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整性与合法性审核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2.适宜性审核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包括下列内容:
(1)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医学教育 网 搜 集整理]
(3)剂量、用法。
(4)剂型与给药途径。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3.问题处方处理
(1)存在安全性问题的处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记录在处方调剂问题专用记录表上,经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签名,同时注明时间。
(2)滥用和误用处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3)严重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的处方:对于发生严重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的处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4)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调剂。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 ☆☆☆考点1:药品生产监督管理的含义
1.药品生产监督管理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药品生产条件和生产过程进行审查、许可、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
2.职责分工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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