徽省卫生厅新闻办 二00八年五月十二日
注:括号中数据为肝炎分型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