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012年5月1日0时至5月31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3种50337例。 无甲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新生儿破伤风、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性乙型脑炎、甲型H1N1流感、脊髓灰质炎、钩端螺旋体病、登革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白喉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6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2851例,死亡22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病毒性肝炎、梅毒、痢疾、淋病,占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7.76%。 丙类传染病中除丝虫病、麻风病、黑热病、包虫病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共报告7种37486例,死亡1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手足口病、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腮腺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7.52%。 近期手足口病和流行性腮腺炎多发,其他感染性腹泻病和痢疾等亦进入多发季节,建议个人勤洗手,多通风,晒衣被,吃熟食、喝开水等,减少感染机会。幼托机构及中小学应加强晨检工作,发现发热,手、足、口部位出现皮疹或疱疹,腮腺肿大等症状的学生,要及时督促家长和学生就诊并将情况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附表:安徽省2012年5月法定甲、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数、死亡数统计 安徽省卫生厅新闻办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2012年5月安徽省法定报告甲、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死亡统计
注:1. 病毒性肝炎发病数和死亡数分别为甲肝、乙肝、丙肝、戊肝、未分型肝炎报告发病数和死亡数的合计 2. 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作为我省传染病死因排位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