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012年4月1日0时至4月30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4种38754例。 无甲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新生儿破伤风、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性乙型脑炎、甲型H1N1流感、脊髓灰质炎、登革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白喉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7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2245例,死亡28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病毒性肝炎、梅毒、痢疾、淋病,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8.41%。 丙类传染病中除丝虫病、麻风病、黑热病、包虫病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共报告7种26509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其他感染性腹泻病,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5.71%。 春夏之交,手足口病和流行性腮腺炎多发,其他感染性腹泻病和痢疾等也进入多发时期,建议个人勤洗手,多通风,晒衣被,吃熟食、喝开水等,减少感染机会。幼托机构及中小学加强晨检工作,发现发烧,手、足、口部位出现皮疹或疱疹,腮腺肿大等情况,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取措施,防控疾病。 附表:安徽省2012年4月法定甲、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数、死亡数统计 安徽省卫生厅新闻办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2012年4月安徽省法定报告甲、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死亡统计
注:1. 病毒性肝炎发病数和死亡数分别为甲肝、乙肝、丙肝、戊肝、未分型肝炎报告发病数和死亡数的合计 2. 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作为我省传染病死因排位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